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江浙财团”、“江浙财阀”和“江浙金融财团” “江浙金融资产阶级”是中国金融资产阶级最为成熟的典型形态,也是其最有经济实力的组成部分。对于它的研究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能正确了解和认识江浙金融资产阶级乃至正确认识和评价中国资产阶级。对江浙金融资产阶级传统的看法是“1927年他们支持蒋介石发动反革命政变,成为国民党政权的重要支柱之一,以后并依靠蒋介石发动反人民内战来获取暴利”(《辞海》语),其实,事情远非这样简单,江浙金融资产阶级的活动也决不止此。它曾从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广泛参预了中国近代社会,除开体现其阶级利益的政治活动外,江浙金融资产阶级的经济活动对于近代上海和江浙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不比寻常的巨大作用,尤其须加注意的是,这种“作用”还由上海幅射全国;第二,江浙金融资产阶级二十世纪前半期所走的路也是中国资本主义所走之路,研究它有利于人们认识中国资产阶级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的寻求、奋斗、挫折。从而准确认识新中国史前国情;第三,研究江浙金融资产阶级有历史的启迪作用,使人们正确了解和认识今日金融并努力造就和发挥金融企业的集团优势。 但是,由于对江浙金融资产阶级的研究尚待深入,至今,学术界对于江浙金融资产阶级的称谓尚未有较为科学、明确的说法。到目前为止,涉及到江浙金融资产阶级的称谓有“江浙财团”、“江浙财阀”、“上海财团”等多种。这些称谓大都带有非严密性和不确定性。如,“江浙财团”一词有时被用来说指以上海为基地以江浙籍资本为主体的大资本集团,它不仅包括金融资本集团,还包括工商资本集团;它不只是单纯的银行资本,而是银行资本、钱庄资本、商业资本、工业资本相互结合、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资本集团。因为“江浙财团”以上海为基地,支配着上海钱庄业、商业团体和各大商号、多数工业企业及主要航运公司、商业银行及各类买办和经纪人,成为影响上海政治、经济生活的重要因素,人们有时也将“江浙财团”称作“上海财团”。“江浙财团”一词有时又被用来专指江浙金融资产阶级,有的金融史著述中将“江浙财团”与华北、华南、华西财团并称为旧中国四大财团便是一例。在这里,华北财团是指对华北金融有一定影响力和操纵力的以“北四行”(盐业、金城、中南、大陆)为主体的银行资本集团;华南财团主要是指设立并活动于广州、香港的一批广东省地方银行及侨商银行,侨商银行中又以工商银行、广东银行、东亚银行、华商银行、国民商业储蓄银行为主;华西财团是指活动于四川一带的银行资本集团,其中具有代表性的重要银行是聚兴诚银行,聚兴诚银行有“川帮银行首脑”〔1〕之美誉。在中国金融史上是否客观存在着华南财团和华西财团乃至“四大财团”,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这里姑且不论。但人们将”江浙财团”与华北、华南、华西财团并列在一起时,“江浙财团”所指的又显然只是江浙金融资本而不包括其它类型的资本。“江浙财团”这样一个名词一忽儿被用来泛指以上海为活动基地的以江浙籍为主体的大资本集团,一忽儿又被用来专指江浙金融资产阶级以及他所把持掌握的江浙金融资本,这不能不给人以一种该名词内涵不确定的混乱之感,缺乏学术的严谨性。 在有的著述之中,“江浙财团”又被称之为“江浙财阀”。“财阀”一词是从日本借用来的。一般理解,它是对那些控制着大银行和工商垄断组织的金融告寡头的通称,如日本的三井财阀、三菱财团等。而从江浙金融资本及其主体“南三行”(上海商业、浙江实业、浙江兴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它们都属于上升中的私人金融资本,在30年代以前,业务发展迅速,资本规模日趋扩大,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力也日益增涨,但它们远未达到“金融寡头”的垄断程度,因此,称他们为“江浙财阀”似乎欠准确,也不科学。 为了摆脱江浙金融资产阶级及江浙金融资本称谓的混乱,也为了对之研究的方便,我们以为将江浙金融资产阶级称为“江浙金融财团”较好。“江浙金融财团”与“江浙财团”是两个互相联系的有不同内涵的概念。“江浙财团”是指以上海为基地并以江浙籍资本为主体的大资本集团、包括金融资本及工商业资本。从地域范围看,“以上海为基地”并不意味着该财团的所有企业资本都集中于上海,也可能分布于邻近上海的其它江浙地区。诸如,张謇所创办并直接领导的大生企业系统、其主要部分设于江苏南通、海门而非上海,但它同上海有密切联系故尔同样是江浙财团的构成部分;从财团成员的籍贯组成来看,江浙财团不仅包括了江浙籍资本家,也包括了一切以上海为活动基地的其他籍资本家,但是,在财团内地位突出、起着决定性作用的只能是江浙籍资本家;从江浙财团的整合度看,其内部的结合与联合时而紧密、时而松散,入民国后,逐渐形成代表江浙资产阶级利益的紧密型代表人物层。“江浙金融财团”并不等于江浙财团,但它与江浙财团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它是江浙财团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江浙财团的核心和灵魂,是它决定着江浙财团的总体性质。本文所要研究的是“江浙金融财团”而非整个“江浙财团”。 二、江浙金融财团形成的三大标志 在辛亥革命之前,虽有一批江浙籍官僚、买办、旧式商人转化而来的资本家如叶澄衷、朱志尧、祝大椿、严信厚、张謇等参预工业企业或近代银行的创办与投资,但那时,并未形成一个江浙金融财团。 江浙金融财团逐渐形成的时间是在北京政府统治时期。之所以如此判定,是因为江浙金融财团的主要标志都是在这一时期显露端倪的。这些主要标志有三:(1)是江浙地区商业银行趋于集团化,江浙金融财团有了实体依托;(2)是金融实力增加,江浙金融财团有了不受政府支配的独立发展要求;(3)是涌现出本集团的优秀代表和有影响的代言人。 1、私人金融资本发展迅速,江浙商业银行趋于集团化,江浙金融财团有了“物化”实体。当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寿终正寝之后,中国出现了有利于私营银行发展的诸条件。这些条件是,第一,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创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制度,为中国资本主义发展提供了某些政治制度方面的有利因素。如,资产阶级革命派代表人物刘揆一当上工商总长后多方奔走,联络工商,做过一些利于民族资本发展的事情。他亲自主持制定了《工商部之计划》,召开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全国工商会议,他聘请了上海求新机器厂朱志尧、桓丰纺织新局聂云台等人担任工商部顾问,在全国极力造成“务以剔除官习,融洽商情为主”〔2〕的发展实业氛围。1913年9月11日,继刘揆一之后,张謇任农林工商部长,他进一步确定对工商实业“扶植之、防维之、涵濡而发育之”的方针,提出国家应积极为发展工商做好的四条,一要发挥法律保护作用;二要搞好金融;三要搞好税则;四要奖励工商。一时,国中掀起前所未有的创办实业、研究实业、振兴实业的热潮。1912-1914年的3年中,全国新设工厂115家,仅上海一地就有40家,占35%。〔3〕第二,北洋军阀争斗、干戈不断,从未形成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政局混乱,各派纷立,哪一派都难于操纵政治、经济局面。中央政府“政令不出都门”反而减弱了官权对经济运行和发展的窒碍。没有哪届官府的控制与操纵能够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倒是不插手时情况要好得多。官权的减弱使工商企业与银行的发展较清末时有了更为宽松的环境。军阀间纷争开仗要消耗大量军费,为筹措军费北京政府发行巨额公债。两亿五千万元公债〔4〕经各个军阀之手有很大部分转化为银行资本或工业1资本,是有利于银行及某些工业部门发展的。第三、1914—1918年西方主要帝国主义国家在欧洲大花园里打斗争夺。帝国主义因为忙于世界大战而难于顾及中国,缓和了中国民族资本所承受的压力;1917年俄国发生了“十月革命”,这些因素使中国民族资本工商、金融业在国际大环境中的处境相对宽松,出现了发展的“黄金时期”。第四、帝国主义在华银行因为暂时失去本国经济力量的后盾,在华的金融活动出现一些困难,尤其是资金周转方面的困难,甚至“连一度控制中国金融市场、素有资金、实力雄厚著称的汇丰银行此时也向中国同行求援通融”。〔5〕在中国北洋政府对德宣战后,德华银行在中国的营业被迫停止;华俄道胜银行在“十月革命”后,更是如丧家之犬,成为“流亡银行”。外国在华银行的上述种种“被动态”是有利于中国民族金融资本的扩展与壮大的。第五、在此期间,官办银行经营不善,有的陷入窘境。一些军阀、官僚投资的“官僚银行”也逐步转化为较为典型的商办银行,金城银行便是一例。该行1917年投资创立时,主要的投资者是军阀、官僚、当年,该行实收资本50万元,其中军阀、官僚的投资占90.4%,1919年,此类投资的比例已降到82.1%〔6〕。到20年代后,军阀官僚以外的普通商股所占比重大幅析上升,到1927年时达25%。辛亥革命以后,官办和官商合办的银行占华资银行的数量比重逐年下降,1912年为65%,1915年为47%,1925年为18%,官办和官商合办银行的实收资本也从原先的75%降至1925年的45%。〔7〕官办银行及官商合办银行的特点之一是在银行界凭“官权”享有垄断地位,控制货币发行,操纵金融市场,对普通商业银行有很大的压迫性。而官办银行和官商合办银行势力的减退,客观上造成利于私营商业银行发展的金融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