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识形态的内涵和特征 意识形态是社会的思想上层建筑,是一定社会或一定社会阶级、集团基于自身利益对现存社会关系自觉反映而形成的理论体系。这种理论体系是由一定的政治、法律、哲学、道德、艺术、宗教等社会学说、观点所构成,并成为一定的政治纲领、行为准则、价值取向、社会思想的理论依据。尽管意识形态是政治学的一个重要概念,但学者们对此并没有完全一致的理解。有代表性的观点(注:转引自陈振明主编:《政治学》,第544-545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有:(1)《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意识形态是关于人类、社会及与之相关的宇宙知识和道德信仰的各种复杂形态。”(2)《民主政府》:意识形态是“表示一个人对各种政治价值观以及政府和政治权力作用的思想或信仰结构。”(3)《政治学的世界》:“意识形态是一个信仰体系,它为既存或构想中的社会,解释并辩护为人所喜好的政治秩序,并为实现其秩序提供策略。”(4)《意识形态论》:意识形态“是在阶级社会中,适合一定的经济基础以及竖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法律和政治上层建筑而形成起来的,代表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情感、表象和观念的总和,其根本的特征是自觉或不自觉地用幻想的联系来取代或掩蔽现实的联系。”从这些解释中不难看出,意识形态的内涵有两个基本点:(1)意识形态是一种思想体系或信仰体系;(2)这种思想体系或信仰体系是特定阶级、社会集团对现存或构想中的社会制度进行解释、辩护或对某种社会制度进行批判、改造的理论体系。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可以把意识形态的特征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阶级性和利益性。阶级性是意识形态最本质的特征之一。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思想体系,往往是特定时代的某些著名人物创立的,但它反映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思想,而且也是某个阶级、社会群体的要求、愿望和理想。其根本目的是为某一阶级、社会集团创立新的社会制度、社会模式或维护现存的社会制度服务的。意识形态往往打上阶级的烙印。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或主流地位的意识形态总是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所以马克思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2页,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这种精神力量就是意识形态。与此同时,任何意识形态都与特定的社会利益、阶级利益联系在一起,或者说,意识形态反映或维护的是特定阶级、社会集团的根本利益。这种利益关系表现为特定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意识形态的利益性往往使其表现出明显的政治倾向性,即倾向于某一特定的阶级和社会政治集团。(注:李元书:《意识形态与政治社会化》,《学习与探索》,2002年5期。) 二是实践性和理论性。意识形态总是要作用于实践的,实践性是任何意识形态的基本特征,因此,作用于社会实践的意识形态不是超社会现实的,而是社会政治集团集体行动的思想观念和理论前提。“它以‘应然’来反对现实的‘已然’,要求人们通过实践努力改变现实的‘已然’,以趋于‘应然’。”(注:陈振明主编:《政治学》,第54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不仅如此,作用于社会实践的意识形态还具有理论性。因为作为一种理论体系,意识形态是对特定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理论认识和概括,是某一阶级、社会集团改造社会或维护某种社会制度的理论依据,其中包括社会理想、社会目的和行动计划。因此,意识形态是理论性和实践性的统一。 三是独立性和继承性。从根本上说,意识形态必然要与它所处时代的经济基础相适应,但它又不是经济关系的消极的伴生物,它是整个社会生活中的一个能动的组成部分。换句话说,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独立性,作为一定社会关系、经济关系的反映,它或者先于经济关系或社会关系,成为指导社会变革的先导,或者落后于某种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成为社会发展的阻力,因此,意识形态的繁荣或衰落并不总是与经济关系、社会关系的发展或瓦解同步。同时,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还表现在它具有继承性。任何意识形态都不是凭空地形成起来的,新的意识形态在诞生时,总会从传统意识形态中择取有用的价值或口号为其所用。这是因为,任何意识形态虽然主要反映的是特定阶级的愿望和要求,但其中包含某些人类共同的要求和愿望。因此,意识形态继承的不是特定阶级意识形态的核心价值体系,而是它具有人类特性的那部分价值因素。意识形态的可继承性说明,任何社会的意识形态都是现代和传统的统一体,这种统一是社会进步和稳定的力量。 二、意识形态的政治和经济功能 意识形态既是特定生产关系的产物,但又不是这种生产关系的消极反映,它能动地反作用于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和建立在这种生产关系基础上的上层建筑和政治统治。这使意识形态在社会过程中表现出明确的、强烈的政治和经济功能。意识形态的政治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治合法化功能。在政治社会,统治阶级对政治统治地位、社会制度、政治权力结构、政治秩序的维护主要靠两种武器:一是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暴力机器及相应的法律;二是靠国民的合法性认同的支持。历史证明,仅靠暴力机器和严刑竣法是不能持久维护统治地位的。在现代社会,政治统治地位的维护,社会制度、政治权力结构、政治秩序的维护以及社会制度的持续、稳定和发展,更需要公民的心理认同和支持,因此就要从理论上论证和阐述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并使公民认同这种合法性。公民对政治统治、社会制度、政治秩序的认同和支持,主要是通过与社会政治制度相适应的占主流地位的意识形态的灌输、宣传和社会化来实现的。这就是说,一定的意识形态具有使一定的社会政治制度、政治体系合法化,以维护政治统治与政治秩序的特殊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