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门学科都从其独特的角度为我们提供属于该学科的知识,这是一门学科独立存在而不会被其他学科取代的重要学理基础之一。英国教育学者比彻(Becher,T.)和特罗勒尔(Trowler,P.R.)在论及学科的本质时,曾提出“学术可靠性、知识的主旨和内容的恰当性”①等作为认可一门学科得以成立的重要标准。[1]知识的主旨和内容的恰当性被置于和学术可靠性同等重要的地位。作为一门科学的教育学及其分支学科,其所提供的知识能否为自身独立的学科地位提供坚实的基础,不仅取决于它能否通过科学的研究方法等建立学术可靠性——这种可靠性已被一再证明是有限度的——还取决于它所提供的知识在内容上的独特性以及逻辑上的恰当性。就教育学的学科发展而言,探讨教育学知识独特的学科属性,在逻辑辨洽中建立教育学知识体系的内在同一性,无疑和方法论的探讨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一、知识及其学科属性 学科以命题(proposition)或陈述(statement)的形式来呈现知识,稍加注意我们就不难发现,如今的教育学知识体系中包含着远远不止奥康纳(O’Connor,D.J.)发现的三种不同的陈述,而是有多种不同的陈述,由于这些陈述“分别属于截然不同的逻辑族(logical families)并且因此需要用非常不同的方式来加以论证”[2],这就直接造成了教育学知识的学科属性模糊化,并且必然给教育学的知识生产带来混乱,进而给教育学带来学科同一性的危机。 在探讨关于教育学知识的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在学术研究意义上的“学科”和教学科目意义上的“学科”之间作出一个清晰的区分。本文所说的“学科”,与我们日常所说的如中小学课程中的语文、自然、社会等“学科”显然不完全是一个意思。按照道甘(Dogan,M.)在《社会与行为科学国际百科全书(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中的解释,“‘学科’(discipline)一词,既指在各种教育专业(educational programs)(如,在学校)中的组织单位,也指知识生产中的组织单位”[3];同样,“在我国,学科基本上就是‘学术分类’或‘教学科目’的代名词”[4]。长期以来,尽管学术界对二者鲜有明确的划界,但是,“学术分类”和“教学科目”的内涵差别还是肯定存在的。教学中的“学科”,在严格意义上应当称作教学“科目”,其知识组织是以促进教学对象的发展为目的的;而学术研究意义上的“学科”,却是在认识论意义上生产和组织知识的。“作为一个研究领域的学科,本身不具有知识传递即教学的含义。”[5]这种生产与传授知识的差异,以及知识组织方式的差异,不仅形成了两种“学科”之间的重要差别,而且也使得知识本身的属性产生了根本性的分野。“在严格意义上特指某一知识领域的学术‘学科’,发挥着专家领域主要标志的作用,这一标志将高等教育专业从业者和世俗大众(lay public)区分开来”[6],因此,作为学术研究意义上的“学科”及其知识,都属于“专业”领域。在唐宁(Downing,D.B.)看来,“专业”不仅仅意味着学术工作的领域,它还包含着一系列复杂的社会关系。[7]在教学科目中,我们可以把不同学术学科的知识组织在一起。在学术学科中,不同的学科生产和组织知识的方式各不相同,并且,这些不同的知识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也使得知识本身表现出了不同的学科属性。 这里所说的“学科”,是以科学的产生为前提的。“学科是具有特定研究对象的科学知识分支体系”[8],而“科学与学科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科学是全部的‘分科之学’,学科是局部的‘分科之学’”[9]。我们可以说,自科学产生之时起,知识的分类就和学科的分类建立了千丝万缕不可分割的联系。从古希腊到中世纪,知识几乎一直被整体包裹在哲学“美德”和“智慧”的宝匣中,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对知识的学科划分,只是一种理论体系化的尝试,与今天我们所说的“学科”有着根本不同的意义。“随着对高等学问的关注,哲学家们开始对知识进行分类,并提出了学问或理智知识之分支的约定。这些分类学者非常谨慎地对他们的论域进行限定。”[10]到中世纪晚期和文艺复兴,“当大学遍布全欧洲时,学者们写道:‘科学已经建立了属于它自己的殿堂’”[11]。这个科学另立门户构筑自己的知识殿堂(the house of knowledge)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知识分化、分类和重新组织的过程,并且这个分家的过程正是基于知识本身的差异,它与古典的教学“七艺”有着内在联系,却又有着重要的不同。“值得一提的是,中世纪的知识分支,‘三艺(trivium)’和‘四艺(quadrivium)’,是由拉丁文的三岔路口和十字路口得名的。”[12]这在词源上即提示着我们知识的分化和分类。正如哥伦比亚大学内格尔(Nagel,E.)所言,“科学无疑是组织化的知识体系,分门别类地划分和组织材料(如在生物学中,把生物分类为种)是一切科学的一项必不可少的任务”[13]。可以说,“知识分类是由哲学迈上科学的阶梯”[14]。“‘科学’这个概念最基本的含义是指‘知识’。从‘科学’的词源看,不论是英文‘science’,还是德文‘wissenschaft’,都源于拉丁文‘scientia’,即‘知识’”[15]。培根(Bacon,F.)在自称其为“拯救学问于洪水之方舟”[16]的《学术的进展(The Advancement of Learning)》第2卷[17]等著述中提出了十分详细的知识分类系统[18],其中很多同时也是学科的分类。培根“所阐明的科学分类以及由此建立起来的科学知识体系,对全部人类知识做出了系统的划分……成为近代科学分类的先导”[19]。此后,孔德(Comte,A.)、斯宾塞(Spencer,H.)等人的知识分类体系也都同时可以看作某种学科分类。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自从科学产生之后,知识便分属于不同的学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