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3806/j.cnki.issn1008-7095.2016.04.003 乍看起来,叙事学与伦理批评似乎同床异梦,甚至在关于叙事虚构作品的研究路径上分道扬镳。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的经典叙事学主要聚焦于叙事作品的形式与结构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语境、历史、阐释、规范以及价值等问题;伦理批评也并未过多关注叙事形式和叙事技巧,相关学者也未能常从叙事学概念和模式中受益,因此回避涉及以叙述、聚焦、多视角、复调为叙事再现形式的话题以及规范与价值方面的对话和合作。尽管近期我们见证了叙事学在多门学科领域的兴起,但叙事学与叙事的伦理阐释似乎依旧隔海相望,少有联系,经典叙事学尤其如此。不过,以詹姆斯·费伦(James Phelan)为首的修辞叙事学以及最近一些发展势头猛进其他叙事理论,如女性主义叙事学等,都开始更加注重叙事的阐释性研究。 尽管叙事学家和伦理批评家因为研究路径的不同,彼此忽视对方的研究成果,但叙事学与伦理批评并非格格不入。本文将叙事理论与伦理批评视为携手联姻的同盟者,认为二者的概念及视角,可以相互补充、相互启发,从而更加有效地解读叙事形式的伦理和政治。基于此,本文首先简述叙事学和伦理批评不同的发展轨迹以及学界近期试图整合两种方法的努力;其次,文章试图勾勒伦理叙事学的建构前提,考察相关概念的批评版图,讨论伦理叙事学在把叙事分析工具用于分析叙事虚构作品时所涉及的价值传播方面的问题①。笔者希望能借此说明叙事学之于梳理叙事虚构作品伦理内涵的作用,叙事伦理维度的阐释将会因为叙事学的应用而变得更富有成效。与叙事学工具服务于伦理与政治的情况类似,较之结构主义的分析和分类,伦理与政治之于文学和文化研究的重要性,同样不言而喻。 伦理叙事学的建构之所以成为可能,主要得益于叙事虚构作品在传播价值规范上的重要作用。安德鲁·吉布森(Andrew Gibson)说:“文学和小说,而非哲学,是阐释价值重要性以及体系间矛盾的最佳载体。”②芭芭拉·赫恩斯坦·史密斯(Barbara Herrnstein Smith)在题为《价值/判断》的晦涩复杂的文章中,开篇便指出:“当文学、艺术或者文化活动的其他形式成为讨论的焦点时,无论是在非正式还是在公共场合的语境下,价值与判断的问题都会不断复现。”③事实上,关于价值与判断的讨论以及文学的伦理维度一直是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经久不衰的话题,甚至“是百年来西方批评理论的中心”④。过去二十年间,我们见证了文学与价值的关系以及文学伦理维度研究的复兴,并以“伦理转向”的名义以及伦理批评复活的形式而达至高峰。尽管在“伦理转向”以及“伦理批评”的大旗下,关于伦理批评的研究成果卓著⑤,但文学与价值之间的复杂关系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也就是说“文学以及其他媒介在文化内传播伦理价值的重要性并未得到充分的肯定和研究”⑥。由此,基于叙事学的文学伦理批评成了文学研究的再概念化以及文学伦理批评不断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叙事学和伦理批评的相遇与整合 20世纪60年代末,叙事学在诞生之际便丧失了四个重要的批评要素:语境、历史、阐释、伦理。经典叙事学主要倾向于叙事的形式主义分析,后者为其提供了大量的新词术语用以叙事形式和技巧类型。伦理批评,从另一方面来说,更注重内容而非技巧,着重研究道德、规范以及伦理价值如何在文学作品中体现以及如何通过叙事得到传播的问题。就此而言,叙事学与伦理批评似乎同床异梦,两者几乎没有任何共同点。叙事学家大都避开伦理和意识形态的话题,而伦理批评方法的实践者却致力于意识形态研究,对于叙事再现、叙事形式和叙事结构没有表现出浓厚的兴趣。用戴维·达比(David Darby)的话来说,就是“意识形态批评经常将自身置于形式主义叙事分析的对立面。这种对立渗透于大学英语课堂,在此形式主义就像节日中无人邀请的陌生兄弟那般被孤立了。”⑦ 出于整合叙事学和伦理批评的目的,笔者必须强调:“未受影响的‘经典’叙事学”与“语境主义维度下的当代‘后经典’叙事学学者”⑧之间的二元主义,不应该被夸大。否则,它们可能会给我们提供一系列错误的选择,如文本和语境、形式与内容即形式与语境、形式主义与语境主义、自下而上分析与自上而下的综合、“中立的”描述与“意识形态的”评价等等。实际上,此类二元主义的问题并不像顽固的结构主义者们所表现出的那样,令人恐惧。结构主义者们担心形式主义与描写派范式会遭到伦理以及意识形态的侵蚀,从而影响文本分析、阐释和文化历史的复杂性。本文试图厘清其中的复杂性,努力跨越文本形式主义与历史语境主义的界限,缩小叙事学自下而上分析和文化自下而上综合的差距,这也是应用文化叙事学学科发展背后的驱动力⑨,敏锐地把握文化语境、意识形态、叙事认识论的意义以及其他前沿话题,如伦理叙事学的发展和提升等。 伦理叙事学的发展紧随众多“新叙事学”的步伐。诸如女性主义叙事学、跨文化叙事学和后殖民叙事学充分展示了叙事学如何将其批评洞见应用于更大文本范围内的文化分析和诠释之中⑩,将焦点转至叙事作为有效认知的多个方面,广泛涉及态度、话语、意识形态、价值和思维方式。这类文化叙事学的方法聚焦于结构叙事学忽视的遗留问题,即“文学产物如何参与文化不断构建的过程”这一关键问题(11)。笔者曾在另一文章中将其称为“文化和历史叙事学”(12)。 诸如女性主义叙事学和以性别导向的叙事理论等文化叙事学,可以为叙事学和伦理批评的整合提高有效的模式。在那篇引发女性主义叙事学迅猛发展的论文中,女性主义叙事学的始作俑者苏珊·兰瑟(Susan Lanser)勾勒了该方法主要的理论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