中图分类号:D0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14)06-0055-07 民族,按照约瑟夫·斯大林强调客观因素的定义,是“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①。民族主义是指“一种为某一群体争取和维护自治、统一和认同的意识形态运动,该群体的部分成员认为有必要组成一个事实上的或潜在的‘民族’”②。民族主义是将民族作为关注的焦点并力求促进民族利益的一种意识形态,它促进民族利益的基本目标有三个,即民族自治、民族统一和民族认同。英国学者吉登斯(Anthony Giddens)认为,“nation”(现在常译为“民族”)是“指居于拥有明确便捷的领土上的集体,此集体隶属于统一的行政机构”,“nation”(民族)和“nationalism”(现通常译作“民族主义”)“均是现代国家的特有属性”。③ 从历史文化角度考察,民族形成于漫长的历史过程,当某些人长期生活在共同的地域,并建立起密切的经济和文化联系时,就会形成心理的共同状态,以及常见的习俗、共同的语言文字,这将产生一种特殊的关系和凝聚力。自在民族和自觉民族是民族形成过程中的两个阶段,也是民族存在的两种状态。人们的民族自觉不但可以使其感受到强烈的民族归属感,而且会为自己的民族更加自觉地去努力创造。民族过程的自觉阶段,是与后民族主义理论的出现、民族国家的建立、民族解放运动以及世界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历史紧密相连的。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参加民族解放运动的人们很多都不是一种民族成分,那么,在这种运动中,也就是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人民在反对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斗争中,就假借了“民族认同”;而在民族解放运动完成以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希望政治上一体的国民也能在族性上进行统一,就继续利用这种假借来进行自己国家的重建以及政治稳定。所谓“民族国家”反映的也正是这样一种民族与国家统一的政治愿望。 民族国家是西方政治学研究中比较重要的命题,它通常指的是近代以来,以一个或者几个民族为国民主体,通过资产阶级革命或民族运动等形式而建立的国家。由单个民族构成政府体制,或者由多个民族经过同一共享的政府体制构成的国家,都是民族国家的可能结合形式。关于民族国家,比较有影响的政治学辞书《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作了如下解释:“两种不同的结构和原则的融合,一种是政治和领土的,另一种是历史和文化的。‘国家’这一要素在此是指现代理性国家,它形成于西方现代初期,是一种自立于其他制度之外的、独特的、集权的社会制度,并且在已经界定和得到承认的领土内,拥有强制和获取的垄断权力。民族,可以界定为一种名义上的人类共同体;它有着一个共同的祖先、历史传统和划一大众文化的神话,据有一块领土,所有成员都有劳动分工和法定权利,其中包括种族文化(种族民族主义)因素和现代‘公民’特征……绝大多数所谓的民族国家是一种多民族的混合体……严格地讲,世界上只有大约10%的国家具有民族国家的地位,即指国家的领土和制度由一个唯一的、具有同种文化的、在种族方面可定义为民族的成员所掌控的国家。”④《布莱克维尔政治科学词典》(The Blackwell Dictionary of Political Science)描述道:“民族是由历史和文化来定义,国家是由领土和强制权力来定义的。民族国家是国际关系专家研究的单元。……即便是在英国和西班牙这样的最早形成的民族国家里也有着相异的民族(nation)。”⑤ 民族和国家都是历史的产物,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是欧美近代资本主义革命的产物。伴随着欧美资产阶级革命,亚非拉广大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解放和独立、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形成一套关于民族主义和国家构建的理论和实践形态,民族国家也广泛得以建立。民族国家是当今世界体系的核心元素,在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的交往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民族国家在构建的过程中,致力于实践现代性民族自决和自治理念。在初始阶段,民族国家曾以单一民族国家为目标,但单一民族的民族国家不过是一种“理想的国家形态”,现代民族国家不再追求单一民族形式的民族国家。安东尼·史密斯提出了“多族群民族”国家的概念:它们包含不同的族群,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结合在一起,或者被迫结合在一起,铸造共同的历史并且共享政治的记忆。⑥这也是现代民族国家的常见形式,即多民族国家。 我国是典型的多民族国家,多民族认同国家统一,国家给予各民族平等政治地位的承认。我国宪法《序言》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 一、民族国家的构建和民主化 国家的构建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欧洲,民族国家的概念产生之前,已经进行了几个世纪的国家构建。但是,在很长时间内,国家构建并不是建立在民族认同基础上的,国民对于领土、历史、文化和语言不一定有强烈的认同。“政治形式既没有划定明晰的疆界,也没有促成内在的整合与同质化……虽然帝国可以要求其臣民作贡献,有时并能在利益相左的臣民中促成实质性的互动,但帝国却很少追求文化的同质化”⑦。国民效忠的对象是王朝,而不是民族。与此不同的是,民族国家成员效忠的对象是有共同认同感的“同胞”及其共同形成的体制,认同感的来源可以是传统的历史、文化、语言或新创的政治体制。 随着封建主义的衰落,以及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的发展,国家构建得以加速。现代民族观念和民族主义到18世纪出现。马克斯·韦伯认为,民族“意味着一种合适的期待,这种期待来源于一个群体在面对其他群体时的一种特殊的团结感”⑧。本尼迪克特·安德森也指出,如果没有“想象的共同体”,就没有民族。⑨这揭示了民族之源于成员的心理认同的属性。与国家相比,民族没有领导职位,没有官员和外在规则,仅仅拥有来自于成员的心理认同。民族主义是民族要求其合法主权而形成的,而民族国家则符合了这个要求。林茨指出,即便在民族意识还没有被“创造出来”的时候,国民对国家的认同,也是与“原民族感(proronational sentiment)”相伴而生的。⑩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充分认识到民族国家建立对于无产阶级革命的必要性,提到“无产阶级的国际运动,无论如何只有在独立民族的范围内才有可能”,他们认为,这些“历史性的民族”的民族运动不仅是无产阶级革命道路上的必要环节,而且其本身追求建立的更大的、稳定的民族国家,更容易推进无产阶级目标的实现。(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