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包含机构改革、行政体制改革的公共行政改革的重要任务、主要目标、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为我们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文化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行政框架,为推进经济迅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早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事业指明了方向。 从机构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到公共行政改革是我国行政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一系列改革的必然结果 改革开放以来,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行政改革。其突出表现在1982年至1985年的机构改革,1988年的机构改革和1992年至1995年的机构改革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这三次改革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适应当时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状况,进行了以调整机构、精简机构、精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中心内容和主要目标的机构改革。1988年的行政改革首先提出转变政府职能的任务,并进行了初步的探索。1992年的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1988年探索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但是由于主客观环境制约,这些改革基本上局限于政府内部关系的调整,而没有在真正意义上涉及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政府与国家等更为重要方面的关系,更为重要的内容。 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把这一目标具体化,并提出了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伟大任务。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党的十五大都进一步强调了这一重要任务。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根本转变,由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客观上要求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制度,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体制和制度转变,建立新的公共行政架构。这种架构,不仅体现在政府行政管理内部各种关系之间,更重要的是体现在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等各种外部关系之间。因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明确政府和社会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要求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搞清两者完全不同性质机构和组织的职能;要求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化解市场风险,促进经济的快速健康稳定发展;要求理顺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保证使用纳税款的公共组织服务和服从于纳税人的意志和利益而不是相反。因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适合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进行的从改革初期的机构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再到现在和今后相当长时期的公共行政改革的发展和选择就是必然的,也是不以我们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了。 以公共行政改革为目标是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机构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经验和教训的历史总结 80年代以来我国进行了三次规模较大的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虽然每次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推动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和经济的发展,积极意义不容否定,但是政府体制、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工作效率、人员规模、职能结构等方面,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受着传统的体制框架窠臼束缚。以前的机构改革基本上没有触动旧体制和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模式,单纯地把主要注意力集中于机构增减与人员精简方面,以求一时的行政机关“消肿”效果,但是由于体制不变和运行机制不变,因而出现了机构的“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循环怪圈。由于以前的机构改革没有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或者说,公务员制度改革力度不够,国家公务员进出口不畅,竞争激励和汰劣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因而形成国家工作人员的“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肿胀”的循环怪圈。由于机构设置和调整缺乏科学决策和民主参与,所制订的方案缺乏科学规范和法律依据,照顾性机构设置和人员安置现象时常发生,攀比情况严重,因而出现“精简—恢复—再精简—再恢复”的循环怪圈。由于机构改革只在国家机关和政府机关内部进行,没有注重政府行为规范、政府的公共服务,没有注重政府改革的结果是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因而机构改革很少能引起民众的广泛参与和理解、同情和支持,改革的效果民众体会不到,改革的成果很难巩固。由于上述种种原因,我们以往的机构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效果很不理想。因此,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再次严肃指出:“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直接阻碍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这个问题亟待解决,必须通盘考虑,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制订方案,积极推进。” 我国的行政改革应该以公共行政改革为目标,在现阶段应以机构改革和政府行政体制改革为重点 公共行政改革与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比,前者包括更广泛的内容。公共行政改革是指公共部门的改革,既包括政府部门的改革,也包括非政府性质的组织和机构,团体和单位,如事业单位,公共企业的改革;既包括行政机关的改革,也包括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改革;既包括这些部门和组织内部之间关系,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的调整,也包括上述机构和组织、单位与社会、与市场、与企业、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的调整。机构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内容比较具体,它往往局限于国家机关和政府行政机关自身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