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农药污染防治工作的转型及其历史意义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连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李进纬,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武汉 430073)。

原文出处:
当代中国史研究

内容提要:

20世纪70年代,中国农药污染防治工作完成了一次转型。其间,农药污染防治重心从显性污染转向隐性污染;防治理念从生产安全和劳动卫生转向环境保护;对防治手段的认识,从忽视转为强调综合运用非化学植保手段防治农药污染。中国农药污染防治工作的转型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开辟了农药污染防治工作的新局面,确立了现代农药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格局,为世界环保事业做出了贡献。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8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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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7;X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952(2017)04-0085-14

      20世纪70年代,中国农药污染防治工作完成了一次转型。这是农药污染防治工作史上承前启后的重要阶段,但学界的研究却极为薄弱。①有鉴于此,本文拟在简要勾勒50~60年代农药污染防治工作主要特征的基础上,深入考察70年代农药污染防治工作转型的历史逻辑与过程,以期深化人们对改革开放前这一工作及其历史地位的认识。

      20世纪50~60年代农药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特征

      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开始大规模使用化学农药,中国政府随之开始积极探索农药污染的防治问题。受各种历史条件的影响,20世纪50~60年代的农药污染防治工作②,总体上呈现出三大特点:

      (一)以防治农药显性污染为重心

      揆诸20世纪50~60年代颁布的农药污染防治文件,尤其是中央相关部门颁布的文件,可以发现,这一时期的农药污染防治工作主要是围绕防治剧毒低残留的1605、1059、3911等有机磷农药导致的急性中毒展开的,偶或兼及剧毒亦残留性相对较高的有机汞农药导致的亚急性中毒。而对于当时用量最大(约占农药总用量的80%左右)的中毒高残留有机氯农药六六六和滴滴涕及其导致的隐性污染③,几无涉及。当然,农药隐性污染并非完全隐匿于人们的视野之外。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农药科研领域即开始关注农药残留问题,但由于50~60年代中国总体上处于推广使用化学农药的早期阶段,农药急性、亚急性中毒又是农药使用过程中最早、最易显现的突出问题,加之“大跃进”运动、“文化大革命”前期的极度混乱局面及中国环保意识尚未觉醒等因素的影响,人们对农药残留的累积所引起的隐形污染问题自然关注较少。

      (二)环保型防治理念尚未形成

      这一时期,中国的现代环保事业尚未起步,工业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是在环境卫生理念下开展的,农业领域也基本如此。就农药污染防治而言,由于当时的农药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关注的是农药急性中毒问题,因此相关工作自然是在生产安全和劳动卫生理念与语境中开展的。这充分体现在当时出台的各种相关文件的措辞上。

      (三)未有意识地将非化学植物保护手段作为农药污染防治手段

      非化学植物保护(以下简称植保)手段主要有人工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农业防治(包括培育推广抗性良种、改进农作物栽培制度与技术等)等,因可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农药的使用,可作为农药污染防治手段。20世纪50~60年代,上述非化学植保手段在中国均有一定的发展。但受历史条件及人们认识水平所限,这些植保手段基本上并未被有意识地作为防治农药污染的手段来看待。这一时期中国主要倚重农药的植保方针,这种方针使得农业植保实践中产生了“重治轻防”和片面依赖农药防治的取向,导致了农药中毒事故频发、农药供给长期不足和农药植保效果下降等一系列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各级政府曾不同程度的提倡发展非化学植保手段,甚至萌生了“综合防治”的植保理念。到60年代中后期,中国植保理念与方针已在酝酿一次重大转型,却因“文化大革命”的爆发而中辍。

      20世纪70年代农药污染防治工作现代化转型的历史过程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中国生态环境问题快速凸显,并引起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重视。在他的推动下,从1970年起到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时,人们开始更加关注环境保护问题。中国环境保护意识逐渐觉醒。④在此过程中,农药隐性污染问题逐渐凸显,农药污染防治工作开始向隐性污染拓展,农药污染防治工作理念逐渐转变为环保型。植保的现实需要与环保意识的觉醒,则使“综合防治”植保理念再受瞩目。

      (一)农药隐性污染的显现

      随着中国环保意识的觉醒,农药隐性污染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凸显于世人的面前。

      1.农药污染调查

      当时人们开始关注农药隐性污染,并开展了一系列农药污染调查,其动因主要有二:

      一是应对农药中毒和药害的结果。20世纪70年代初,各地农药中毒和药害事件屡有发生,促使地方乃至中央开展了农药污染调查。如,1970年,浙江省金华地区因不合理施用有机汞农药西力生,导致严重药害和人畜亚急性中毒,甚至影响了外贸和外援,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国务院专门派出工作组与浙江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了有机汞污染调查。[1]

      二是源于对城市污染和工业污染的重视。1970年12月,周恩来指出:“对我们来说工业公害是个新课题。工业化一搞起来,这个问题就大了。农林部应该把这个问题提出来,农林又要空气,又要水。卫生部要预防为主,可以由农林部、卫生部两个部提出来。”[2]尽管周恩来是从工业污染的角度强调农林部门应重视污染防治问题,但对于人们关注农业领域的污染有很大启示意义。1971年4月27日,卫生部下发《关于工业“三废”对水源、大气污染程度调查的通知》,要求各地摸清本地区的工业“三废”对河流、大气、水源的污染情况及其危害程度。[3]在随后各地开展工业污染调查的过程中,水体中的残留农药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一些地区则开展了农药污染调查。

      通过调查,农药污染的问题开始引起地方和中央政府的重视。如,针对上述金华地区有机汞污染事件的调查显示,稻谷中的汞的最高含量达9毫克/公斤。随后,浙江省有关部门又抽查了30多个县市的粮食,发现部分地区大米汞含量较高。[4]另据1972年北京市卫生部门对居民食用的本地和外地商品粮、菜、果、鱼、蛋、奶、肉、食油等食品中所含的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进行的检测,在被检测的432件样品中六六六的污染率为100%;滴滴涕为27%;商品粮超标率高达73%;种鸡蛋中六六六、滴滴涕含量达3.5毫克/千克,超过标准3倍~4倍;猪肉中最高含量达20毫克/千克,超过标准5倍。这一结果引起了北京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5]1972年,上海市对剧毒农药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亦发现存在较严重的农药污染问题。《解放日报》据此撰写了《剧毒农药会污染环境和农作物防治虫害的落后状态亟需改进》的内部参阅材料,提交给当年8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工作会议。该材料指出:“剧毒农药中的汞、氯、砷等物质,毒性很大,容易溶解于水,被农作物和土壤吸收,就会造成污染,危害人体健康……使用剧毒农药,还直接造成自然资源的破坏,在不少地方,江河、稻田中的鱼、虾、蟹、黄鳝等水生动物,显著减少。”这一情况引起了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的重视,他在此材料上批示:“此件特别值得重视,否则危害很大”。[6]此材料说明,当时人们已开始将落后的植保工作视为农药污染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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