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脸面观 脸面观是海内外许多学者对中国人心理与行为特征的基本认定,①而我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越深刻,就越可以体会到,官本位在中国不仅是一个政治性的、历史性的抑或文化性的问题,而且也是一个心理机制的问题。 那么,什么是中国人的脸面观呢?由于不同学者对这一问题持有不同的看法,因而并没有取得一致的观点。依照笔者的看法,脸面观是中国人文化心理的一个隐喻。在中国,“脸”的基本含义可以表述为一个单位行动者(包括个人、群体、组织、社区、机构等)根据(为迎合)其所处的社会圈所认同的行为标准,比如道德规范、礼义廉耻、社会风尚、地方习俗乃至群体内部的规则等,而表现出来的自身形象。而当这一自身形象展现后,自然会受到来自该单位行动者所处社会圈的各种反应,诸如议论和评估。所谓“面子”就是该单位行动者根据他人的正反面评价而形成的自我感受和认定。其中正面的自我认定叫“有面子”,也就是由此表现获得了良好的名声、声誉、社会赞许或感到光彩;负面的自我认定叫“没面子”,也相当于名誉扫地、斯文扫地、无地自容、羞愧难当,抬不起头来之类。因此从理论讲,一单位行动者的“面子”有无或大小,是根据其“脸”的展示情况而定的。一个人要想获得良好的社会赞誉,首先他得自己行得正、坐得直。可以说,儒家所谓的“君子人格”以及对“修身”的反复强调,如今中央多次要求共产党员及各级政府要加强自身道德建设或者要进行廉政、守法教育等,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官员的以身作则,即形象的塑造来赢得民众的好评。 但这一理想型的脸面观在现实运行中会遭遇许多问题。其中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由于受官本位制度与心理的影响,中国人的脸面观很容易走入一种更为势利的心理机制中去。我们先来设想一下,一个社会要想实现从一单位行动者的自身表现出发来得到他人可能出现的正反议论,首先要假设这个社会是一个畅所欲言或者民意畅通的社会。如果人们有不同意见可以表达,或者不必顾虑得罪什么人,那么该社会就无所谓什么面子问题了。可是,中国社会首先假定的大原则是“和为贵”。这点根植于儒家的传统理念,也是家国结构的实际需要。由此美国社会学家韩格理(Gary G.Hamilton)的观点颇值得重视,他说,中国的政治组织应与西方上下层级的关系有所不同,在人们思索时,应使其顺应中国人对权力与服从的见解,对中国人而言,“和谐”与“秩序”是其首要的原则。用更具体的词汇来说明,中国对支配所抱持的现象学式之标准乃是基于“孝”的观念……他假定中国人关于权力的概念化建构,并非基于握有权力的人的绝对意志,而这在西方乃是国家权力之基础所在。相对而言。中国人的权力观乃植根于为达成秩序而在和谐中运作的角色项,以及由“礼”所界定的角色关系。韩格理称此种政治组织为“身份层级”(satus hierarchy),此组织是由具有层级化排列的角色组合所构成,这些角色组合大体而言是自我维持的,并没有与明显的命令结构有所挂连。②为此他做出了下面一幅图,表明了不同层级中的中国人都有自我维持的角色系统,在不同的层级中,各自的维持方式都是不同的,但总的目标又是相同的,都是为了“和谐”与“秩序”。 图 传统中国国家结构③
从这幅图当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社会有不同的场域,其中心是多元的,有的处于家庭之中,有的处于官场当中。但如果这样的中心多元化现象放在一个人身上,也可能造成一个人即使处于官员结构的中心,也未必肯定自己是家庭结构的中心。这点将构成中心自身的复杂性,这将在下面予以讨论。但无论如何,“和”(至少是面子上的)是中国人社会互动的基本模式。这个模式一旦运行起来,则意味着人们在处世时总是避免得罪他人,或者伤及他人的面子。顺应着这种心理惯性,有面子和没面子问题开始变得尤为敏感,面子敏感度的提升与脸的敏感度的下降,导致单位行动者开始对脸面的理想模式发生了逆转,即不怎么在乎自身形象,而特别关注他人给不给面子。换句话说,在这样的社会里,无论一单位行动自身形象建立得如何,都期待获得他人的正面评价而使自己感受到有面子。④ 当然,在一般性的社会交往模式中,面子通常是要互相给予的,但一旦放入官本位中来考察,面子不但依然需要互相给予,而且拥有权力的一方通过自身的权威操纵,形成了一种单边力量(结构性压力),该力量总是强行要求无论自己表现如何,都要维护住自己的面子。或者说,维护住自己的面子正是权力的一种体现方式。面子一旦没有了,说明权力也就式微了。所以在中国的日常词语中,完全可以用一个人的面子大不大来表明一个人的权力或者势力乃至调动官场关系的状态,或者说面子与权威具有等价的意义。 偏正结构与权力中心 从上面形成的脸面运作框架来看,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社会在构成上为了维护至少一方的面子,形成了一个与之相配合的表达性结构,笔者称之为偏正结构,或者叫权力中心意识。因为只有在这样的结构和意识中,才会让脸面的运作尽可能朝着有利于给面子的方向发展。 中国社会运行的基本形态可以简化为一种围绕着权力中心的运行模式,它建立于中国长久以来形成的、一以贯之的、强大的官僚体制的基础上。也就是说,该社会的层级可以简单地用“有权”或“无权”来进行划分。这样的划分可以把社会分成上下两种生活场域。底边是“民”的生活空间,上边是“官”的生活空间,而将它们两者隔开的,传统社会是文化知识及其相应的考试制度,现代社会则有一系列的考试、选举、考核、考察和任命等程序。由于社会资源的操控性所带来的等级上的优势,进入上层社会具有强大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是上层社会权威构成的基础,并导致了整个社会成员都向往特权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