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制(federalism)是现代政治话语中最有影响的概念之一,也因缺乏单一、统一的界定而产生了巨大的争论,从而使这一概念极易被用作修辞或意识形态的工具,并在不同意识形态下得到讨论。①就概念本身而言,federalism既是一种观念(通常称之为联邦主义),又是一种制度(一般称作联邦制),在非联邦制国家还常常被作为一种重要的政策选择和准制度机制(安排)。这一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人们迷失于理念与制度现实之间,混淆了理念与现实之间的差异,甚至将观念(理念)等同于现实,或以想象替代对联邦制的现实考察;同时,联邦制在制度层面的多样性使规范意义上的概念难以产生,从而使得人们对于这一概念的理解充满了歧义甚至谬误。在联邦制研究中,应然的联邦主义(the “ought” of federalism)被许多研究者看作一个具有激励和启发作用的理念,观念形态的联邦主义与作为制度现实的联邦制常被混为一谈。因此,区别实然与应然(the is/ought distinction)的方法和思考维度,对于厘清有关联邦制(联邦主义)的认识尤其重要。 一、联邦主义的多重观念渊源② 从概念上看,“federal”(联邦的)源于拉丁语的“foedus”一词,意为契约(covenant),涵义似乎非常明确。实际上,联邦主义有着复杂的观念渊源,不仅经历了从宗教联邦主义(神学联邦主义)到世俗联邦主义(政治联邦主义)的转变,还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大陆欧洲传统与盎格鲁—美利坚传统。其中,契约观念是大陆欧洲联邦主义政治传统的重要思想渊源,而盎格鲁—美利坚联邦政治传统中的契约维度还甚少为人所知。 (一)从神学到政治学的大陆欧洲联邦主义 中世纪的很长时间,神学争论和宗教改革表现出强烈的政治色彩,权力与影响的问题一般总是按照宗教的原则被争论、辩护和处理的。着意于宗教改革的新教各派别都要求一个关于政府限度的理论,尤其是以真正宗教的名义抵制政府权力的理论。其中,加尔文主义产生了最大影响。由加尔文主义指导的低地国家反对西班牙的战争,最终导致了一个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联邦主义精神的1579年联省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the United Provinces)的诞生。这一联省共和国则成为有限政府的范例。在新教—加尔文主义者的思想中,联邦主义作为一个政治准则,在宽容、对宗教的尊重、教会与国家的分离和对政府干预的厌恶等其他政治观念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③ 为应对外部挑战并消弭传统的社会与政治分歧,天主教联邦主义理论获得了明显的社会有机观色彩。19世纪晚期,权力分散(subsidiarity)原则被融入天主教联邦主义观念之中。尤其重要的是,权力分散原则因涉及了如何组织权力关系的长期问题而获得了很强的工具价值。罗马教皇的百科全书由于吸收了有关人、国家与社会的一套假设与原则,也成为天主教联邦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④ 在从神学联邦主义到政治联邦主义的发展过程中,不同时期的宗教领袖和哲学家发挥了重要作用。海因里希·布林格尔(Heinrich Bullinger)于1534年发表了《唯一和永恒的圣约书或上帝的立约》(The One and Eternal Testament or Covenant of God),建立了联邦主义与契约之间的正式联系,并认识到主要社会实体如家庭、教会会众、行业公会和商业组织及其相互关系在本质上都是“联邦主义的”(“federal”)。其时,联邦主义神学和政治哲学“正演化成为渗透于现代民主社会的形式”。正是这一具有明确的神学、伦理和政治意义的联邦主义传统被清教徒带到了新世界,并被用作新英格兰殖民地的政治模式。⑤ 约翰内斯·阿尔特胡修斯(Johannes Althusius,1562-1638),最早提出了联邦主义的概念并将联盟(consociation)的纽带作为其政治思想的一个重要基石。⑥其基本属于社会有机体论的经典著作《政治方法论举要》(Politica Methodice Digesta,1603),最早对现代联邦主义政治哲学作了系统表述。联邦作为一种政治秩序而出现,是一个生动的多元主义有机秩序,它的构建由下而上,并根据权力分散原则形成了权威和决策的不同层级。⑦ 蒲鲁东(Pierre-Joseph Proudhon)的著作也被看作大陆欧洲联邦主义传统的一部分。在1863年出版的《联邦的原则》(Du principe féjératif中,蒲鲁东提出了自由加入契约基础上的由自治共同体组成的国家与社会模式。他认为,在互助主义的社会中,联邦主义与通过自治和民主的自我管理而实现的自由和公正有关,而互助主义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期望通过自治群体间的平衡契约来调节和控制冲突。在他看来,联邦是一种自由与权威的完美协调,是结合了个人和社会都必不可少的正义、秩序、自由与稳定等诸多方面特征的唯一的政府体系。⑧ (二)源于自由主义的盎格鲁—美利坚联邦主义政治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