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主集中制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对此,国内外有许多不同议论。西方一些人把社会主义实行民主集中制作为攻击社会主义是“极权”的最有力论据之一,制造了很大的思想混乱。目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内外政治格局,在经济深化改革的同时需要强化宏观调控,在政治上发扬民主的同时需要加强党和政府的权威,纠正极端个人主义。在这种情况下,研究和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主集中制的必要性及时代性,也是理论工作者应担任务之一。本文现将国内外关于市场经济与民主集中制关系问题探讨的各方见解简单评介。 国外的民主理论及当代经济学的进展 民主理论研究在国外一直是热点。左中右的论者都有许多从市场经济对应物的角度看待民主(特别是个人民主),如布热津斯基《大失控与大混乱》、洛伊宁格尔《第三只眼睛看中国》、哈耶克《不幸的观念》、霍格森《民主经济》以及新制度经济学等等。 除了三权分立等传统民主理论外,目前西方关于民主的理论体系多如牛毛,其层次和视角也五花八门,如美国格雷厄姆的精英民主论,法国萨特的绝对个人民主论,美国海尔德的民主模式论,美国霍格森的民主经济论,美国罗尔斯的正义论,英国舒尔德的劳工民主论,美国戴伊对西方民主的嘲讽,社会民主主义的民主理论,托洛茨基派的个人民主理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民主理论,欧洲共产主义的民主观,等等,众所周知,戈尔巴乔夫的绝对民主则是导致前苏联转向理论诱因之一。此外,东南亚和第三世界各国的民主理论,包括李光耀和金大中等人的观点,则大异于西方。 在西方,真正认真仔细研究过共产党及社会主义各国民主集中制理论及实践的人,是英国曼彻斯特高级讲师沃勒。1981年,纽约圣·马丁出版社出版了他的《民主集中制:一个历史的评价》一书,该书仔细探讨了研究民主集中制的意义以及1905年孟什维克与布尔什维克分别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它的本义,它在斯大林时期被曲扭,它在各党各国的传播(包括在中国党内与“群众路线”的结合),它在西欧党内的近况等,书的结论是:民主集中制“本身就是一个根本矛盾的概念”。显然,作者否定民主集中制无足为凭。 在笔者看来,西方从学术上真正能比较深刻全面把握民主与集中关系的理论,并不存在于政治学传统之中,而存在于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公共选择理论、福利经济学及行为主义政治学中的新权威主义之中。它们也为我们从市场经济出发说明民主集中制的必然性提供了某些新鲜资料,应批判地汲取。 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成果,获诺奖的“阿罗定理”实际上从市场经济中导出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对立的方面,以及集中的必要性。在我看,“阿罗定理”事实上是对市场经济呼唤民主集中制的一个当代数理证明(参见拙文《所谓“阿罗定理”?》,《经济日报》1995 年7月3日,《不要冷落“阿罗定理”》,《经济日报》1995年5月22日,《民主集中制的数理证明——“阿罗定理”趣解》,《社会科学报》1995年5月25日,等等)。 获诺奖的贝克尔(美国)从“市场失灵”与“民主失灵”的对应性,也大体上论述了在市场条件下作为“民主失灵”弥补物的集中的必要性(参见贝克尔《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51—53页),完全可以说,事实上整个新制度经济学都是从交易费用存在性和“市场失灵”出发,论证产权制度、政治、法律、计划、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价值观对资源配置优化的依赖性和积极作用的,在一定程度上(如略加改造),均可看成是从不同侧度和层面对市场条件下民主集中制的论证。 国内的不同见解及评论 国内曾出现否定民主集中制的思潮。它认为民主集中制基本精神是强调集中。这一点尤其表现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提法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用“广泛的民主制”代替民主集中制(参见李景鹏《社会主义民主纵横谈》、《世界经济导报》1988年5月16日, 李贺林《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再思考》,参见《教学与研究》1989年6期等)。 一些文章批评了这种思潮。许多论者根据党的决议,重申民主集中制,同时总结了以前在民主集中制的贯彻中只讲集中而对民主强调不够的教训,主张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破除封建主义遗毒。近来,人们同时针对民主个人主义抬头的情况和西方“和平演变”,也强调强化中央权威,反对照搬西方三权分立政体,反对只讲民主不讲集中。在讨论中,一般认为民主与市场经济是呼应的,由于市场与计划是互补的,因此,民主与集中也是互补的。 近年来,西方新制度经济和福利经济学、新权威主义等等也被逐渐介绍到国内,并引起研究,对人们进一步正确认识市场经济与民主集中制的对应关系,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参见拙文《从资源配置角度看民主主义与权威主义的互补》、《重庆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 《梁漱溟与亨廷顿民主理论比较》,《中国教育报》1995年4月26 日等)。 按照唯物史观,作为上层建筑,民主集中制的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在本质上,民主集中制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然也要求以民主集中制作为自己的上层建筑之一。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主集中制被规定为我们国家和我们党的根本制度之一,是科学的,应当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