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72(2014)07-0130-08 为了使已经融合于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满洲镶黄旗俄罗斯佐领及其家庭成员重拾东正教信仰,俄国传教团在来京百年之后,开始通过开办学校吸引贫苦家庭子弟入学并施行洗礼。1858年《中俄天津条约》签订之后,俄国人招生的对象已不仅限于俄罗斯旗人子弟,而在1900年之后,更将开办学校的地域拓展到了中国南北多个省份,并将其作为扩大在华宗教影响力的重要手段。本文拟利用俄国传教团当年用俄文在华出版的《中国福音报》等资料,尽可能全面总结俄国人在华开办教会学校的历史,揭示这些学校的运作机制和影响,以期深化对清代中俄关系史的认识。 雅克萨战争之后,在京俄国逃人和俘虏总数增至近百人,清廷因“罗刹归顺人颇多”,决定将原有的半个俄罗斯佐领扩编为满洲第四参领第十七佐领,“令其彼此相依,庶有资藉”[1]卷112,史称“俄罗斯佐领”,驻防于北京城东北角的胡家圈胡同。1715年俄国政府派遣首届俄国东正教传教团来京,为俄罗斯佐领提供宗教服务并受到清廷的礼遇。1727年《中俄恰克图条约》正式规定俄国可派东正教传教团来京。从此,俄国政府在该条约的保护之下,定期向中国派出传教团。到1917年,俄国一共向中国派遣了18届传教团。由于东正教具有教权依附于政权的特性,俄国传教团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在俄国政府直接领导之下,兼具外交、宗教和中国研究等多重功能的机构,而开立学校是传教团实现其宗教功能的有效手段之一。 在1858年俄国通过《中俄天津条约》获得在华自由传教权之前,俄国传教团公开的主要使命乃是维持俄罗斯佐领的东正教信仰。然而,这些俄国人在获得旗人待遇之后不久,便背弃了原来的信仰。俄国政府采取了诸多措施,如提高传教士修养和道德影响力,鼓励传教士学习汉满语言,对受洗者施加小恩小惠,但始终未见明显成效。从18世纪末19世纪初开始,有俄国人提出将开办学校作为一种慈善手段争取俄罗斯旗人的好感。第八届传教团领班格里鲍夫斯基是第一个倡议在北京建立东正教教会学校的修士大司祭。他曾经计划在北京的圣母大堂或奉献节教堂为俄罗斯佐领子弟开办一所学校。他建议“学校招收一定数量的学生,学习时间最好不超过5年或更短,因为成年人和老人只是为了得到好处才会加入基督教。需要提供资金以维持这所学校,原因在于那些穷苦的父亲无法养活自己的孩子才会心甘情愿地将他们送进学校。由修士大司祭、修士司祭和修士辅祭担任俄文和汉文教师。他们都应去授课,如同耶稣会士那样,每人依令按时教授一部分知识”。格里鲍夫斯基的这份办学草案显示,他希望通过开办学校达到既培养东正教徒,又提高传教团自身水平的目的,因此提出“必须任命所有曾在神品学校学习过的神职人员担任教习,同时也要指派适合学习汉语并且最好在俄国就已经学过汉语的年轻人参加这一工作”[2]328-329。他认为,排除阻碍东正教传播障碍的最有效方式就是“设立神学校,以便仿效天主教传教士那样招收赤贫孤儿入学”,培养神职人员。因为他相信“中国神父使自己的同胞改信神圣的基督教的本领比俄国或罗马神父要大得不可比拟”[3]99。 但是,格里鲍夫斯基未能在其任内实现自己的计划。19世纪初俄国政府希望在对华外交中更加有效地发挥驻北京传教团的作用,并为此对该机构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整顿与改革。在1818年俄国政府向第十届传教团领班卡缅斯基颁发的指令中,明确要求传教团为俄罗斯旗人开办学校:“传教团应收留几个阿尔巴津(雅克萨——笔者注)男童,对他们进行教育,费用全部由俄国承担。如果贫困的阿尔巴津人父亲情愿将儿子送来接受教育,则由你从中挑选男童。修士司祭和修士辅祭教授他们俄文和神学,而你应尽力提高他们的道德素养。这样,在你的有效管理下,目下这些不太开化的孩童逐渐会变成东正教在中国的传播者。此外,他们还可以成为很好的翻译甚至新传教团的老师。”[4]根据这一指示,卡缅斯基于1822年在北京开办了第一所东正教教会学校,并招收7名俄罗斯佐领贫困家庭子弟入学[5]。俄国传教团每月向学生提供1两半银子的生活费,指派修士司祭魏若明负责学校管理。俄国政府拨款1500卢布用以维持这所学校的开支。卡缅斯基在1823年2月2日致圣务院的信中写道:“为了感召阿尔巴津人摆脱偶像崇拜,我们在圣母大堂开办了一个学校。”“上学的孩子们将逐渐成为其父辈最好的老师。”[6]魏若明也在后来回忆道,为俄罗斯佐领子弟办一所学校,就是要改变其父母姐妹对教堂的成见。1824年这所学校的学生人数增加到14人[5]。1849-1850来华第十三届传教团监护官科瓦列夫斯基在其《中国纪行》中对这所学校也有记载:“子弟学校教学生们学习斯拉夫语、汉语、圣经史、教理问答及唱圣诗。阿尔巴津人非常愿意把孩子送到子弟学校来,因为孩子将来可以进入唱诗班或成为观象台的观测员,能定期领到工钱,倒不是因为中国人必须要读书的缘故。”[7]202-203这段记录说明穷困潦倒的雅克萨战俘后裔将孩子送进传教团学校读书,并非为了祖先的信仰,而是为了将来能在俄国人那里谋求一份差事。 1858年俄国全权代表普提雅廷迫使清政府将允许在华自由传教的条款写入了《中俄天津条约》,俄国传教团的活动对象和范围有了扩大的可能。根据俄国政府的指示,自1861年起,北京传教团将专门从事传教活动,其外交职能由新设立的俄国驻华公使馆取代。面向俄罗斯旗人以外的中国人,在更大范围内开办东正教教会学校,成为俄国传教团在新局势下为拓展教务所必须考虑的工作。第十五届传教团领班巴拉第在一封致圣务院总监托尔斯泰公爵的信中写道:“将中国青年人培养成传教士将是驻北京传教团的一项工作。他们将成为在其同胞中传播东正教信仰最有效的工具以及新入教者的领导者。随着中国教民的增加,显然需要这样的助手,这是不容置疑的。”[8]然而,俄国政府并没有立刻实施更大规模的传教活动,而是暂时采取了观望的态度。圣务院在给北京传教团的指令中写道:“通过目前确定的布道活动方式传教团究竟能取得怎样的成绩?传教团未来的活动范围能有多大?该采取一些怎样的措施并下达一些什么指令?中国政府在容忍我方宗教方面能否如实履行条约?时间会告诉我们这些问题的答案。圣务院不急于做出评论,而是待从外交部获得的信息足以为这些问题提供肯定而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做出决定。”[9]显然,圣务院希望在中国的政治和社会情势明朗之后,特别是传教环境改变之后再开始在中国人中间传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