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浙江东部沿海的温岭市,地处群山怀抱之中,山虽不高却十分险峻。可以想见,在交通工具远不发达的过去,这些连绵的山岭足以阻碍人们对温岭的接近和了解;而在那时的温岭,人们似乎也安于自然条件所赐于的恩惠,渔樵耕织,安享“太平”(注:温岭古称“永宁”和“太平”,1914年改现名。)。帝制改为共和、人民共和国替代民国,都不曾在这里引发剧烈的动荡和骚乱。然而,改革开放以来,温岭人开始走出村庄和渔港,先是设摊于各类城市,以小生意小买卖谋生赚钱;在历经千辛万苦掘得“第一桶金子”后又设小厂小坊于本土本乡,从事小日用品的生产;及至今天,在小厂林立的同时也有了许多大型工厂和公司。温岭由此不仅成为中国民营企业的发源地之一,更是民营经济发展迅速而卓有成效的地区之一。但今年暑期吸引我们来到温岭的,与其说是这些令人惊叹的经济奇迹,毋宁说是在经济奇迹基础上所出现的政治新潮。于是,我们惊叹于改革开放给温岭带来的历史机遇,惊叹于温岭人抓住这一机遇而创造性地发挥着自己的聪明才干,进而已经并将继续在中国的历史上留下独特的痕迹。 在短短的访问期间,我们观摩了温岭村镇两级的“民主恳谈会”,与基层干部和市委机关干部进行了高密度的座谈对话,又同学界同行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交流。尽管此行匆匆,但所遇所见却足以让我们费尽思量,去探寻其间所包含的更多意义和影响。 按照温岭地方干部的介绍,我们所看到的“民主恳谈会”已经是第三阶段的产物了。最初,“民主恳谈会”是作为缓解干部—群众矛盾的一种便宜手段而提出来的,其意图是通过各级基层干部、特别是村镇干部与群众的对话会形式,交流交谈交心,从而达到相互沟通和相互理解的目的。因而“民主恳谈会”成为“政治思想工作”的一种操作形式。接着,无主题或泛主题式的“民主恳谈会”向着具有特定主题的方向发展。说到底,“泛主题”的民主恳谈会至多像是一种年节时分的“忘年会”或“联谊会”;但其中所包含的一般性沟通功能,却因为群众的积极参加和相对集中地关注于某些政策议题而发生了变迁,逐渐具有政策反馈的功能;为应对群众具有特定关注取向的政策和管理问题以及相应的提问和建议,基层干部又不得不就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事先准备,包括既定政策的解释和未定政策预案的说明等等。这种状况使得“民主恳谈会”开始超越最初设定的功能而具备了“政策咨询会”的雏型。此后,经过有意识的经验总结、试点推广和理论提升,“民主恳谈会”尽管还保留了原来的名称,但其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议事规则和最终结果也有不同的发展。 就我们所观摩到的“民主恳谈会”而言,在镇一级主要表现为就事关特定区镇全体或大多数人口的某一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公开说明和征求意见,在村一级主要表现为就有关全村事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相对而言,前者集中于决策方案的边缘性改进;一旦有人就讨论的政策方案提出意见,与会干部可以当场评估和判断,如果合理,马上吸纳进既定方案。其间所设定的操作性前提是既定的政策方案,已经经过内部的多次讨论和征求有关当事方的意见,政策方案应当已经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能够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和要求。后者则有所不同,更像是一种决策方案的讨论会,其目的是对具体的政策方案进行现场选择;因而会议过程更像是集体决策,必要时还须动用投票程序。因此,在两个不同的场合,主持人即镇干部和村干部的角色也有所不同,前者主导会议进程,在肯定政策方案大体可行的前提下努力征求改进意见,最后的结果是强化政策方案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后者主持会议讨论,寻求最基本的共识并以此为基础渐进式地推进,以图确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和集体行动。同时,参与者的情形也有差别,在镇一级的会议上,参与者大多是平时比较关注公益事业或某项政策方案对其切身利益关涉更大的人员,是在自愿的条件下参加会议的;而在村一级的会议上,参与者是代表一个家庭或几个家庭,是在负有义务的基础上受托参加会议的。 但无论两者间的区别如何,早先所确定的这种“民主恳谈会”名称显然已经远远不能容纳目前正在实际操作的内容了。尽管“民主恳谈会”的制度化程度尚有待提高;特别是在镇一级,其代表性和日常化工作还必须不断加强;但这种“民主恳谈会”在实践中是有明显作用的,在理论上是有重要价值的,其做法理应得到肯定和坚持。对此,温岭的各级基层干部和群众都已经形成了共识,并且开始着手尝试一些新的做法。可以预期的是,随着温岭人的实践发展,“民主恳谈会”还会获得更多的制度创新意义。 对于笔者而言,这种以“民主恳谈会”为核心的“温岭模式”,为我们透视和理解当今中国的政治发展和民主建设进程提供了一个难得的个案,由此我们可以分析和探讨许多问题;同时,“温岭模式”也只有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才能得到更好的理解和说明。 第一,关于民主建设的路径和方向的思考 “温岭模式”从一个特别重要的向度揭示了中国农村基层改革和制度变迁的重要方式:在既有的制度框架下的改进与创新,为民主政治寻找和确定新的生长空间。 较之于以国家法律规定引入和引发的全国范围内的村民自治,“温岭模式”所表现的是一种由有限地域内的地方政府发起和采纳的改革。对于前者,人们所关注的是由此出现的基层选举及其制度安排以及在基层社会所导致的权力结构变迁;而在后一场合,最吸引人们注意的则是在政府过程中容纳和引入民主治理的要素和安排。如果说两者都涉及了民众的参与并因而具有了民主的价值,那么可以说,前者以选举式的参与奠定了基层公共组织的合法性和权威基础,后者则以议政式的参与提升了基层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质量。二者之间的不同构成了相互补充和完善的整体:周期性的民主选举并不能完全解决日常性的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这已经是得到无数案例所证实的道理;而周期性的民主选举可以为决策民主的出现和制度化提供必要的制度环境和政治压力,我们在温岭所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