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1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50(2012)04-0003-07 20世纪30年代前后,中国学术界出现“中国社会性质大论战”。论战起源于马克思著名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围绕这个理论,国际学术界曾展开激烈争论。争论波及中国,社会性质论战由此发生。①论战主要围绕以下问题展开:中国是否存在过“亚细亚生产方式”时代;中国有没有奴隶社会阶段;中国近代社会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抑或为“封建主义与商业资本结合”的社会。 一、陶希圣与“新生命派”的“亚细亚”特殊论及“封建主义与商业资本结合”论 1928年,陶希圣与周佛海等在上海编辑《新生命》杂志,又创办新生命书局,组合“新生命派”。成员有陶希圣、戴季陶、周佛海、潘公展、梅思平、陈邦国、朱伯康、梁园东等人。同年10月,陶希圣在《新生命》杂志上发表题为《中国社会到底是甚么社会》的论文,与“新生命派”成员一道,撰文反对中共六大关于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的决议。 陶希圣(1899-1988),名汇曾,字希圣,湖北黄冈人,北大法科毕业,曾为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辑。1927年初,应聘为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武汉分校中校教官,参加北伐。1931年1月,为中央大学教授,讲授中国政治思想史等。1935年1月,与王新命、何炳松、萨孟武等10位教授发表《中国本位的文化建设宣言》②。1934年刊《食货》杂志,形成“食货”学会。1940年与追随多年的汪精卫集团决裂,揭露汪日卖国密约。③1943年任《中央日报》主编及蒋介石秘书。蒋介石《中国之命运》,由其代笔。④ 1929年陶希圣刊《中国封建社会史》及《中国封建制度的消灭》⑤,认为周代为封建社会——“与公社制结合的封建制”。这是“中国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时代”。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即为“与公社制结合的封建制”。秦合六国,“废封建而置郡县”,中国社会性质由此一变,封建制度遭遇分解,不得再称封建社会。陶希圣所论,实际上是一种中国社会“亚细亚”特殊论,指证中国离开世界一般道路,走出自我发展的独特途径。 陶希圣在《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中认为,中国长期存在两大阶层:士大夫与农民。“士大夫阶级”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为“超阶级的、超出生产组织各阶级以外,自有特殊的利益”,其实就是官僚阶级。陶希圣提出以下问题:革命的基础是全民还是农工和小市民?革命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还是几个列强和几个军阀?他认为,这些问题引起疑难和论争,论争愈烈,疑难愈多。要解决论争之疑难,必须解剖中国社会;而解剖中国社会,又必须研究中国社会史。⑥ 陶希圣采用波格丹诺夫《经济科学大纲》中的史观,论中国经过宗法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三个阶段。中国至商朝由氏族社会进入封建社会,从此“便是封建制度起源发达崩坏的记录”⑦。鸦片战争时期,中国已非“封建”,而为“金融商业资本之下的地主阶级支配的社会,而不是封建制度的社会”,本质是资本主义社会⑧。在这个历史序列中,奴隶社会缺位。 1932年,陶希圣的观点有了变化。他刊《中国社会形式发达过程的新估定》,就中国奴隶制及社会发展轨迹问题,发表以下看法:“战国到后汉是奴隶经济占主要地位的社会”,“中国社会发达过程与欧洲大同小异。由氏族的生产到家长经济、奴隶经济、封建的生产、城市手工业即先资本主义”。1935年又说:“氏族社会分解而转变为奴隶社会,中古社会分解而转变为资本主义社会。虽然所转变的社会是什么,决定于生产条件,商业资本却有助产的作用。秦汉的商业以奴隶的生产为基础。”⑨ 二、“新思潮”派:中国已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为批驳“新生命”派的观点,中国共产党于1929年创办《新思潮》杂志,形成“新思潮派”。“新思潮派”成员有潘东周、王学文、吴亮平、李一氓、张闻天、向省吾、何干之等。吴亮平回忆道:第一次大革命失败了,究竟革命的前途如何?那时议论很多,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宣传党对中国革命的正确主张,党中央决定发起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⑩这个学派的代表人物为何干之、张闻天等。他们认为,近代以来帝国主义入侵中国,这时的中国虽有“资本”因素的产生,但封建力量依然强大。由此中国落入半殖民地半封建境地。 何干之,1906年生于广东华侨家庭,早年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和明治大学,1931年回国。1932年为国民大学教授兼经济系主任,宣传马克思主义。1934年参加上海社会科学家联盟,5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37年赴延安陕北公学任理论教员。1950年后任中国人民大学研究部副部长和历史系主任。论著有《中国经济读本》、《中国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等。 何干之在《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和《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等论著中认为:社会史论战“所关涉的问题是非常复杂的,由目前的中国起,说到帝国主义侵入以前的中国,再说到中国封建制度的历史,又由封建制说到奴隶制度,再说到亚细亚生产方式。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决定未来方向而生出彻底清算过去和现在的要求”(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