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244.7;F27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082(2018)03-0067-07
福建籍商人简称“闽商”,以崇尚儒德、敢于拼搏而为世人所知。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闽商逐渐发展出兼容性与开放性的特点。徐晓望研究员指出:“商儒并重是福建商人一贯的文化传统。”[1]商道是经商之道,包含经商的原则、方法、规律、道义、经验和艺术等。朱子商道既指朱子提出的商人理当遵循的道义原则,又指朱子本人的经商阅历与经验。
朱子(1130-1200),讳熹,是中国古代著名的理学家、教育家,也是闽学的创立者。他曾提出一系列商业原则,并在闲居时聚版开雕,经营“文字钱”。探讨朱子商道与闽商之间的关系,有助于进一步厘清闽商文化的内涵以及弘扬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贾儒德,促进儒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
一、朱子商道产生的背景
朱子商道的价值取向源于广阔的社会时代背景。其长期生活的福建地区背山面海,山多田少,耕地产出不足以自给,而海湾港口众多,海运业发达,地少人多,有利于商业的发展。为了维持生存,闽人多不畏风险,出外谋生,甚至下南洋经商,具有敢冒风险、爱拼会赢的精神。苏轼《论高丽进奏状》中说:“唯有福建一路,多以海商为业”[2];欧阳修的《有美堂记》又载:“闽商海贾,风帆浪舶,出入于江涛浩渺、烟云杳霭之间”[3];宋人曾丰在《缘督集》卷17《送缪帐干解任诣铨改秩序》提及:“闽地偏,不足以衣食之也。于是散而之四方”[4]316。闽商曾泛海东南亚,并将商品运销全国各地。闽商既船坚技娴,又擅长商贾之业,成为当时海上劲旅,胡铨的《送彭子从赴如序》记载:“闽商越贾,舶交其中”[5]。
朱子身上流淌着儒贾的基因。朱子祖籍宋代徽州(古称新安)的婺源,其外祖父为祝确,家在徽州歙县。祝氏是徽州富商大贾的典型代表。朱子《记外大父祝公遗事》称:“外家新安祝氏世以资力顺善闻于乡州,其邸肆生业,几有郡城之半,因号‘半州’”[6]。后因方腊起义,祝氏家业被毁,祝确家道中落,始业儒,有高行,其独女祝五娘即为朱子的母亲。
朱子父亲朱松曾任过管理商业的地方官,对幼年的朱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朱松于北宋末年入闽,历任政和、尤溪县尉、泉州石井镇税,“以是困于尘埃,逃寄假摄,以养其母十有余年,以至监泉州开建乡修仁里石井镇税,下从算商之役于岭海鱼虾无人之境”[7]。南宋初年局势动荡,绍兴二年(1132年)闽北暴发范汝为起义,朱松携眷属及年仅3岁的朱子赴泉州任石井镇税,负责“算商”(即向商人征税)及商业的监督管理。朱子一家在泉州生活了近一年。后朱松入都召试馆职,将家眷安置于尤溪。
朱子一生任职最长的地方是泉州同安县,初入仕途的朱子任同安主簿长达四年半。由于职务关系朱子常往来泉州与同安之间。泉州是唐宋时期我国四大贸易港口之一,当地浓厚的商业氛围无疑对朱子产生了一定影响。唐代包何的《送李使君赴泉州》诗中描绘了泉州“云山百越路,市井十洲人。执玉来朝远,还珠入贡频”[8]的盛况。另有南宋莆田人刘克庄《泉州南廓》诗中吟道:“闽人务本亦知书,若不耕樵必业儒。惟有桐城南郭外,朝为原宪暮陶朱。”[9]。诗中的“桐城”指泉州,“原宪”是孔子的弟子,“陶朱”则是著名的商人陶朱公范蠡。南宋初,一些泉州海商资产累积达到惊人的程度,“泉州杨客为海贾十余年,致赀二万万”[10]588,泉州回回商人佛莲拥有80艘木帆船。由此可见当时的商业盛况。
朱子晚年生活的建阳是全国三大刻书中心之一。弘治《八闽通志》卷二十五载:“建阳县麻沙、崇化二坊,旧俱产书,号为图书之府。”建阳书坊所刻之书内容广泛,数量众多,所出之书号称“麻沙版”,亦称“建本”。朱子的《嘉禾县学藏书记》中曾记载:“建阳、崇安接界处有书坊,村皆以刊印书籍为业;麻沙版书,行四方者,无远而不至”。[11]嘉靖《建阳县志》云:“五经四书泽满天下,人称小邹鲁”[4]304。清初诗人查慎行有诗赞云:“江西贾客建阳来,不载兰花与药材。妆点溪山真不俗,麻沙坊里贩书归”[12]。朱子参与刻书、印书、售书,也是这里的风气使然。唐宋以来,中国经济文化中心已完成了南移。唐代安史之乱能够平息,主要仰赖于东南税赋。洛阳及关中等黄河流域曾是中国的学术中心,到南宋时期,朱子长期著书立说的武夷山已经成为“道南理窟”。南宋理学湖湘学派领军人物张栻有“当今道在武夷”之慨。朱子也说:“天旋地转,闽浙反为天地之中!”[13]到了南宋,福建“从远儒,到崇儒”[14],从蛮荒之地到文明之区,已实现了文化地位的华丽转身。
二、朱子商道的思想特色
士农工商是古之四民,商为最末。然而朱子并不反对工商业,而是肯定商业存在的价值和商人营利的合理性。他在《不自弃文》中说:“士其业者,必至于登名;农其业者,必至于积粟;工其业者,必至于作巧;商其业者,必至于盈资。若是,则于身不弃,于人无愧,祖父不失其贻谋,子孙不沦于困辱,永保其身,不亦宜乎!”[15]人在天地间,士农工商各行业虽然界限很清楚,但是无论做什么行业都应当敬业,这一点是一致的,这是“天职之自然,而非出于人为,则各司其职以办其事者,不出于勉强不得已之意矣”[16]卷13。可见,朱子更强调各行各业要各安其份,尽心尽力勤勉敬业,使家业富裕,以利行孝行慈。重义轻利、重农抑商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传统。而朱子却敢于突破传统轻利、贱商的思想束缚,提倡经商增殖财富是天经地义之举,这是难能可贵的。
朱子认为“极尽纤悉”便是经济之学。在经济问题上,朱子对唐代陆贽奏议所论税事深表嘉许,他曾说:“陆宣公奏议末数卷论税事,极尽纤悉。是他都理会来,此便是经济之学”[16]卷136。商业是税收的重要来源和基础,税收如何保持一个合理的度,关系到商人的利益和经济的发展前途。由于所论合理,陆贽的奏议自刊行以来,直至民国都不断翻印,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高度重视。
朱子强调“利”要符合“义”,要以义制利,用道德伦理规范商人行为,避免不择手段的逐利行为。朱子在《论语·里仁》中认为:“义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17];又说:“事无大小,皆有义利”[16]卷13;还说:“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要义”[18]。儒者很少讲利,但又不能不讲利。很少讲利的原因,正是怕人们片面求利,而危害了道义。然而如果不讲利,人们又不能理会什么是利。朱子认为,人都需要利,只是“不可先有个利心”[16]卷51。经商活动只有贯彻诚、信、义、让、恕等道德原则,才能洗去片面求利的商人习气。事实上,遵义行事自然会获得利益,而片面求利未必有利。朱子说:“正其义则利自在,明其道则功自在。专去计较利害,定未必有利”[16]卷37;又说:“义未尝不利”[16]卷51;“处得其宜,则自无不利矣”[19];“循天理,则不求利而自无不利;徇人欲,则求利未得而害已随之”[20]247。显然,朱子并非只讲义而不讲利,而是酌义然后取。这种“义中取利”的商业理性以及把“义”作为“利之本”的商道思想,是对儒家传统的重义轻利观的辩证性反思。
朱子提倡诚信经商。“诚信”被称为商业的帝王条款。朱子说:“诚,实也。……诚便是事底骨子”[16]1580;“诚者,事之终始,不诚,比不曾做得事相似”[16]1578;“聪明者人不能欺,诚信者人不忍欺”[16]2644;“敬事而信,固是有人凡事要诚信”[16]497。朱子商业精神要求人们恪守信用、诚信为本,诚实不欺,不要只盯住眼前利益,要注重长远。诚信经商需体现质价相符,商品的价格不仅取决于它的长短、轻重、多寡、大小,更取决于它的精粗美恶。朱子说:“物之不齐,乃其自然之理,其有精粗,犹其有大小也;若大篓小篓同价,则人岂肯为其大者哉?今不论精粗,使之同价,是使天下之人皆不肯为其精者,而竟为滥恶之物以相欺耳”[20]318。因此粗制滥造、质价不符就会扰乱社会市场秩序,把人心引向歧途。
朱子重视以市场杠杆平抑物价。他认为商品不仅要适应市场的需求,还要根据销售地、出产地、税率、运费及仓储损耗等多种因素定价。以盐法为例,“如立定格,六斤不得过百钱,不知去海远处,搬担所费重,此乃许子之道,但当任其所之,随其所向,则其价自平”[16]2716。南宋货币种类多,有铜币、铁币、纸币交子,限制了商品交换和商业活动的广泛展开。因此,朱子说:“两淮铁钱交子,试就今不行处作个措置,不若禁行在会子不许过江,只专令用交子。如淮人要过江买卖,江南须自有人停榻交子,便能换钱。又不若朝廷捐数万贯钱在江南收买交子,却发过淮南,自可流通。”[16]2722朱子主张设置货币兑换处,规定兑换汇率,方便贸易,“促进货币的流通,还可以加强地区间的经济联系,推动商业的发展”[21]。
朱子希望官府要营造营商的环境,不要与民争利。朱子生活在南宋经济发达之区,受环境的耳濡目染,他对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官府与民争利的现象颇感不满。当时泉州从事酿酒的人很多,有一半的中产之家靠此营生。福建转运使见了眼红,企图对泉州酒业实施官府专卖。泉州通判对此极力反对。朱子对该通判大为赞赏,在为他作传时还就此特意大书一笔。同时,朱子主张轻徭薄赋。任地方官时,朱子主张轻徭薄赋,罢经总制钱,尽除无名之赋,“凡丁钱、和买、役法、榷酤之政,有不便于民者,悉厘而革之”[22]。
三、朱子商道实践
朱子为官清廉,一生清贫,自身薪俸微薄,办书院讲学授徒开销又大,为了保证学术研究能够顺利进行,便将自己的商业理念落实到营商实践中。
朱子重视经营“文字钱”。所谓文字钱,是朱子为人撰文所得酬劳金和刻书售书之利润,相当于现在的撰稿费、润笔资、稿酬、书款,是朱子经济收入的来源之一,占有一定的地位。朱子解职离任后曾聚版开雕,把刻书出版当作高尚的谋生之道。朱子刻过《礼书》《语孟要义》《近思录》《四书》《资治通鉴纲目》等约35种书籍。朱子在《与林择之》第七书中说:“深父遂死客中,深为悲叹。……择之处有文字钱,可就彼兑钱一千官省,并已有状及香茶在其弟处,烦为于其灵前焚香点茶,致此微意”[23]4945。朱子文字钱的收入为其门人林择之协助收管。朝鲜李朝李退溪在《答李仲久问目》中说:“文字钱未详其事,然详下文所云,似是刊行书册所贸之钱,择之所主而官省所领者也。先生与诸人尝设书肆刊印书册。……书肆所印书册所贸之钱,虽在择之处,亦朋友间可以随便通用之物,故如是处之耳”[24]。对于经营刻书售书之业,朱子自己说由于贫病,迫不得已,也只得万事减节。朱子的印书生意也曾引起个别同道的非议。有些朋友认为此事有损朱子名誉。张栻在《致朱元晦》中曰:“比闻刊小书板以自助。得来谕及,敢信。想是用度在段逼迫。某初闻之,觉亦不妨。已而思之,则恐有未安者。来问之,又不敢以隐。今日此道孤立,信问者鲜。若刊此等文字,取其赢以自助,切恐见闻者别作思维,愈无灵验矣。虽是自家心安,不恤他说。要是于事理,终有未顺耳。为贫乏故,宁别作小生事不妨。此事某殊未稳。不知如何?见子飞说,宅上应接费用亦多,更得加撙节为佳耳,又未知然否?”[25]可见,张栻对朱子刻书售书之业略有不满。朱子在《与林择之》第七封信中曰:“钦夫(即张栻)颇以刊书为不然。却云别为小小生计却无害。此殊不可晓。别营生计,顾恐益猥下耳”[26]4946。朱子认为开书坊刻书卖书还是比较高雅的生意,如果经营其他生计,恐怕就更为鄙陋了。朱子作为私刻书商,又以理学名高,非一般书商可比,生意日盛。其子负责雕版印行,门生负责财务。这个文化人开的书坊,立刻名声在外。[27]朱子作为一代儒商有一种人文自觉,促进了建阳书市的繁荣。
朱子在多地均有刻书经历。朱子在漳州生活的时间虽然不长,从绍熙元年(1190年)四月到绍熙二年(1191年)四月,前后仅一年时间,就刻出了《四经》《四书》《近思录》《乡仪》《家仪》《楚辞协韵》等十多种书。据方彦寿研究员考证,“在漳州历史上,以个人之力刻书最多的就是大儒朱熹”[28]。朱子在《答刘伯修》书信中说:“尝患今世学者不见古经,而诗、书小序之害尤甚。顷在临漳刊定经子,粗补于学者。”[23]4929朱子在建阳刻书,拥有专门的刻书工坊书库,聘请书工缮写,“日常事务主要交由其婿刘学古、季子朱在打点,门人林择之担任部分发行工作,刻书地点则在建阳崇化书林”[29]。朱子在建阳出版了《语孟要义》《程氏遗书》《程氏外书》《游氏妙旨》《上蔡语录》《庭闻稿录》及与吕祖谦合著的《近思录》等。《文集》卷八十一《书语孟要义序后》云:“熹顷年编次此书,锓板建阳,学者传之久矣。……且更定其故号《精义》者曰《要义》云。”[30]
朱子重视著作版权和印刷质量。朱子经营刻书售书之业,借此谋点收入,因此非常在意滥污书商盗版刊刻他的著作夺利。例如,朱子所撰《论孟精义》,自印销售,而浙江义乌奸商翻印夺利,朱子极为气愤。他在《答吕伯恭》第二十八封信中曰:“岁前附一书于城中寻便,不知达否?纸尾所扣婺人番开《精义》事,不知如何?此近传闻稍的,云是义乌人。说者以为移书禁止,亦有故事。鄙意甚不欲为之,又以为此费用稍广,出于众力,今粗流行,而遽有此患,非独熹不便也。试烦早为问故,以一言止之,渠必相听。如其不然,即有一状烦至沈丈(沈度)处。唯速为佳。盖及其费用未多之时止之,则彼此无所伤耳。熹亦欲作沈丈书,又以顷辞免未获,不欲数通都下书,只烦书中为道此意。此举殊觉可笑,然为贫谋食,不免至此,意亦可谅也”[26]1447。朱子刻印儒家经典销售,已类似今日的出版社了。朱子在《朱文公文集》卷六十《答周纯仕》第一封信中曰:“及所补印《汉书》,不知是要何等纸?板样大小如何?其人未敢为印。有便仔细报及,当续为印也”。此处显然是讲刻印卖书。朱子书坊编校印制书籍质量高,核校精详,异于一般书商,名声在外。陆象山门人彭世昌主持象山书院,因书院缺图书,宁宗庆元二年(1196年)彭世昌访问朱子,曾对朱子说“因购书故至此”[31]2575。彭世昌临走时,朱子特意赠诗,鼓励他要坚坐象山书院这一教育阵地。
朱子刻书公私分明。虽在多地任过要职,但其刻书经费均出于己资。南康军学教授杨元范曾想想帮助朱子用官钱刻印朱子著作,朱子说:“忝为长吏于此,而使同官用学粮刻己所著之书,内则有朋友之谯责,外则有世俗之讥嘲,虽非本心,岂容自辨?”[26]1144并予以回绝。詹仪之任广西静江知府,已用官钱刻印了朱子《四书集注》,被朱子极力劝阻,并要求焚板罢镌。他说:“其已用过工费,仍乞示下实数,熹虽贫,破产还纳,所不辞也。”[26]1201可见,朱子刻书注重义理,公私分明。
朱子重视以商业手段办社仓。其对商业不仅有独特的认识,而且还积极运用商业技巧解决社会问题。《朱文公文集》记载,有一年建宁府粮食歉收,朱子建议建宁府通过商业手段,派商人到产米区的广南东路贩米济灾。[18]卷25社仓是一种赈灾的粮库,由建阳魏元履首倡,粮食丰收时政府收储粮食,当碰到青黄不接时出贷粮食,秋天收成后如数收回粮食。朱子把社仓制度引入崇安开耀乡,并做了一番调整,即借贷者到秋天收成后必须加二分利息还粮。虽有歧议,但实践证明朱子这样做是对的。由此可以看出,朱子并不忌讳用商业杠杆解决现实问题。
四、朱子商道对闽商的影响
朱子的《四书集注》成为明清时期读书人的必读之书。闽商就生活在朱子理学昌行的文化环境里,从小就接受朱子理学的熏陶,耳濡目染。在漫长营商实践中,闽商常用儒家义利观指导经商、管理以及从事各种经营活动,把朱子理学“仁、义、诚、信”的道德信条,如“利缘义取,财自道生”“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欺”等传统的儒学经典义理贯彻到商业实践中,“虽为贾者,咸近士风”[32]。由此形成了闽商守信义、乐善好施的特征。
朱子的商道也强化了闽商回馈桑梓、恋祖爱乡的情结。受朱子孝慈、仁民观念的影响,闽商往往一家经商,乡族受益。朱子后裔朱云龙数代经营茶叶,史载:“清季如城坊万、朱二姓之屋,规模宏敞,光线充足,闽北当首屈一指”[33]。裔孙朱敬熙(1852-1917)时发展至巅峰,曾出资构建崇安馀庆、垂裕木廊桥,修复武夷精舍、景贤书院、育婴堂、五夫社仓等。受朱子理学影响的陈嘉庚先生被毛泽东主席誉为“华侨旗帜,民族光辉”。他曾说:“余天资素钝,九岁入私塾,十七岁夏塾师谢世,辍学出洋。时已有简单之日报,余仅一知半解。在洋就商之后,对学问事不知求益,抱憾不少。而生平志趣,自廿岁时,对乡党祠堂私塾及社会义务诸事,颇具热心,出乎生性之自然,绝非被动勉强者”。[34]可见,热心公益事业已内化为他的自觉性格。
朱子肯定商业价值并以知名儒士的身份投身商界,对开社会风气起了很大作用,对向以高雅自诩的儒林也产生了一定影响。福建历代弃儒经商的例子不胜枚举。明代书坊刻书家余象斗自称:“辛卯之秋,不佞斗始辍儒家业,家世书坊,锓籍为事,遂广聘缙绅诸先生,凡讲说,文籍之裨业举者,悉付之梓。”[35]清代邵武和平东门的李光玖,家贫不能自给,以父命弃儒经商,经营达十余年,累资巨万。[36]闽商在朱子商道的影响下,大多能诚信经商。朱子商道也得到士林的认同。南宋叶适曾说:“夫四民(指士、农、工、商)交致其用而后治化兴,抑末厚本非正论也。”[37]明代大儒王阳明也说:“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各就其资之所近,力之所及者而业焉,以求尽其心。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则一而已。士农以其尽心于修治具养者,而利器通货,犹其士与农也;工商以其尽心于利器通货者,而修治具养,犹其工与商也。故曰:四民异业而同道。”[38]1036又说:“虽终日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38]1291
朱子福建刻书业还留下了民间传说。据周海宇所编《泉州风物传说》称,泉州城外东南近郊有田庵村。洪荣山是南宋时田庵洪氏的一世祖,徽州婺源人,与朱子同籍。因朱子曾回婺源扫墓,俩人结好,洪荣山跟朱子学习镌刻手艺。后来朱子宦泉,洪荣山也迁居田庵村。根据村中旧俗,每年释迦佛涅槃的日子即农历二月十五日,村民都会举办筵席,奉有“祖师朱文公”牌位,轮流祭祀。这一传说及民俗虽然还不能证明泉州人的刻版技艺就是朱子亲自传授,但泉州商界深受朱子的影响是无疑的。明代是建阳崇化坊刻极盛时期,有书肆近百个堂号,最出名的有余象斗“三台馆”、熊大木“忠正堂”、余氏“勤有堂”、余文台“双峰堂”、刘氏“慎独斋”、叶氏“广勤堂”、杨氏“归仁斋”、詹氏“进德书堂”等等。从这些堂号所表达的朱子学精神符号显示了理学儒风的印痕。
五、结语
闽地的商业氛围无疑影响着朱子商道,而朱子商道又反过来提升了闽商的道德境界。闽商精神正是朱子理学、地域文化和外来文化长期交流、碰撞、融合的结果。千百年来,闽商能够作为商界的长青藤与闽商兼收并蓄的文化融合力有关。朱子肯定商业存在的价值,主张以义致利、以德致财发展商业。其商业思想有助于弘扬爱国爱乡、诚信敬业、乐善好施、爱拼会赢的精神;有利于社会主义商业伦理的构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法治、公正的社会主义国家。当今新闽商应积极汲取朱子商业思想中的优秀养分,努力适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续写闽商精神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