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在经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社会公平的问题也变得越来越突出。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地提出要注重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因为,对于和谐社会来说,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是一个最基本的标准,失去了这一点,也就无所谓和谐社会可言。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但政府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在现代社会,政府代表着公平和正义,它应当满足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要求。20世纪晚期以来,社会自治组织迅速成长,但是,政府提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能不仅不能削弱,反而应当得到加强。或者说,在社会自治组织也提供公平和正义的条件下,政府需要作为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支柱。如果没有这个支柱的话,那么,由社会自治组织提供公平、正义的构想就会成为空想,就是没有保障的。同样,走向和谐社会目标的社会公平和正义追求,需要政府大量政策的引导。然而,更为根本的是,需要在制度安排上进行大胆创新。我们需要通过社会主义德制的建设,以及通过社会治理体系的结构性调整,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问题。 一、市场经济与社会公平 据新华网2005年6月17日所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居民收入存在六大差距:一是全社会居民收入基尼系数超过0.4(差距合理区域的上限);二是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大大高于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收入年增速8%~9%,而农村居民年增速只有4%~5%;三是不同行业年收入存在明显差距,全国机关工作人员人均年工资为1.6万元,事业单位为1.5万元,企业为1.4~1.5万元,大行业为6万元;四是企业的经营职位和一般职位的收入差距较大,普遍在20倍以上;五是少数人占有大量城市财富,占城市居民10%的财富多的人,占有全部城市财富的45%,而占城市居民10%的财富少的人,只占城市财富的1.4%;六是工资收入占GDP的比例在下降,1989年工资占GDP的16%,而2003年占12%,下降4%。可见,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一方面综合国力得到了极大的增强,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另一方面,社会公平却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社会公平问题在中国社会的凸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消极效应。在一段时期内,我们较多地强调了市场经济对于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而对市场经济的消极效应研究和考虑得较少。面对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社会不公平的问题,人们往往从原则上来证明市场经济需要社会公平,认为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应当拥有平等的地位,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和开展公平竞争。但是,问题不是前提应当怎样,而是市场经济的发展自身造成了社会不公平,这是作为结果出现的。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的提出,当人们反思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教训时,关于市场经济的消极效应才成为人们关注的主题之一,社会公平问题才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而被加以认定。 社会公平是人类社会任何一个历史阶段人们共同追求的目标,但是,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存在不同的公平理想和不同的造成社会不公平的原因。在农业社会,整个社会处于等级化的条件下,虽然也存在对社会公平的追求,但是,严格说来,是不存在社会公平的社会基础的。社会等级差别以及权力统治模式,决定了这个社会的公平只能在一定的等级内部才能成为一个可以追求的目标,而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公平是没有实质性意义的。然而,在近代以来的工业社会中,由于人们之间的等级差别在政治上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人们之间在政治上的平等得到了承认和尊重。在这种条件下,造成社会不公平的根源,从理论上说,不再是政治上的因素,而是市场经济造成了社会公平的问题。特别是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资产阶级国家的政府奉行自由放任的社会发展理念,结果造成了严重的贫富不均和两极分化,激化了社会矛盾,而且,也造成了每隔几年就出现一次的经济危机。从近代以来的情况看,市场经济是造成社会公平问题的根源。虽然,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相信存在着“看不见的手”的市场机制,能够自动调节社会公平问题,而实际情况却证明,存在着因“市场失灵”而造成的社会不公平。到了20世纪中期,人们对这一点已经形成了共识,因而要求在政府的干预和主导下去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的内生效率之外,通过政府的政策去实现社会公平。这就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模式。 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属于现代市场经济的范畴,是在政府引导下发展起来的。政府引导下的市场经济建设,必然会围绕着效率与公平两大政策目标展开,而效率与公平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矛盾,又始终是一个困扰着政府政策选择和社会发展的问题。从西方国家的情况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政府在社会公平实现方面发挥了主导性的作用。比如,一些国家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通过征收累进所得税,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和扩大转移支付等方式,去自觉地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但是,当政府这样做的时候,却导致了效率下降的问题,从而使这些国家在20世纪晚期出现了所谓福利国家危机的状况。中国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时候,西方国家已经进入了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历史阶段,虽然中国的市场经济建设是在政府引导下开展起来的,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的后发展状态,决定了中国政府以及社会受一种强烈的赶超意识所支配。因而,我们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了经济发展即效率方面,而对社会公平问题却重视不够。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存在着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同样的问题,它的自由发展或政府引导方面的偏好,都会引发社会公平问题,都会处在效率与公平的矛盾之中。这一点是毋庸讳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