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与现代抒情的政治伦理机制

作 者:
冯庆 

作者简介:
冯庆,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

原文出处:
文艺研究

内容提要:

“抒情传统论”是近年来理论界热议的话题,有必要对其进行内在机制和理论源头维度的研究。“抒情传统论”将抒情主体与现代的内在化主体性紧密关联起来。许多理论家认为这一内在化主体性的起源是哲人卢梭。卢梭本人的“沉思”生活方式,据说构成了现代抒情主体的内在基础;而在他的自然状态学说中,抒发激情的本源性意义得到凸显。这导致了现代文论中对真诚的抒情行动的理解存在着“沉思”与“抒发激情”两个彼此冲突的维度。然而,一旦回到卢梭本人的社会理论和政治哲学就能明白,根源于他的思想的现代抒情主体并不是沉思的哲人或被激情控制的自然人,而是抵御社会之“恶”过程中的现代公民。卢梭关于“自爱”和“自决”的学说旨在为其社会契约论的“公意”基础提供论据,进而,深受卢梭思想影响的当代“抒情传统论”的伦理政治机制也就得到了澄清。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7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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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关于“抒情传统论”的讨论层出不穷①。“抒情传统论”将中国文学的根本机制理解为抒情,认为无论是狭义的抒情诗,还是小说、戏剧和电影,都具备这样一种抒情性。这样一来,“抒情”就超出具体的文类范畴,成为一种抽象的文学本体范畴。如果要检验“抒情传统论”对中国文学传统的解释的可靠性,那么,进一步对这一抒情观的内在机制及其理论源头展开研究,也就成了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

      在过去的讨论中,有一个问题值得继续展开,那就是:中国文论与美学史上关于情的认识,是否与当代“抒情传统论”支持者们对情的理解完全吻合?作为文艺活动概念的“抒情”的核心在于“抒”这一行为,在于抒情主体积极把握自己的情绪波动,并通过反映这种情感来感召他人的语言表现过程。相较之下,中国古典诗学、文论和艺术理论虽然重视情,但更强调“发乎情、止乎礼”,认为情感的承担者往往在“抒”的行动方面会受到限制,并通向伦理维度的自我持守。进而,中国诗学的根本范畴“情”很难通向现代抒情理论强调的自由无拘束的主体高扬状态,而是重视在“诗者,持也”的状态中磨砺与升华个人的情志。这种持守要求的或是对自然之道的体认,或是在礼教伦常当中从容生活的实践敏感度。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文艺美学重视情,但未必会把抒情视为一种本体论维度的文学行动。人之本原之情往往并不直接等同于创作主体的一己之情,而是这一主体与自然、与天地、与众生发生“缘分”所形成的新的情感结构。相反,如果强化“抒”所具备的现代表现主义特征,那么也就意味着抒情主体的具体的、个人的原初情感将成为理解中国文艺创作传统的关键。显然,这并不符合古人的本意,而是一种现代的发明。但这种传统的发明的出发点及其诉求未必不值得我们去研究,尤其是在“抒情传统论”已经获得众多文学研究者认可的今天。

      首先,我们会看到,在“抒情传统论”的一般论述中,被抒发的原初情感要求自我在面对外在世界时的思绪发展历程作为基本的条件。在解释这种不同于本体而以历程形态存在的情的生成机制时,“抒情传统论”的代表人物高友工引用了泰勒的表述:“他(泰勒)认为人的基本定义是他寻求自我解释的需要。因为人是自我解释的动物,而此自我解释是在自我观察,亦即自省、内观。故经验之成为一种自省,本身就有更高一层的意义。此种经验在实现生命意义时,可以说把美感带进了一个真正扣人心弦的层次。这时美感实与真理、道德融为一体。也许我们可名之为慧觉。”②

      经过这种解释,我们会将抒情主体理解为一个能够对自己在真理与道德维度进行审视的有智慧、有反省能力的人,他通过对自我的解释重新发现自我。以高友工为代表的“抒情传统论”支持者们似乎认为,抒情的过程也就是主体发现自我、解释自我的过程;通过文艺创作,人类可以找到自己的人性,从而更加自由地认识到甚至是规定真、善、美的标准。这正是泰勒本人在《自我的根源》中说法的延续:“不只是我所拥有的符合通过其他方式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是普遍的善,而是我真实情感的内在声音规定了什么是善:因为内在于我的本性冲动就是善,正是借助于冲动才能发现善。”③

      泰勒在此试图揭示西方现代性进程中的重要环节:对内在化的主体性的发现。高友工关于“抒情”之主体的表述,实则也是对这种内在主体性的理论拓展,即,使其与艺术、美的领域发生必然的关联。在这个意义上,“抒情传统”的论说也就是将这种产生于西方的内在化主体性嵌合进中国文艺传统并开拓新的文艺路线的尝试。值得注意的是,泰勒在解释这种内在主体性时提及的起点是卢梭。如果我们注意到晚清民国以来卢梭对中国现代文艺思潮的巨大影响,也就不难理解,“抒情传统论”之所以能够获得当代学界的认可,可能是因为卢梭的思想业已中国化为我们认识文艺理论问题时的重要参照系。进而,通过卢梭本人的哲学来澄明他在他的时代渴望实现的内在化主体性,进而反观现代抒情活动的哲学机制,也就成了我们理解“抒情传统论”的一种途径。

      艾布拉姆斯在《文学术语词典》的“抒情诗”词条中对现代抒情活动描述如下:“单个抒情人表达了一种思想状态或领悟、思考和感知的过程。许多抒情人被表现为在隐居孤寂中独自沉思冥想。”④这与高友工和泰勒关于内在化主体的理解非常相似:他们都把抒情活动与个人的沉思反省活动联系起来。“沉思”一般意味着情感的抑制与理智的上升,将沉思与抒情诗关联起来,这与我们日常理解的“抒情”观念——对情感的直接的、炽烈的表达有着很大差异。弗里德里希在探讨西方现代抒情诗时同样强调沉思与激烈情感的张力,并且明确将卢梭视为这种张力的先驱。在他看来,这位“仅仅面对自己与自然”的卢梭是现代抒情活动的标杆人物,是他首次从周遭世界抽身而出,提炼出一种完全内在的内心时间:“卢梭投入内心时间的那种抒情诗式的强度,尤其是将这内心时间最终归于厌恨周遭世界的灵魂,对未来的诗歌创作都具有开拓性力量……内心时间构成了一种抒情诗的圣地,让其脱离了压挤人的现实。”⑤这就如同卡西尔所言,尽管卢梭“连一首严格说来可被称作抒情诗的创作都没有,但却发现了抒情的世界并使之复活”。原因在于,卢梭的写作催生着一种“新生命”,一种与自然水乳交融的内在节奏⑥。

      总结一下,在后世学人看来,卢梭思想中的三个要素是他与现代抒情活动发生关联的原因:第一,卢梭崇尚沉思的同时也有着抒发激烈情感的活动;第二,卢梭试图通过抒情活动与周遭世界制造距离;第三,卢梭试图通过远离周遭世界亲近自然,实现“新生命”。

      这样看来,现代抒情活动与离群索居、亲近自然的生活方式密切相关。卢梭的名著《一个孤独漫步者的遐想》正体现着这一生活方式。遐想其实就是作为哲学活动的沉思,是“不受任何外界束缚、不带任何实际目的的活动”⑦。在西方古典哲学传统看来,哲学生活的意义在于通过纯粹的思考来获得自身作为排他性存在——也就是自由存在的证明,进而从中获得快感。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认为,哲学沉思能够通向至乐的原理在于,沉思中的人最少地依赖他人而实现这一活动,相比起其他的活动,从事沉思活动的人更为自足且闲暇⑧。同样,在卢梭这里,沉思意味着“同天地融为一体……对所有具体事物也就视而不见”。从事这种活动的哲人将通过逐渐克制各种各样过度的情感,排除外在世界的干扰,最后找到一种本真自我⑨。这也就是卢梭式的哲学遐想可能与泰勒、高友工强调的“内在声音”发生关联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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