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6)08-0071-06 一、“意志”的无尽之“流”与艺术的价值 叔本华哲学中的时间性思想主要体现于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他仅限于客体形态的分析,在《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一书中他所直接提及的“时间”概念就是如此,这种客观时间受“根据律”支配,其特征是“前后相继”;叔本华的时间观可以说大多体现在这个方面。这种直接的“时间”观念与美学的联系之处在于——叔本华把作为抽象思维活动要素的“概念”在“时间”上的体现与作为直观活动形态的审美活动进行了对比。第二个层面是带有“时间性”特质的思想,集中体现在以“意志”为时间推动力,以“表象”为体现者,比如涉及人生为欲所困、苦多乐少、人的未来意识、意志存在的“现在性”与“永恒”、瞬间等等人生层面的问题,还涉及到内时间意识构成的诸因素,比如记忆、注意力、概念与理念如何体现于时间性的过程等等。就整体来看,第二个层面才是叔本华在哲学史上的重大建树,才是被世人常常称作可爱却不可信、不足取的哲学,才是叔本华在哲学史上产生影响的根基所在。 叔本华认为,对世界与人生的认识如果仅仅局限于主客不分的静态构成,那就还不能彻底地认识表象本身,尤其是当把表象本身当作一个绝对封闭的范畴的时候。他说得非常明确,在表象之外有一个本质的、根本的“存在”,是它来推动、导致表象的形成,这样的表象才是可能的,才是为我们所熟悉的日常生活的状态,这种追问在一开始就指向了“意义”。他说:“我们要知道那些表象的意义,我们要问这世界除了是表象之外,是否就再没什么了;如果真是这样,这世界在我面前掠过,就必然和无实质的梦一样,就和幽灵般的海市蜃楼一样,不值我们一顾了。”①这里的“意义”就是驱使一个主体“始终—指向”那一特定客体从而形成特定表象的“动力”,叔本华在此就揭开了人生的“时间性”序幕,说白了,正是因为人对意义的寻求,人对意义的可能性的渴望,才使得人生变得日夜不同、时刻相异。在他看来,财色之欲之于人就如同折弯了的铁板具有再次伸展平直的特性一样,这就是意志的作用。 在此,叔本华把“意志”看作是引发“欲望”更为本源的“自在之物”或者“本体”,只不过,这种“意志”的“永恒性”——“永远的现在”尽管已经出离了“时间性”,但是也必须在“时间性”的视域之内才能得到体现与理解。他认为:“意志的这些活动还永远有一个自身以外的根据,在动机中的根据。不过动机所规定的决不超出我此时,此地,在此情况下欲求什么;既不规定我根本有欲求,也不规定我根本欲求什么,亦即不规定那些标志着我整个欲求的特征的行为规范。因此,我的欲求并不是在其全部本质上都可以以动机来说明的,动机只是在时间的某一点上规定这欲求的表出,只是促成我的意志把它自己表出的一个契机。”②这意味着“欲望”是“时机化”的,即欲望并不是在其全部本质上都可以依据“动机”来说明的,“动机”只是在时间的某一点上规定这欲求的表出,只是促成人的意志把它自己表出的一个“契机”。而“意志”本身则在以上这些“契机”或者“时机”之外,它不服从于“根据律”,服从“根据律”的只是意志的表象,在这种意义上,它算是无根据的。而“表象”就表现为“可见”的“意志”的“客体化”,即那些在空间和时间中无限杂多的事物。 “意志”的存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永恒的,但又要在相对的、有条件的、变化中的“表象”中体现出来,为了更好地在“意志”与“现象”之间实现一个过渡,叔本华借用了柏拉图的“理念”,当然这一借用是有所选择的,因为柏拉图的“理念”时常在客观与主观之间来回摇摆,在他持客观的“理念”一说时,所指的是各种人或事物之间的“共相”。因而,“现象”在体现“意志”之时,首先体现为“理念”,然后经由“理念”才体现出“意志”来。这种“等级”所实现的最佳状况就是叔本华哲学里的“理念”:“我对理念的体会是:理念就是意志的客体化每一固定不变的级别,只要意志是自在之物,因而不与杂多性相涉的话。而这些级别对个别事物的关系就等于级别是事物的永恒形式或标准模式。”③另外,他还认为意志显现为现象的形式或者体现为生命的形式,“真正说起来只是现在,而不是未来,也不是过去”④。他还强调:“没有一个人曾是在过去中生活的,也绝不会有一个人将是在未来中生活的;唯有现在是一切生命、生活的形式,不过也是生命稳有的占有物,决不能被剥夺的”⑤。但是在根本上,叔本华还是把“现在”看成是一个“无广延的点”⑥,也就是还是把自己著述中明确陈述为“时间”的“时间”看作只是客观时间。 当然,在叔本华的“意志”论中,更多地涉及的是“时间性”问题,他认为,“意志”的实现体现在时间之中,即某一主体之身体的具体情境之中。叔本华在此明确指出:“我不是整个地认识我的意志,我不是把它作为统一的,在本质上完整的认识它,而只是在它个别的活动中认识它,也就是在时间中认识它,而时间又是我的身体这个现象的形式,也是任何客体的形式。”⑦叔本华在此提及奥古斯丁对欲望的分析,认为奥古斯丁正确地认识了与他所言“意志”等同的在一切事物的向上冲动中的东西;欲望导致人类对于未来的恐惧,这一未来并不是凡俗中所讲的“明天”或者“以后”如此这般的客观时间,而是人自身主观意识之内的时间性——即主观时间,基督教即为克服对未来的时间性恐惧而设。在他看来,“意志”是没有“时间性”的,也就是说,“意志”是绝对的、“永恒的”,“永恒”虽在“时间性”之外,但却是通过“时间性”来存在的。 欲望之“欲”与“望”是永恒地指向未来的,在时间意识中的体现同样如此。叔本华在此对“希望”的时间现象学做了详尽的分析。他认为,使我们难受的、动心的不是善也不是恶,而是“愿望”——它由“希望”以及人所具有的提出“要求”的权利所滋生着,由“愿望”的实现与否或者实现程度的多少来决定善与恶。他说:“由于人的这种特性,如果没有‘希望’在供应养料,任何愿望很快地就自行幻灭了,也就再不能产生痛苦。”⑧因而,一切幸福都建立在我们可能要求的和实际获得的两者之间的比例关系上,那么,一切痛苦就是由于我们所要求、期待的和我们实际所得到的不成比例而产生的,而这种不成比例的关系又显然只在人的认识中才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