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私营经济发展对渐进民营化的推动作用

作 者:

作者简介:
马忠 李学伟 北方交通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原文出处:
中国软科学

内容提要:

中国转轨时期私营经济的自发性发展过程伴随着制度需求,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其发展作出的种种制度安排,随着制度环境的改进达到了制度创新的目的。在这一过程中,私营部门协同其他非国有经济在创建市场竞争机制方面作出了贡献。同时,它所体现的私有产权关系对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起到了示范和促进作用。本文研究和论述了私营经济和其他非国有经济的协力发展和作用,使中国经济选择了渐进民营化的正确改革战略,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研究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期刊代号:F10
分类名称:国民经济管理与计划
复印期号:1998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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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言

      计划经济的根本性缺陷之一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而产权是市场经济激励机制的核心,它决定着谁承受风险,谁从交易中获得收益或损失。几乎所有的从计划到市场转轨的国家都先后进行了产权改革(世界银行,1996),并通过两种途径在不同的程度上提高了私营部门的比例,这两种途径是:(1)对现有国有资产实行私有化;(2)新的私营部门的渗入及发展。各个转轨国家都认识到通过创建竞争性市场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构选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制度环境是改革成功的关键。但由于各个转轨国家开始改革时的经济、政治及其他初始条件的差异,导致其政府选择了不同的改革路径、速度和相应的制度安排的顺序。

      中国的改革进程就像前领导人邓小平所说的“摸着石头过河”,选择的是分阶段的渐进改革模式。这一特点体现在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并行发展。但国有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的比重不断下降,使人们怀疑和争论的一个问题是这是不是在搞私有化。事实上,时至今日,政府从来未公开声明称进行大范围的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只有少量的国有企业通过种种形式吸收部分社会资本而脱离了纯粹的国有制和最近才开始的大型国有企业通过拍卖、兼并等形式转让给非国有部门。

      中国选择的是什么样的产权改革方式呢?本文针对转轨时期中国不舍公有制成分的私营经济的发展过程,说明政府对其由紧到松的制度供给演变。当私营经济与其他非国有经济达到足以支撑改革国有企业的规模时,使政府以风险最小的方式自然过渡到开始国有企业民营化的新一论制度变迁过程。

      二、中国私营企业概况

      在中国的非国有经济中包括城乡集体、外资、合资、部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私营、个体等企业,一般说来,只要政府能作出针对私营企业的准入和发展的某项制度安排,往往也适用于其他非国有部门或者更加宽松。故此,本文选择没有公有制成分的私营企业进行分析。在此之前,有必要对私营企业状况做一概述。

      私营企业在经历了1993和1994两年的快速增长后,逐步进入增长速度趋缓,总体规模稳中有升的发展阶段。

      

      (资料来源:《社会蓝皮书》,1998)

      随着企业经营规模扩大,注册资本全部超过100万元的私营企业逐年增加,从1991年的662户增加到1996年的62617户,说明私营企业资本有机构成提高意味着私营企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化。

      在企业类型中,有限责任公司增长最快,平均每户的注册资本金额逐年提高,从1990年的39.8万元上升到1996年的83.5万元。占全国私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比重由1990年的18.2%上升到1997年1月的76.9%。

      

      资料来源:1998:《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

      私营企业在地域分布上,东部地区私营企业户数的比重为65.8%,西部地区为11.7%,但西部地区的增长势头比较快。

      

      资料来源:1998:《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

      近年来私营企业发展趋势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私营企业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市场发育。以浙江省为例,该省资源缺少,人口只占全国的3.5%。但近20年来,该省一直坚持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它的经济增长一直较快。1996年GDP总值达到4146.1亿元,由以前的全国第12位上升到第5位。该省1996年私营企业户数8.8万户,从业人员127.3万,注册资本399.1亿元,分别占全国同期总收入的10.7%、10.6%和10.9%。

      (2)私营企业吸纳了社会剩余劳动力,据新华日报报道,1997年平均每天有16500余人加入私营企业,其中约1万人是来自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下岗职工,全年共安置下岗职工353.55万人。

      (3)私营企业的政策环境宽松后,许多乡镇集体企业转制为私营企业,也有许多原假集体企业摘去“红帽子”。

      三、政府对私营经济的制度安排

      中国自1978年以来的改革历程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的进程。从转轨特征来看,存在着两个明显的阶段,以1978年—1991年为第一阶段,其特征是“计划与市场相结合”。1992年以后的另一阶段,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在这样一个制度变迁过程,私营经济得到较大的发展,政府也数次调整有关私营经济的政策。

      中国的改革开始时,农村实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它打破了农村的集体所有制的形式,使农民家庭获得了利用土地的权利,使农民获得了支配农产品的自由权利。农民在获得了这种排他性的私人产权后,整个农业的效益大大提高了。但对国有企业,政府依然按计划经济的办法管理。虽然政府也意识到计划经济存在着许多缺陷,也出台了一些单项政策和设想,但在转轨的第一阶段,政府仍然试图在计划和市场之间寻求有机结合的界面,在计划经济的框架内去利用市场的积极作用。在“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改革目标模式下,寻找一种既不否定集中的计划经济,又能引入市场机制作为补充的体制结构。私营经济正是在这样一种制度环境中开始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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