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讳言,在社会科学“皇冠上的明珠”经济学中,经济史学并非“显学”;尤其在学风浮躁、急功近利之时,“治史”的确比较艰辛,其学术投入与成果产出也很难彰显“效益”。然而,近年来人们益发认识到经济学研究领域中“贫史症”的危害,一些研究现实经济的名家陆续写出了可观的经济史学著述。作为经济史学研究者,拿出坚实的科研成果非常重要,而厘清一些基本概念并从学术史实与学理逻辑视域进行梳理分析同样也是必要的。 适逢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社会经济史研究所成立大会暨首届北大经济史学研讨会召开,笔者有幸受邀进行主题发言,特将本人倡导的经济学术史系列研究中有关经济史学及其学理关联的思考摘要报告交流。 一、何谓“经济史学”? 首先,希冀在基本概念上作尝试性厘清。“经济史学”概念的运用相当普遍,但对于到底什么是“经济史学”,学者的看法并不一致,即便在现今中国学界也并非能将其作为“共识性”学术概念来用。不少研究经济史的学者以之直接等同于“经济史”,在他们看来经济史学就是研究经济史的学问或学科,以至将经济思想史也作为经济史的一个分支。重视经济史学理论追求的学者,则对这一基本概念探讨阐释,提出了一些不同的认识。如赵德馨教授认为经济史学科包括两个部分,即“经济史学”和“经济史概论”,经济史学中包括经济史和经济史论。①此外,如李伯重教授指出“本文所指称的‘经济史学’,不仅包括经济史,还包括社会经济史乃至社会史。”他不否认在严格意义上这三个概念有差别,而且对于什么是“经济史”亦无定论,强调“对于什么是经济史,无论在中国或者西方学界,至今也没有一个大家都接受的定义。”② 不难看出,对于“经济史学”这样一个普遍使用的基本概念的界定并非易事,而各说各话势必影响学术交流与深化,或许正是在不断地探索和研讨中,有利于提升学术共识。这些年来,笔者倡导并开展经济学术史研究,通过考察大量相关资料和经济史学研究成果,结合自己的治学心得,形成对经济史学概念的一些初步诠释——在一般意义上,“经济史学”主要包括经济史(含部门经济史、比较经济史、国别、民族或区域经济史、经济管理史以及专门史、断代史、通史等)与经济思想史(含通史、专史、理论史、范畴史、观念史、断代史、国别、民族或区域史、经济哲学、经济伦理以及各类比较、管理思想史等)。③西方经济思想史一般称为学说史,此外还应包括经济学史、经济学术史等与经济相关的史学研究。概括言之,“经济史学”的两大主干就是经济史和经济思想史,而后者常常被经济史学者忘却,或将其视为经济史的一个分支。实际上,经济思想史不仅重要,且具若干独立学科特质,尤其是理论性特色,使之在经济史学中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中国经济思想史更为典型。十年前,笔者曾在“中国经济史论坛”刊登《中国经济思想史学科优势分析》,并在此后的一些著述中不断深化和完善,希望引起学界对本学科的关注和重视。需要重申的是,经济史与经济思想史两者不仅都重要,而且有着不同于其他学科间的特殊学术关联,蕴涵内在的学理逻辑基础。 二、经济史与经济思想史密不可分 就学理而言,经济史学是理论经济学的分支学科,其主要构成即经济史和经济思想史,两者密不可分的关联,可以从学术史和学理逻辑两个方面得到证实,以体现历史和逻辑相一致的原则。众所周知,“近代”与“西方”是近现代科学包括学科产生的基础,因此这里的学术史重点谈西方。 关于经济史学的产生,如主编大部头《方坦纳欧洲经济史》的意大利经济史学家奇波拉(Carlo M.Cipolla)认为,经济史以经济学和历史学为基础,18世纪后半期经济史与经济学共同发展,1776年出版的斯密《国富论》就是经济学与历史学的结合。但学界一般认为现代意义的经济史到19世纪晚期才形成,吴承明先生曾撰“经济史学小史”(2006),开篇即“在西方,经济史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是19世纪晚期从历史学中分立出来的。其分立是因为经济学已经发展成为系统的理论,原来历史学中的经济内容,可以用经济学的理论来分析和解说了。”他认为“分立之后的经济史用经济学理论解释历史,但仍保持着历史主义的特点”,指出英国经济史学的开山祖坎宁翰(W.Cunningham)第一个把经济史作为独立学科研究并在大学开设经济史的讲座,而最早以“经济史”命名的著书,则是奥地利经济学(和统计学)家斯特尔涅格(Kail Theodor von Inama Sternegg)1877年出版的《德意志经济史文献》。笔者看到英国学者哈德森(Pat Hudson)等证实,英国在1867年“经济史”首次被列入大学考试科目,1882年坎宁翰出版了第一本经济史教科书,1892年阿什利(W.J.Ashley)成为英语国家的首位经济史教授,1895年伦敦经济学院成立,经济史被置于人文社会科学的核心。其他文献还记载斯特尔涅格1879年出版了巨著《德意志经济史》第1卷,而以“经济史学”为名的著作,如英国业余史家西博姆(Frederick Seebohm)1883年问世《英国农村公社:一部经济史学论著》。 应当特别提到在西方学说史上著名的德国历史学派。从李斯特(Friedrich List)、罗雪尔(Wilhelm Roscher)到施穆勒(Gustav von Schmoller)等人,他们的学说有新旧、观点或异同,但共同点都是注重以历史方法研究经济学和经济史,故而也有“历史经济学”之称。如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就写过《罗雪尔与克尼斯:历史经济学的逻辑问题》,再如杰拉德·M.库特(Gerard M.Koot)著《英国历史经济学:1870-1926经济史学科的兴起与新重商主义》。值得注意的是,他们的经济史学研究中也包括了学说史即思想史,如研究历史学派的朱绍文先生在罗雪尔的《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中译本序”中,指出“他作为经济思想史的学者,还著有《十六、十七世纪英国国民经济学说史》(1851-1852年)和《德国经济学说史》(1874年)。此外还有《殖民、殖民政策、移民》(1848年)。他的《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探讨》一书是他从1843年开始撰写的《奢侈论》等十五篇论文的汇编本。”罗雪尔就是经济思想史学者,他的这些研究成果较上述英国经济史研究还要早若干年!到“新历史学派”代表人物施穆勒、桑巴特(Werner Sombart)及韦伯等人,强调法律、道德、宗教、心理等因素的作用,重视国家政策与社会习俗等基础,拓展了经济分析框架,并为制度学派乃至演化经济学等的产生蕴蓄了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