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必须过群体生活,故亚里士多德在两千年多年前就提出了他著名的经验性命题: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这也就是说,发自于人的内在本质的对政治的关怀和思考将永伴人类,为此,政治学说构成了人类思想宝库中最大量的、也是最重要的部分。这种来自于久远的至今仍在继续着的对政治的思考和认识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政治是人的有意识的建造物,而非长成物,现实政治是靠我们思考政治的特定方式建立起来的,它是人们政治思想的一个结果。那么,政治学说同现实政治的这种关系是如何发生的?起作用的内在机制如何?或者说政治学的社会功能有哪些?这些都是政治学必须搞清楚的基本问题。 关于政治学的社会政治功能,我国学界的认识尚欠深入,大多数学者仍停留在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分层理论的机械理解上,认为政治学隶属于社会意识形态,并在此基础上对政治学的社会政治功能进行定位。(注:参阅汪玉凯主编:《现代政治学》陕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政治学的社会功能一节。)按照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但问题在于以往的政治学理论仅对这种关系作静态的理解,认为政治学的社会政治功能,存在着两个方面:即促进社会历史的发展,或者阻碍社会历史的进步,那么,究竟是促进还是阻碍这取决于一定的政治学是否反映历史发展的规律,是否符合历史发展的趋势。本人认为仅作这样的理解是远远不够的。对政治学的社会政治功能还应结合社会发展、政治变迁等过程作动态的理解。 (一)为政治权威提供合法性,这是政治学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社会政治功能。任何社会都需要一个政治权威,营造一个政治权威,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讲也就是营造一个被社会普遍接受的该权威能合理存在的逻辑,无论这个逻辑是宗教的家庭的还是法权的。从历史上看,这个工作一直是由政治学来完成的,比如,欧洲中世纪政治权威的合法性是由神权政治学来营造的,而近代以来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则是由古典自然法学派所提供的。马克斯·韦伯认为任何一个社会政治权威的存在都需要三个条件,第一,习俗或习惯的支持;第二政府机构的保证;第三合法性。但是这三个条件并不是并列的,合法性在最终的意义上起着作用。为此,“每一种这样的制度都试图建立和培养对合法性的信念”。(注:韦伯语转引自《政治社会学导论》中译本,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92页。)合法性对政治权威的重要性就如生命对于生物的重要性一样。只要政治理念构造的合法性信念不变,政治权威就有充足的理由存在下去。反之,政治学营造的合法性理念的变化,必然引起政治权威形式的变化。就以往的历史的情况而言,在政治学的作用下政治权威的合法性经历了宗教阶段、家族阶段和公民法权阶段。这种变化还体现了政治学对政治文明的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维持政治制度的再生。社会发展具有连续性,保持其连续性的重要环节就是政治思想。任何社会为了生存下去都必须成功地向其成员灌输最适合维持其制度的思想。首先,它必须使人们尊敬其制度的价值,同时,它还必须忌讳,不要使人们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现实与制度所体现的价值相差太远。因此,为了将人们联系到某一制度中,为了制度能够得到延续,这就需要政治学向人们陈述该制度的基本价值和理想形式,同时,建立政治现实与理想间的政治逻辑以弥合政治世界中的这种差异,最终使一个社会的政治制度得到延续。 (三)充当政治变迁的先导,成就新的政治制度。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政治领域的变革是极其困难的。因为,“政治这个‘彼岸’世界并不是某种与我们无关的存在物。相反,它是由我们思考它的方式设立起来的。因而,要改变这个世界,就意味着要改变我们思考这个世界的方式,要改变政治,就要改变我们政治思想的性质。”(注:奥勃姆:《政治社学导论》中译本,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80页。 )关于这一点,经典作家们都确信,革命不得不既与财产和权力作战,又与观念作战。“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注:《列宁选集》第一卷,第241页。 )尽管“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但“批判的武器”作为变革的先导来说则是绝对必不可少的。政治学在批判旧世界的同时,必然包含着对新制度的设计和论述。如启蒙学者的政治学理论不仅导致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灭亡,而且造就了当今的资本主义政治制度。 (四)促成政治的不断进步与文明。从一定程度上讲,政治文明的发生与积累依赖于人们对政治的认识成果。显然,同样发展程度的国家,由于人们关于政治的认识不同,会形成显著的政治差异,如英、美两国所形成的政治差异就是如此。综观人类的政治历史,其存在过和现存的各种政治文明的类型及发展程度都与一定的政治学相联系,都有着自己的政治学基础。这是由于政治学承担着设计、完善和变革政治制度的任务所致。而现代社会由于政治文明与进步同政治学的联系愈加紧密,从而就更加依赖于政治学的繁荣和发展。 20世纪对中国来说是剧烈变革的世纪。变革的性质是传统向现代的转变,变革的矛盾是传统性和现代性的矛盾。在此过程中,中国政治学的主流始终是改革开放力量的思想武器,始终是推动政治进步的理论先导。 中国政治学的这种历史地位主要表现在:首先,基本完成了中国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基础由传统的宗教和家庭向现代公民法权的过渡。今天的中国人都相信政治支配力的合法存在是基于公民的授权。而在古老的中国实行这种转变是非常困难的事情,仅就唤起人们权利意识而言,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时至今日,学界仍然在谈论所谓的“新启蒙”问题,就是一个例证。这种转变始于中国政治学对启蒙思想的引进和宣传,成于政治学和现实政治的交互作用。比如,早在维新运动时期,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等就提出了以“自然人性论”为基础的“人性平等”的权利观。新中国成立后,“人民主权原则”被写进了宪法并付诸实施,标志着这种转变的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