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进程中教师道德的文化断裂及其重建

作 者:

作者简介:
蔡辰梅(1976- ),女,河北井陉人,广州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学博士,主要从事教师教育研究,E-mail:cai772@163.com。广州 510006

原文出处:
教师发展研究

内容提要:

社会转型进程中教师道德面临着严峻问题,文化断裂是其背后的重要根源。因此,需要厘清道德与文化之间的辩证关系,既要意识到文化对道德的涵育滋养和规约限制,又要重视个体道德对文化的主体性创造或被动性适应的不同主体状态。社会转型中教师道德的文化断裂在三个文化层面上显现出来:阶层文化断裂之下神圣道德与世俗道德之间的摇摆;身份文化断裂之下公共责任伦理与专业伦理的架空;群我文化断裂之下集体伦理与个体道德之间的割裂。因此,教师道德的文化重建首先应“回到传统”,实现对传统师道文化的自觉传承与现代化发展;其次要“走向专业”,实现对现代专业文化中教师伦理精神的体认发挥与本土化改造;最后需“重建自我”,实现对个体文化中教师道德主体性的确立与道德共同体的建构。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9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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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5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19X(2018)03-0008-08

      复杂的社会转型进程深刻影响着群体和个人的生活,身处其中的任何个体都无法“脱轨”而存在。教师作为教育中的关键性主体力量,其道德状况也在社会转型进程中出现了严峻问题。面对教师道德问题,人们形成两种不同的归因方式——一种将教师道德问题归因于教师个体人格,认为教师个体应背负所有的失德之责;另一种则认为师德问题是社会环境和文化的伦理缺失所致,个体只是无辜的被裹挟者而已。事实上,两种归因都有失偏颇,其根源在于对个体道德与外部社会文化之间关系认知的偏差。因此,对社会转型中教师道德问题的完整认识,需要抛开就道德论道德的局限,剖析和揭示道德问题背后的文化诱因,尤其是社会转型导致的文化断裂对个体道德的根本性影响,进而找到教师道德问题的文化根源,开辟解释和解决教师道德问题的新视域和新路径。

      一、道德与文化的关系梳理

      人作为文化的存在,同时兼具主体性和客体性。人创造了文化,而作为符号和行为系统的文化一旦形成,相对于个体就具有强大的客观先在性——一个具体的人总是被抛入特定文化环境中的。而道德本身具有双重含义,作为习俗的道德,天然属于文化的一部分,而作为个体人格和心性品质的道德,则存在着与文化之间的辩证关系。对个体道德与文化之间辩证关系本质的把握,能够为社会转型中教师道德问题的解决提供理念支持和行动方向。

      (一)文化对道德的涵育滋养和规约限制

      文化对于个体道德具有双向功能,可涵育滋养,也可规约限制。整体而言,文化之于个体的道德人格是一种背景性、系统性的影响因素,“文化构成了人格内容的深层结构”[1]117。美国人类学家拉尔夫·林顿提出“基本人格型”和“身份人格”两个概念框架来解释文化对人格的影响机制。“基本人格型”(basis personality type)指一个社会中共同的人格因素一起形成一个紧密结合的综合结构。这个综合结构的存在,提供给社会成员共同的理解方式和价值观,并且使社会成员对相关的价值情境作出一致情感反应成为可能。[1]102而一个社会中与身份相关联的反应综合结构则是“身份人格”(status personality),其对于社会的正常运转极其重要,因为只要身份得到提示,社会成员就有可能在此基础上进行成功的交流互动。[1]102身份人格是添加于基本人格之上,并与之相融的。也就是说,个体的道德都是在特定文化模式下形成的,同一文化会塑造出基本相同或相似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情感,个体道德在此过程中得到涵育滋养。而这种日日濡染而不自知的状态,恰恰反映出个体道德之于文化的必然适应性。因此,个体道德可以在内涵积极价值观的文化中变得正向,也可能在内涵消极价值观的文化中朝负向发展,所以,不能将个体道德失范完全归结于个人之主观,而应认识到客观存在的文化的结构性规约和限制,以及普通个体在其中有可能面临的无助和无力。在获得“基本人格型”的基础上,个体还具有“身份人格”,其赋予个体道德一种基于身份的特殊性或者说区分性,是特定价值观的承载标志。对于教师而言,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主流文化影响并形成其“基本人格”,而职业文化则造就其“身份人格”。因此,对社会转型进程中教师道德问题的理解,需要放在文化背景下,基于文化对个体道德人格的复杂影响而形成客观的认知和判断。

      (二)个体道德对文化的主体性创造或被动性适应

      虽然文化之于个体道德具有先在性和强势性,但个体面对文化,仍然可以有不同的选择,从而呈现不同的存在样态——可能是被动性的适应,也可能是主体性的创造。因为,道德在本质上是人的主体性最为集中的体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施韦泽高度认可个体道德在文化建构中的价值,并提出了“文化的伦理本质”命题,认为“文化以世界观为基础,并且能够产生于许多个人的精神觉醒和伦理意志。”[2]伦理本位的儒家文化同样特别重视人之主体德性力量,作为新儒家重要代表的唐君毅先生提出:“道德之实践,内在于个人人格。文化之表现,则在超越个人之客观社会。而人如不自觉各种文化活动,所形成之社会文化之诸领域,皆统属于人之道德自我,逐末而忘本,泥多而废一;则将徒见文明之现实之千差万别,而不能反溯其所以形成之精神理想,而见其贯通;徒知客观社会之超越个人,而不知客观社会亦内在于个人之道德自我、精神自我;则人文世界将日益趋于分裂与离散,人之人格精神将日趋外在化、世俗化。”[3]这种强调超越性的道德自我作为文化产生本源性力量的传统道德哲学观在当下社会转型中的中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和传承价值。

      虽然人皆有主体性,然而其现实发挥程度则差别巨大,甚至可能在客观环境之下无所发挥。个体道德自我主体价值的发挥在不同现实文化样态中有不同的具体表现。如果文化环境宽松,文化本身具有先进性,个体可以在这样的文化体系中自由发挥作为文化创造者和德性力量释放者的价值,使文化更加丰富多元,也更具人文内涵和伦理力量。如果文化环境是抑制性的,并且文化本身落后,个体的主体性道德力量则表现为对落后文化的积极改造,推翻或修正违背人性和道德的文化要素,从而在改变外部文化的过程中,也提升个体的道德勇气与担当,成就自我的道德主体性。与之相反,倘若丧失了这种内在的充满德性光辉的主体性,个体就会沦为外部文化的被动适应者,在文化的强大力量面前,不断怯懦退缩或任由摆布,失去了应有的道德立场和基本的道德方向,也就失去在文化冲击下寻找和发现意义的能力。

      二、社会转型进程中教师道德文化断裂的现实表征

      社会转型进程中教师道德的文化断裂,意味着教师的道德失去了固有文化的支撑而新的文化支持系统却尚未建立,于是出现个体在道德方向上的迷失,道德失却其根基。“过去和现在的文化之间的桥梁似乎被摧毁了,我们只能注视脚下未知的生命的深渊。”[4]这种断裂在阶层文化、身份文化以及群我文化等不同层面上显现出来。伴随宏观层面的文化断裂,微观层面的教师个体道德也面临危机,教师道德失去其内在一致性,面对冲突矛盾而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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