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 08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63(2007)07—0061—07 卡尔·施米特是20世纪欧洲最重要的政治理论家之一。不过,人们对他的评价却有天壤之别。他因一度与纳粹政权的积极合作而被称为第三帝国的“桂冠法学家”、“希特勒的教授”。他政治立场的前后不一使他被一些人称作“机会主义者”,而另一些学者则撇开其政治污点对其理论著作予以推崇。当代西方左派和右派学者中皆不乏从施米特那里汲取灵感者。晚近以来,就是自由派学者也不得不从批判、抵制的立场出发去认真思考施米特的理论。而施米特则自称是一个“知识分子中的冒险家”。这个众说纷纭的施米特到底讲了些什么,笔者认为,我们必须回到施米特著作本身,理清施米特政治理论的逻辑,才能对施米特的政治理论有一个较为准确的把握。 一、敌友政治论 施米特的《政治的概念》一书颇为著名。该书的前身是施米特于1927年在柏林政治学院所做的演讲。《政治的概念》最初于1927年发表于《社会科学与社会政治文集》第58卷;1932年经扩充后以单行本出了第2版;1933年,复经多处修改,该书出第3版。1963年,该书重印时采用的是1932年的版本。正如作者在该书1963年重版序言中所言,他写作这本书针对的是特定的读者,即“欧洲公法的专家们,那些欧洲公法的历史及其当代争论的专家们”。① 这也暗示着他所谓的“政治”主要是着眼于国家间关系而展开的。 施米特开篇写道:“国家的概念以政治的概念为前提。”② 这就是说,理解国家问题,必须基于对政治(the political)概念的把握,国家的存在以一种政治的存在为前提,这样,国家理论必须从对政治概念出发才能得以理解。而要获得对“什么是政治”的理解,就必须揭示和界定特定的政治范畴,即政治范畴独特的标准是什么。施米特认为,正如道德领域的标准是善与恶,审美领域的标准是美和丑,经济领域的标准是利与害,政治领域的标准就是敌人与朋友。他写道:“所有政治活动和政治动机所能归结成的具体政治性划分便是朋友与敌人的划分。”③ 施米特认为,正是基于敌人与朋友的划分,政治现象的独特本质才凸显出来。 以施米特之意,政治现象发生于人与人之间,朋友与敌人的划分体现的是人们之间最高强度的统一或分化,联合或分裂。需要注意的是,施米特是在群体层面上谈论敌人与朋友的划分问题的。敌人只意味着公敌,而不是私仇。④ 基督教宣扬“爱你的仇人”,却从不反对与政治上的公敌进行坚决的斗争。敌人中的某个人可能是我私下的朋友,但这并不能否定他所属的群体是我们的敌人。只有当一个斗争的群体遇到一个类似的群体时,才有敌人存在。在近代民族国家的背景下,敌人或朋友就是指国家的敌人或朋友。 然而,我们不禁要继续追问:施米特所讲的朋友与敌人又是基于什么原则来划分的呢?这个问题十分重要,它涉及到对施米特的政治理论进行解读的不同路径;同时,这个问题回答起来又不那么简单,因为施米特在《政治的概念》的不同版本中观点是有差异的。大体而言,对施米特的理解可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卡尔·洛维特为代表的政治存在论或纯粹政治论的路径⑤,该路径以《政治的概念》的最初版本(1932年版)为依据进行解读;另一种是以海因里希·迈尔为代表的政治神学的路径,这一解读注重考察施米特《政治的概念》版本变化间所透露的信息,并强调从施米特著述的总意图中去理解施米特。下文我们不妨先考察施米特在1932年版本中的基本论述,对施米特的政治理论有一初步的认识,然后再结合迈尔的解读,将版本间的细微差异纳入考虑,注重施米特思想的演变,以期获得对施米特的更深入的理解。 在1932年的版本中,施米特是将政治在纯粹的实际存在的意义上进行阐述的。他把政治领域看成是一个具有自己独特标准的与其他领域相并行的领域。施米特认为,敌友划分不依赖于任何道德的、法理的、审美的这些其他领域的原则,它只是基于人们之间现实存在的统一或分裂的程度。敌人与朋友并不是永恒的,它的划分可以从宗教、道德、经济、审美等其他领域获得推动力,但并不受这些领域的决定,它自身具有客观性和自主性。谁是敌人、谁是朋友也依赖于某个政治统一体的当下决断。 施米特明确指出:“朋友与敌人这对概念必须在其具体的生存意义上来理解。”⑥ 这就是说,政治涉及的是事关族群生存权的斗争,涉及到族群中每个成员的生死存亡,体现的是不同群体的生存方式之间的可能冲突。理解国家的概念,必须理解政治的概念;理解政治的概念,又必须理解敌人的概念。在朋友与敌人这对概念中,敌人的概念具有更实质性意义。施米特只是很少的情况下才谈朋友或友谊,而敌人则是一个他反复界定、阐述的概念。在施米特看来,通过界定敌人是谁,我们自己的身份得以确立,敌人是对我们身份的绝对否定。我分敌友,故我存在。每个人在象征意义上就是一个战士,真正地敌人是自己的敌人。多伊布勒的诗句将这种敌人概念表达的极其清楚:“敌人是我们与生俱来的问题,他将追逐我们,我们也将同样追逐着他。”⑦ 须知施米特最早的作品便是对多伊布勒的诗歌的评论。施米特进而指出,敌人的存在同时也是使一个民族确认自己的身份、保持活力和进取心的最好方式。既是敌人,就要与其斗争,枕戈待旦、为国捐躯,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事情。这种与敌人在生存意义上进行的斗争,不是经济活动中的竞争,也不是学术活动中的论争,而是直指杀戮与被杀的现实可能性。政治的存在意味着国家随时要求它的国民奔赴沙场去牺牲生命或屠杀他人。和平只是短暂的喘息,战争则是现实的、不可避免的。在敌人面前,任何民族都要准备化犁锄为刀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