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文化研究在中国学术界的兴起大约始于80年代中期,其时,随着政治学科在高校和研究部门的恢复,现代西方政治学理论姗姗东渐,其中即有政治文化。迄今十余年来,研究成果灿然可睹。若能就其历程概貌作一回顾,并能就其研究前景作一蠡测,对于推动中国政治文化研究或许有所裨益。 一、研究的初始 政治文化理论引进之初,关于“政治文化”概念的学术归属曾经争讼不已。有人从政治学角度界定,有人从文化学方面进行解释,也有人混而言之。80年代末,政治文化研究形成高潮,论著迭出,其中绝大多数是在政治学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的。从研究的问题看,主要分布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关于政治文化的界定和基本理论。 界定概念是科学研究的前提,对于舶来的政治文化尤需如此。从现有的论著看,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借鉴欧美学者的理论给出定义。1956年,美国政治学家G·A·阿尔蒙德率先在政治学意义上使用了“政治文化”(Political Culture)的概念, 他的学术观点自然会受到学术界的重视。阿尔蒙德在《公民文化》一书中,提出了“认知、情感、评价”三层次界定法,把政治文化看作是一个政治心理或政治意识的结构。另一位政治文化研究专家L·W·派伊(白鲁恂)曾几次界定政治文化概念,1971年在《政治发展的危机与序列》一书中,指出政治文化是人们对政治行动的感觉、认知、评价和情感等取向。美国学者的界定方式直接影响着中国学者的理论选择,引起人们的效法。例如,有学者提出,政治文化是一个政治取向模式,包括政治认知取向、政治态度取向、政治信仰取向、政治情感取向、政治价值取向等等〔1〕。 另有学者认为,政治文化分析包括四个变量:政治认识性成分、政治情感性成分、政治价值性成分、政治理想性成分〔2〕。 这类界定的表述形式各有特色,但在理论上显然是直接继承了欧美学者的见解,基本上把政治文化视为“政治体系的心理方面”。 另一类在借鉴西方学者有关理论的基础上,参考了前苏联学者的观点和文化研究的一般理论,又结合了中国学术的传统理论,略作调整变通,界定亦有特色。如认为政治文化的构成除了政治心理的内容,还包括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有人把政治思想和政治心理称作观念性政治文化,把政治制度称为实体性政治文化〔3〕。 这一观点显然参考了文化研究的界定方法,即将文化分为观念的、制度的、物质的三层次文化观。有人坚持认为,在心理、思想和制度的三层次中,政治思想是其核心〔4〕。也有人不讲制度文化,但坚持政治文化除了心理层面, 必须包括政治思想,在结构上分别表现为政治意识形态层次和政治价值层次。其中,政治意识形态是核心〔5〕。这一类认识带有理论综合的特点,为政治文化理论的广泛研究打开了思路。 在探讨和辨析政治文化概念的过程中,关于政治文化的一般理论也都有所涉及。如政治文化的功能、结构、形成要素,政治文化类型理论,政治文化危机理论以及政治社会化理论等等。事实上,正是辨析概念带动了理论研究的深入,有关政治文化一般理论的认识才得以逐步扩展开来。这些认识基本上限于介绍或复述欧美学术的“它山之石”,尚且谈不上什么理论性创见。在落后国际学术研究30年的情况下,介绍新学是开展政治文化研究的第一步,其筚路蓝缕之功不可没。 第二,关于当代中国政治文化研究。 运用现代西方政治文化理论,采用其行为主义实证方法来研究当代中国的政治文化问题,无疑是最具时代感的学术成就之一。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这一领域成果丰硕。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闵琦所著《中国政治文化——民主政治难产的社会心理因素》(云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和张明澍所著《中国“政治人”——中国公民政治素质调查报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他们的研究最鲜明的特点是,一改中国学术的传统研究方法,不再是哲学思辨的或历史的、归纳或演绎的逻辑推导,而是采用了经验的实证研究方法,通过问卷调查、统计分析,依据具体数据得出结论。闵琦说,由于中国政治学的落后,关于分析框架“我不得不老老实实采取了‘拿来主义’的态度,细心的读者会从字里行间看出阿尔蒙德、费巴、白鲁恂这些政治文化研究宗师以及罗森邦等学者的影响”〔6〕。然而, 他们的努力毕竟是现代西方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在中国政治文化研究领域的尝试,也是中国学术与国际水平的一次“接轨”,目的在于促进自家的研究。正如作者所言,在运用“拿来”的理论分析资料数据时,首先是基于自己的“理解和发展”〔7〕。他们的结论颇具说服务。 例如,闵琦在分析中国民主政治难产的原因时指出:第一,中国公民虽然有75.06%表示需要民主, “但其适应民主政治的心理准备并不成熟”。主要表现为,在认知上,并不真正理解民主的内涵,“轻视民主的程序性意义”。在情感上,排拒西方多元的和间接的民主制,倾向于一元和直接民主制。第二,“中国公民对自由权的法理学意义认识较少,……不善于从制度的深层认识自由问题,也不善于从公民权角度认识问题。尤其可悲的是,不少公民在情感上畏惧自由,逃避自由”。第三,中国公民的法制意识十分淡薄,表现为对限制政府权力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公民权意识淡薄。57.1%的公民对从事政治活动应遵守规则缺乏认识。在日常行为规范中,伦理的作用大于法律。闵琦认为“以上三个方面构成了中国公民对政治游戏的规则的基本心理取向。这一心理取向又成为中国民主政治难产的重要社会心理因素。”〔8 〕张明澍通过对比分析,提出“一个现代的参与式民主政体,从对公民素质的要求而言,大概是5.5分左右。这当然是一个平均数”〔9〕。而中国公民政治素质平均得分只有3.3。 这个分值作为“中国公民政治素质的总评价”说明了什么呢?张明澍认为:“假设我们国家宪法中规定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要真正发挥作用,它的优越性要比较充分地显示出来,也跟国外的情况相似,需要公民有5.5分左右的政治素质, 那么现在已经达到的水平充其量也才刚刚过半。因此我们面前的路还很长,还很艰难。”〔10〕这些结论的得出均有具体而充分的测量数据,他们的研究脚踏实地,很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