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在不同的人那里是不同的东西:对统治者来说,它是统治和管理人民的工具;对理想者来说,它是善政;对某些左派来说,它是帝国主义政治渗透的工具;对精英主义者来说,它是政治合法性的工具;对多数学者来说,它是人民的统治;等等。总之,在不同的人眼里,民主是各式各样的。要让他们统一思想,是不可能的。为了客观地观察民主,必须从历史上民主产生和发展的历程来探讨民主发展的逻辑,才能弄清民主究竟是何物。 一、民主的一般逻辑 民主是和政治管理相对应的一种权力运行方式。在人类社会中,民主从它产生的那一刻起,就是同政治管理权力同时存在的。政治管理实际上就是政治统治,但是政治统治带有较多的意识形态色彩,所以,在探讨民主问题的时候采用具有中性色彩的政治管理权力比较合适。政治管理的权力是自上而下运行的,而民主的权力则是自下而上运行的。这是政治过程中两种不同的权力运行模式①。但是,这两种权力运行模式并不是彼此孤立地平行地运行的,而是相互纠缠在一起的,而且相互间都具有把对方纳入自己的权力运行框架中的倾向。政治管理权力将民主纳入自己的权力运行框架之中,就意味着民主成为政治管理的工具,或者说民主权力被政治管理权力驯化。而如果政治管理被纳入民主的权力运行框架中,则意味着政治管理成为民主的工具,也就是政治管理权力被驯化。 民主若成为政治管理权力的工具,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呢?由于政治管理权力运行的框架是自上而下的,民主如果成为政治管理的工具便改变了民主自身的权力运行方式,也就是说,民主基本上失去了制约政治管理权力的性质和能力。这样,民主的作用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成为政治管理精英政治合法性的工具;二是成为政治管理权力联系人民群众、与人民群众沟通的工具。前者表面上还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权力运行,但是仅保留了这种权力运行的形式,而实质上则是为了实现政治管理精英的政治合法性,也即完全是为了政治管理权力权威性的形成服务的。虽然民主还保留着对政治管理授权的形式,但实际上是遵循政治管理权力的指令来授权的。而后者作为联系人民群众、与人民群众沟通的工具,则完全失去了民主权力原有的性质,即自下而上运行的权力的性质。所以,民主一旦被纳入政治管理权力的运行框架中,就成了政治管理的一统天下,而民主自身则只留下了形式,或者说只留下了躯壳而失去了灵魂。 那么,当政治管理被纳入民主的运行框架中的时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呢?这时的政治管理就成了受到外部限制的权力了。首先,政治管理权力的存在不能自我规定,而必须由外部力量即民主的力量来规定。也就是说,只有通过民主选举的授权过程,它才能产生。这样,民主权力便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干预和决定了政治管理权力的再分配。而这种权力的再分配必须按照民主的程序,定期、和平、合法、公平、公开地进行。其次,政治管理权力的范围和运行规则也不能自我规定,而要由民主程序所产生的宪法来加以规定和限制。再次,政治管理权力必须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提供各种通畅、有效的渠道,使公民能够合法地、有效地对政治管理权力的运行进行制约。又次,公民可以运用自己受宪法保障的各种政治权利向政府表达利益,并对政府施加影响。最后,民主还可以通过公民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来保证政府正确决策的贯彻执行②。人们可以看到:把政治管理权力纳入民主权力运行的框架之中,并没有取消政治管理,而只是使政治管理权力及其运行受到合理的限制,也就是使其驯化,从而避免政治管理权力的膨胀与滥用。人们平时所说的民主政治,指的就是这种情况。从以上两种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将民主纳入政治管理权力的运行框架中,也就是用政治管理权力将民主驯化,那么就既没有好的政治管理,也没有好的民主。政治管理权力可以任意扩张和滥用,而民主则变成了它的工具。即使不是工具至少也是无能为力、无所作为的。相反,如果将政治管理权力纳入民主的权力运行框架之中,让民主将政治管理权力驯化,那么人们将得到一个好的政治管理,即拥有适度权力并按规则运行的政治管理权力。 上面分析的两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都是存在的。在一个国家中究竟会出现哪种情况,并不取决于人们的愿望,而是取决于历史发展具体进程中的各种社会和政治力量的对比及其相互博弈的状况。 二、现代民主的历史逻辑 现代民主与古代民主完全不同,它是建立在启蒙思想、反专制斗争和市场经济基础上的民主。从西方现代民主发展的进程来看,民主首先是一种权利要求,即对在封建专制统治下人民丧失基本权利状况的反抗。人们反对神权而要求人权,反对等级制而要求平等,反对压迫而要求自由,从而提出了与封建主义对立的各种思想和学说,并在参照古希腊城邦政治的基础上设计出了现代民主制度。所以,民主在近现代产生的历史背景首先是作为封建专制制度的对立物而产生的。由于封建统治者面对的是包括新兴资产阶级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所以民主从一产生便获得了全社会普遍的承认和接受,因而被认为具有普世的价值。 第二阶段民主的发展是在资产阶级革命以后,这时的民主主要是作为资产阶级政治合法性的工具而存在的,也就是主要作为国家政治权力再分配的工具而存在的。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资本主义,各种政治集团的力量对比处在不断地变动之中,因此需要不断地进行国家政治权力的再分配。但是,国家政治权力的再分配往往会引起社会的动荡,甚至内战,这样就不会有一个稳定的政治局面,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于是,便需要寻找一条能够使政权定期、和平、合法、公正、公开地进行更迭的道路,也即以不同党派为代表的各种政治力量相互竞争的制度。要避免竞争成为你死我活的斗争,就必须保证竞争能公开、公平、合法地进行。为此,必须使各方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也就是与国家权力保持相同的距离。唯一的办法就是先把国家权力暂时存在一个可靠的地方,谁都不可能利用它使自己在竞争中处于优势的地位。这个可靠的地方就是作为整体的人民。也就是说,让人民来行使裁决的权力,人民选择了哪个集团,哪个集团就是竞争的优胜者,便可以掌握国家权力。而裁决的过程就是通过普遍的选举来进行授权的过程。这样,资产阶级便通过以政治竞争为特征的普选制找到了国家政权定期、和平、合法、公平、公开地进行更迭的方法,使每届政府所积累下来的各种矛盾,通过定期的更迭而得到一个新的起点,或者说起定期脱壳的作用,从而不断地为资产阶级国家权力补充能量。 但是,这种作为政治权力再分配工具的民主,不仅解决了资产阶级政治统治合法化的问题,而且产生了巨大的外部效应。首先,人民在长期的选举授权活动中会逐渐培养出主权者的观念。由于人民在政治竞争中处于裁决者的地位,所以,相互竞争的政治集团都要讨好人民,把选民捧得很高,同时也要对选民做出各种承诺,使人民群众至少在形式上真的感到自己是主人,从而使人民主权的观念在人民中逐渐扎根。其次,人民在竞争过程中的裁决权在竞争告一段落之后,就转化为监督和参与的权利了。由于资产阶级的权力再分配是定期进行的,所以,即使是在台上的政治集团也要考虑连任的问题,因此便不能不接受选民的监督和制约,从而给人民提供各种参与的机会和渠道。再次,资产阶级当年和人民群众一起反对封建专制而取得的一切权利,在竞争性民主的制度之下,也得到很好的保护。因为每个政治集团都需要在人民中保持好的名声,而不能步封建专制的后尘。因此,必须保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人权,从而使这些权利深深地渗透在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并形成一种政治文化,即民主的政治文化。正因为以国家权力再分配为目的的政治竞争性民主的这些外部效应,使民主不仅是资产阶级的政治工具,而且成为人类普遍认可的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