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本思想研究中,许多学者忽略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命题与思路,即“立君为民”。 一些学者注意到这个命题的重要性。例如,金耀基将其列为儒家民本思想六大要义之一 [1](P5-12),朱义禄将其列为民本思想四个基本观念之一[2](P14)。可是他们也没有把 这个命题置于最突出的地位。上述缺陷往往导致研究中出现一些盲区、空白、误读、偏 论。 民本思想可以概括为一个核心理念与三个基本思路,即核心理念是“以民为本”,基 本思路是“立君为民”、“民为国本”、“政在养民”。由这四个相辅相成、互推互证 的命题与思路可以引申出民本思想体系的全部内容。其中,“立君为民”处于极其重要 的理论地位。 一、“立君为民”的明确提出早于“以民为本” 从历史过程看,“立君为民”的明确提出早于“以民为本”。早期的民本思想主要借 助以“立君为民”为核心的观念体系来表述。 从现存文献看,思想家们明确提出“以民(人)为本”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然而与民本 思想基本思路相关的思想因素却可以追溯到更为久远的年代。其中“立君为民”观念很 早就以比较清晰的语言表达出来。 在各种中华元典中,可以找到民本思想的基本思路。《国语·周语上》引《夏书》: “众非元后,何戴?后非众,无与守邦。”这种对国家、君主、臣民之间相互关系的朴 素认识,是“民为国本”观念的源头。《商书》、《周书》中的“重民”、“保民”显 然是“政在养民”思想的先导。比较而言,这个时期的“立君为民”观念则更明确,更 系统,也更富于思辨色彩。 “立君为民”的明确提出不晚于西周。《尚书·泰誓》说:“天佑下民,作之君,作 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泰誓》虽系后人整理成文,但这段文字曾被《孟 子》引用。《尚书》其他篇章也有许多相关的思想因素。诸如《洪范》的“天子作民父 母”,《康诰》的“天畏忱,民情大可见”,《召诰》的“以小民受天永命”,《多方 》的“天惟时求民主”,《吕刑》的“一人有庆,兆民赖之”等。在当时,这类观点属 于统治思想范畴,其基本思路是:上帝创造人类,关爱民众,故设立制度,选立君主, 让他协助自己治理天下,安定民生。后、王、天子身兼君与师,是民之主,犹如万民之 父母,而其主要职责是管理群众,教化百姓,养育庶民。简言之,天子代天牧民。 至迟到西周时期,这类思想已经颇富思辨色彩。“革命”观念的提出便是典型事例。 它可以分解为若干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组合命题,即天子受命于天;“天命靡常”( 《诗经·大雅·文王》);上帝时时刻刻选择“民主”(《诗经·大雅·皇矣》);“皇 天无亲,惟德是辅”(《左传·僖公五年》引《周书》);帝王应“聿修厥德,永言配命 ”(《诗经·大雅·文王》);天命可以传之子孙;“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左传 ·襄公三十一年》引《泰誓》);天“谴告”无德者;上帝并不立即剥夺无德君主的天 命;汤武革命是奉天伐暴;惟有圣哲知天命等。在这套意义丰富、功能复杂的观念体系 中,天、德、君、民是一个循环论证的关系,其核心命题是上帝、皇天“立君为民”, 其文化功能之一是为君权的获得、保有、行使提出了必要条件和基本规范,即获得天命 ,怀保小民,以德配天。(注:参见张分田:《中国帝王观念——社会普遍意识中的“ 尊君—罪君”文化范式》(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第四章“为君之道及政治理论: 君权的绝对性与相对性”。) 天为民而作君师的说法是“立君为民”观念的重要表述方式之一。它依托于君权神授( 君权天赋)观念,而有关的思想因素显然可以追溯到更为久远的年代。天作君师说出自 《尚书》等中华元典,所以一直是人们论证国家职能、君臣关系和治国之道的重要依据 。 在各种中华元典中,以“立君为民”为核心,以天为民而作君师观念、上帝选择民主 观念、天子代天牧民观念、元后做民父母观念、重民保民观念、天从民欲观念、以德配 天观念和革命观念等为基础框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政治思维逻辑。这套体系化的政治 观念从不同角度强调了民众在政治生活中重要的乃至决定性的作用。后世的民本思想的 许多命题和思路就是由这些观念及其思维逻辑中推导出来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民 本思想最初的理论形态是以上帝、皇天“立君为民”为核心而逐步展开的。 二、“立君为民”是“以民为本”的终极依据 从理论价值看,“立君为民”是“以民为本”、“民为国本”的终极依据。在民本思 想的各种理据中,它最具权威性。 “民为国本”通常表述为“民惟邦本”,语出《伪古文尚书·五子之歌》。它经常被 人们引用,是民本思想的标志性命题。“民为国本”属于政治关系论。它比较全面地界 定了国家、君主与民众的关系,并涉及君权的合法性和相对性的问题。这类思想又有国 以民为本、君以民为本、官以民为本、政以民为本等不同层次的表述形式。“民为国本 ”比侧重界定君民关系的“民贵君轻”、“君舟民水”、“民为主君为客”之类的思想 命题更具有一般性,可以用它来概括各种与政治关系论相关的思想命题。 “民为国本”是民本思想最显白、最直接的表述方式。这个思路发端于对国家、君主 、臣民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关系的朴素认识,完成于对国家与人民、君主与民众、 官僚与庶民等各种政治关系的全面认识和理论论证。“以民为本”则是对这套思想的高 度概括。从现存文献看,它的正式提出比“立君为民”略晚一些。 如果说“民为国本”侧重说明“是什么”,那么“立君为民”则侧重说明“为什么” 。在民本思想体系中,“民为国本”主要属于描述性命题,而“立君为民”主要属于解 释性命题。 为什么“民为国本”?历代思想家对此详加论证。他们罗列的理据大致可以分为相互关 联的两大类。第一大类属于基于各种经验教训和现实因素的思考,旨在摆事实,讲道理 。诸如“无民则无君”、“民养君”、“利民则利君”、“富民足君”“君舟民水”、 “得民为君”等。第二大类求证于上帝、天(天帝、天君、天道、天理)、道(理),旨在 从本体论的角度予以论证,具有政治哲学的属性,诸如“天作君师”、“天选民主”、 “天从民欲”等。这两大类理据有各自的理论价值,而第二大类则显然更具权威性和思 辨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