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91 2;D693 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0)05-0029-07 很长一段时期里,现实社会主义基本上走的都是一条比较单纯地追求建构主义的制度方式,从而导致整个社会方方面面的紧张状态的道路。这种紧张还源于对制度、选择自由的激进主义的理解和对马克思的自由观的极大误读:认为社会主义可以在“空地”上建构,社会主义一旦实现,自然也就获得了超越资本主义的真正的自由、民主和平等。基于这种理解,由此把实现以人为本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的所必须的在制度知识方面渐进积累的学习过程和试错式的制度设计及变革的途径统统给省略了,一种基于理想的无所不包并又被赋予最优的唯一的社会主义制度模式被建构出来。“自由”一词几乎被作为多余的,怀疑论者甚至根本就不被允许提及。现实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文明建设、人的个性自由的追求以及国家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点点滴滴的制度建设及其改革,都遭到很大程度的忽视和阻碍,出现社会主义与自由、民主、平等、法制分离、分割的“怪事、憾事、错事、丑事、坏事”。[1]可以说这是社会主义曲折坎坷、命运多舛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 一、从“依赖”到“自由个性”:一个“自然历史过程” 自由是一个充满诱惑又极具模糊的概念,对她的界定从来就是充斥着异见和斗争,并伴随时代的变换不断地产生着新的内涵、新的交锋。自由是一个包含多元价值复合体的思想。自由更是一种实践——一种贯穿于人类历史活动特别是政治法律制度及公共政策中的经验。本文指涉的自由基本属于那种围绕历史性的实践活动展开的制度进步的产物,而不是指哲学自由或精神自由甚至积极自由这类,因为“从理论上说,这样的自由是生活在相互交往条件下的众人不可能实现的”;[2]同时,这种自由很容易陷于以自由为名而行压迫之实的危险。自由具有极强的历史性和可操作性,并且“都以限制为基础。它是一种全体社会成员都能享有的自由,也是一种从那些不伤害他人的活动中进行选择的自由”。[3]而且自由的实现程度“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4]就是说,自由离不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及与这种生产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交往关系或制度安排,甚至那些所谓的“应该做的”、“必须做的”和“不应该做的”、“不能做的”应然标准同样也是取决于既定的社会经济结构及其政制与意识形态。将自由视为人的天赋权利(卢梭)、人的本质(康德)以及与生俱来的本性等,尽管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伟大贡献,但却是一种非历史的甚至是虚妄的愿景。在这点上黑格尔极为深刻地揭示了自由作为一种自然的和不可剥夺的权利,实质上表明它是一种历史性的自然,是第二自然,是历史进步的结果。[5]马克思更基于唯物史观的立场肯定了自由“是一种历史活动,不是思想活动”,“是由历史的关系,是由工业状况、商业状况、农业状况、交往状况促成的”。[6] 人类社会历史实际上就是一部人不断探索和争取自由选择的过程,就是“已成为桎梏的旧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新交往形式所代替”的过程。[7]正是基于这种理解,马克思在其作为《资本论》第一个手稿的《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就人类社会和人的发展进程提出了具有经典意义的三大历史形态:即“人的依赖关系”阶段、“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和“自由个性”阶段。在人类古代时期,低下的生产力使人不得不屈服于自然的和社会的“压迫”,即使在不存在社会压迫的原始时期,脱离动物性不久的人也不是自由的,他们完全受自然的摆布,只能靠相互“依赖”而存在。这就是马克思所谓的“人的依赖关系”阶段。在这个漫长的阶段,个体的存在和发展只能依附于一个更大的共同体,其地位和状况受既定的关系体系规定,个体活动完全没有独立性,只是“作为某种(社会)规定性的个人而相互交往,如封建主和臣仆、地主和农奴等等”。[8]这种因狭窄孤立落后的生产力及与之相应的非独立性的制度安排,限制了人的多方面能力的发展,直接影响着社会生活的进步和人的个性自由的实现。 应该说,资本主义在人类争取自由的曲折历程中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马克思对此作过充分的肯定。这种贡献不仅表现在思想理论学说上,更体现为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的普遍交往和联系,使人类第一次真正从古代社会以血缘为纽带的自然共同体的封闭狭隘性中解放出来,第一次在法律上承认了全社会成员享有自由、平等的权利。资产阶级革命高擎自由、民主、人权的旗帜,其目的就在于“使人复活”、使“个体自由”。资本主义结束了“人的依赖关系”,人具有了独立性:表现在政治上,人被赋予了普遍的自由公平合理的外观,摒弃了阶级出身、社会等级、文化程度和职业划分等政治差别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经济上,自由竞争、等价交换原则,人们在生产、消费以及职业选择上拥有前所未有的自由;文化上,自由更是思想文化、科学、教育、艺术等领域的圭臬,多样性、多元化的文化并存和碰撞使得现代精神的丰富性臻至空前的水平。以往任何社会较之资本主义都难以望其项背。但是,资本统治下的自由是不充分的,它在经济领域强调任何人都应该以能够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以不受社会、国家干预发挥自己的才能,由此确立的前提自然是建立一种不受限制的经营自由和财产私有为特征的制度。而这种制度在其显现出打破人身依附的必然性的同时也表现出完全赤裸裸的买卖关系:无产者的“自由”完全成为交易平台上的“商品”而被出售。这造成了实际上的对“个体自由”概念本身的危机和对“丛林法则”的承认,在此原则下,社会演化的结果就是严重的两极分化和大规模的贫困。所以,这种自由用阿尔都塞的话语来说是资本统治的自由,而劳动者则“以自由为枷锁”处于“奴役之中”。[9]在那里,交换关系把人们卷入不可控制和掌握的物的联系中,形成了马克思所言的“物的依赖关系”阶段,具体的个人的自由发展受到严重的扭曲和片面化,出现了马尔库塞所谓的“单向度的人”。尤其是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下的广大的劳动者个体更是由于受到物质性(包括知识教育)的限制,除了交换自己仅存的“自由”,就只能受“物”的摆布,遑论能够达到对必然的认识。这种自由劳动表现出一个为所谓的“自由”与“奴役”对比的话语所遮蔽的矛盾,某些人的独立自由是基于另一些人的依附性劳动之上的。承认物质性限制是自由全面发展的障碍,这是马克思自由观与古典自由主义自由观的主要区别所在,更是马克思能够科学地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前提之一,同时也是当下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之所以要大力解放生产力,发展商品经济之缘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