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互联网+教育”到“教育+互联网”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敬,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教育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广西 桂林 541004;蔡建东,河南大学教育学部教授,教育学博士,河南 开封 475004

原文出处:
中国教育学刊

内容提要:

近年来国务院与教育部文件逐渐使用“教育+互联网”一词,从“互联网+教育”到“教育+互联网”,不仅是逻辑关系的厘正,更标志着教育与互联网融合进入新范式阶段。互联网兼具技术存在与文化存在,从互联网文化基因视域看教育与互联网融合的范式转移,可以更好理解技术与教育的关系进而恰当观照教育现实。互联网文化基因是融合“众”思想与混合物质的持续创造性破坏与重构,其核心是“人”。教育系统中,思想与物质的融合面向人类自身,属于内向进路。内向进路的复杂性使“互联网+教育”阶段未形成面向结构的创造性破坏与重构。在“教育+互联网”新范式阶段,应着重于“实践的人”与“文化的人”相统一,以人的内生需求为中心,以教育系统内外合理张力与协同发展为保障,在多模态恰适文化场域中,围绕“个性化问题+方法”,持续推进思想与物质混合增势,促进教与学的结构变革。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22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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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808(2022)06-0022-07

      一、从“互联网+教育”到“教育+互联网”:教育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的号角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中首次提到“教育+互联网”。2021年1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的意见》再次强化“教育+互联网”。从众所周知的“互联网+教育”转向“教育+互联网”,“这绝不是咬文嚼字,而是在教育信息化的进程中,对教育与技术逻辑关系的厘正。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无论发展到什么程度,促进教育如何的变革,教育‘立德树人’的本质永远不会变。”[1]

      事实上,“互联网+教育”是我们对2015年《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的误读。李克强总理2015年8月21日在国务院先进制造与3D打印专题讲座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互联网+’和‘+互联网’从一定意义上讲是相通的,核心都是运用各种方式把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带动起来,推动企业生产模式和组织方式变革,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创造活力。”[2]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了“互联网+”与“+互联网”两种提法。那么,对于教育而言,我们应该选取哪种提法更为合适和严谨呢?

      少数学者早在2016年就明确提出“教育+互联网”更为严谨。例如,储朝晖研究员在《光明日报》发表了《互联网+教育?还是教育+互联网》[3]一文,提出前者是笼罩式,互联网与教育并未发生实质关系,后者是施肥式,有利于“人的发展与教育完善”,用“教育+互联网”更为妥当。张守营、公欣在《中国经济导报》发表了《“互联网+教育”还是“教育+互联网”?》[4],指出“教育是以人为工作对象和主体的,不同于经济和其他以物为对象的领域,在工业、商业等其他领域或可以用‘互联网+’,运用到教育领域时应慎重对待。”当然也有一些研究者从融合视角使用“教育+互联网”一词,但并未加以区分和辨析。

      不同的提法隐含着不同的思路。教育与互联网融合的多年实践证明,“互联网+教育”的思路没有充分重视教育本质与规律,“教育+互联网”更为妥当。本研究认为,“教育+互联网”不仅是逻辑关系的厘正,更标志着教育与互联网融合正趋向成熟,进入新范式阶段,原有的“互联网+教育”为前范式阶段。从“互联网+教育”到“教育+互联网”,是教育与互联网走向深度融合的号角。

      技术是人类文化发展中的创造物。从本质上讲,技术属于人性中欲求与智慧的产出物,属于文化的范畴。[5]互联网既是技术的存在,也是文化的存在。[6]基因决定范式[7],在当下范式转移期,从互联网文化基因视域进行剖析,无疑可以更好理解技术与教育的关系,并恰当观照教育现实。教育与互联网融合不是简单的加法,每一个要素都极具复杂性,两个复杂要素融合将呈现更为复杂的形态。我们之所以选择互联网文化基因视域,是因为相对教育而言,互联网这个变量更具迷惑性。

      本研究基于互联网文化基因视域对“互联网+教育”向“教育+互联网”的转型进行分析,旨在审视过去,探索当下与未来。

      二、互联网文化基因透视:破解“互联网+教育”路径依赖的底层逻辑

      关于文化基因内涵,学者们从不同视角给予不同解释:或从人类文化本性出发认为文化基因是“深刻影响文化性质的基本文化单位”[8],是“人为性”与“为人性”的辩证统一[9];或强调文化基因的场域性,认为文化基因需要场域中的人、社会与各种相对固定的文化现象来传承[10];或把文化基因看作教育改革形成“路径依赖”的根源,认为重在人性完善的文化变革才是教育改革的关键[11]。总体看,都是讨论隐藏于表象下的、具有稳定性和发展性的底层逻辑,希望借此更好探索未来。

      那么互联网文化基因是什么?郑雅文、周清平认为包括多媒体基因、超时空基因和私媒体基因等[12];张晓认为互联网文化基因是平等思想、个体主义与商业冲动[13]。本研究认为,对互联网文化基因进行探寻,应当先明确媒介技术本质。美国媒介生态学第三代代表人物保罗·莱文森(Paul Levinson)通过树(物质)、传播树的念头(思想)和纸(媒介)三种实体来做比喻,形象说明技术是思想化的物质或物质化的思想,强调一切技术都具有杂交与辩证性质。[14]莱文森还对波普尔的“三个世界”进行了调整,提出“技术—世界III”由人造物组成,技术是唯一成分,享有独特的本体论地位。

      本研究赞同莱文森提出的思想化物质、物质化思想以及“技术—世界III”的观点,认为这些观点清晰地揭示出技术表象下的逻辑和技术文化状态,并进一步认为,思想“化”物质或物质“化”思想的“化”过程,就是“技术—世界III”形成过程,也是技术文化形成的过程。当下“技术—世界III”主要表现为“互联网—世界III”文化状态。张晓提出的互联网文化基因要素平等思想、个体主义是互联网技术思想在发展过程中的映射,商业冲动则是物质化的重要推动力量。[13]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思想与物质的“化”过程会不断呈现新样态。我们试图在变化过程中寻找关键节点,寻找技术理性与技术精神的集中体现。基于这样的思路,本研究认为,互联网文化基因是融合“众”思想与混合物质的持续创造性破坏与重构,其核心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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