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730(2012)01-0088-05 二十一世纪的人类社会政治实践相较于二十世纪,最明显的变化也许莫过于“更难以运用军事实力解决问题,这是因为贫穷国家的社会觉醒增强了民族主义意识。社会动员能力的增强使得军事干预和外来统治的代价更为高昂”[1]。在全球范围内社会政治权力方式悄然转变的现实背景下,任何政治组织都只有因应这一大趋势,不断促进自身的变革和调整,才能在政治舞台上继续保持自己的影响力。政党作为“现代政治区别传统政治的重要标志,是现代政治生活得以开展的核心要素”[2]。如何在软力量时代彰显政党组织的社会政治价值并使其最大化,成为每一个政党不得不面对的新课题。本文将“软力量”概念引入到政党研究之中,提出“政党软力量”概念并进行初步探析,权作引玉之砖,希望能够对政党软力量研究的继续深入有所助益。 一、“政党软力量”概念的缘起 主体影响客体的行为方式有很多种,soft power只是众多影响方式中非常重要的一种。20多年前美国著名国际政治学者约瑟夫·奈提出了“soft power”概念,随后得到了多国学者的积极响应。中国学者近年来对该概念的理解存在两个发展趋势:一是soft power的适用主体不再局限于主权国家,开始出现非国家行为体的soft power研究;二是开始逐步突破国际关系、国际政治领域的局限,不再因袭“用范畴去套事物”的陈旧研究范式,而是将其作为一种独特的研究视角和分析框架,去观察丰富多彩的万事万物。正是在历经了这一“中国化”过程之后,soft power作为一种研究视角的学术意义才变得丰富起来。国内学者对“soft power”概念一直存在不同的理解,使用的中译名主要有“软权力”、“软实力”、“软力量”三种,在进行相关理论研究时也会首先对这三种中译法进行辨析。其实,不同的学者在使用同一个外来概念时根据特定的研究视角选择特定的译法,不仅能够增进人们对于这一概念的理解,而且是这一领域的研究逐步走向繁荣和深入的一个标志。笔者认为,把握soft power理论内涵的关键,不在于通过比较诸种译法之间的差别而去否定其他,而在于从具体、特定的研究主体、研究视角入手,选择最适合当前研究的译法,推动这一领域的学术研究朝着更加深入明晰的方向发展。 在民主价值极大彰显的今天,社会个体的发展越来越表现为行为上的个性化和认同上的多元化,政党意识形态的兼容化和中间化趋向越发明显,单纯依靠政党意识形态教育来获得大量的天然支持者变得越来越困难。政党的soft power作为争取社会支持和民众认同的有力武器,也必须逐步淡化自身的权力色彩,才能使政党从传统“追逐权力、运用权力”的角色真正转变为“来自人民、服务人民”的新角色,继续保持政治影响力。在政党的soft power不再具有与生俱来的浓厚而鲜明的权力色彩,而仅仅是政党政治行为和社会行为的一种实现方式和特征表现的情况下,“软力量”的译法相较于“软实力”和“软权力”显得更为中性、客观,包含的权力基础和权力色彩也更为淡薄,因此更符合于政党之soft power学术探讨。 “政党软力量”概念在理论上的逻辑起点正在于“soft”一词,即中文的“软”字。“什么是软力量?软力量是通过吸引而非强迫或收买的手段来达己所愿的能力。”[3]无论适用主体是主权国家还是非主权实体,无论其作用范围是内政领域还是外交方面,“软力量并不仅仅等同于影响力,毕竟影响力也可依靠威胁或报酬等硬力量得以实现”[4],因此,它在本质上只是一种非强制性且非诱惑性的影响力。国内学者在使用“软力量”概念时,从各自的研究视角和研究需要出发,将其表述为“吸引力”、“感召力”、“同化力”、“包容力”、“亲和力”、“凝聚力”等,在本质上都是“非强制性且非诱惑性”影响力的特殊表现形式。因此说,“非强制性且非诱惑性影响力”是我们把握政党软力量范畴的关键。 对软力量产生和运用过程的把握是全面认识“政党软力量”概念的另一途径。一方面,软力量并不是存在于无形的东西,每一种软力量产生、运用的具体过程都有具体、现实的社会主体和客体,并寓于社会实践活动之中。另一方面,每一种软力量产生、运用的过程又正是软力量主体通过运用自身所具有的影响力去获得软力量客体的认可、支持和效仿,而非通过施以现实的威逼利诱去实现自身利益、价值和目的的全过程。科学、全面地把握“软力量”的这两个方面,是进一步把握政党软力量现象运动的内在规律,为政党主体自觉地掌握、培植、运用自身软力量提供科学理论指导的基本前提。 二、“政党软力量”的内涵分析 政党软力量的主体是政党,政党之外的其他社会政治实体则构成政党软力量的客体。罗伯特·达尔在《现代政治分析》中将社会人群分为“有权者”、“谋求权力者”、“政治阶层”和“无政治阶层”四类。现代政党介于国家、社会之间,是民众政治参与的主要组织形式,明显属于前两类。政党自身之外的“有权者”和“谋求权力者”,要么是政党的同盟者,要么是政党的竞争者。雄厚有力的政党软力量,往往既能够为政党争取到更多的同盟者,又能够将政坛强敌分化瓦解于无形。后两类社会群体在现代社会中主要表现为宗族、教会、利益集团等政治阶层和广大政治冷漠群体,是政党软力量的天然客体。因此,政党软力量作为政党对除自身外的其他社会政治主体施以影响的一种方式,其客体不仅包括“政治阶层”和“无政治阶层”,还包括“有权者”和“谋求权力者”的部分群体。 政党软力量具有非强制性且非诱惑性。政党软力量具有软力量的根本属性——非强制性且非诱惑性,这是政党软力量与政党影响力的其他发挥方式之间的根本区别。政党软力量既不同于依靠强大军事、政治后盾而产生的命令式权力,也不同于凭借雄厚的经济实力而产生的诱惑性力量,而是政党组织依靠自身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以及政策主张所具有的吸引民众支持、获得民众认同的“非强制性且非诱惑性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