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上升与被动保持:土改后农民阶层的内部分化解析

——以豫、鄂、湘、赣、粤五省为中心

作 者:

作者简介:
常明明,贵州财经大学学报编辑部,贵州 贵阳 550004 常明明(1974- ),男,经济学博士,贵州财经大学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现代经济史。

原文出处:
中国农史

内容提要:

土地改革后,随着农村经济恢复和发展,农民的经济地位普遍上升,农村出现中农化趋势,与此同时,在农民内部也出现了分化现象。在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后,由于片面理解“共同富裕”等原因,中共很快主张限制和消灭分化,导致农户倾向保持现有的阶级成分,而缺乏进一步扩大生产、发家致富的积极性。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3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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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S-09;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459(2013)03-0114-09

       土地改革后,农民获得了土地、农具等重要的生产资料,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在短短的一两年内,大多数农户经济地位得以提升,农村出现中农化趋势①。但是,在中国共产党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后大多数农户倾向保持现有的阶级成分,而缺乏进一步扩大生产、发家致富的积极性。本文拟运用相关档案资料对上述现象及其原因进行探讨。

       一、土改后农民经济地位的提升

       (一)土改后农村阶级总体变化趋势

       新区土地改革在1952年底基本结束,土改后,由于农户收入普遍上升,农村阶级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其基本特点是成分普遍上升或接近上升。据对中南区豫、鄂、湘、赣、粤5省35个乡农户的调查,1953年与土改时相比,农户成分变化如表1。

      

       如表1所示,从土改后到1953年中南区农村阶级变化情况是中农化趋势明显,由于农民经济地位普遍上升,中农成为农村中的基本力量。

       另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21个省14334户农户的调查,到1954年,土改结束时的8191户贫雇农已有3991户(占48.72%)上升为中农,土改结束时的中农则大部分不动,只有一部分下降为贫雇农和上升为富农,而新富农只占全体农户的0.57%,土改结束时的富农,则有49%下降为中农②。因此,中农已成为农村的主要阶层,这是当时农村的基本情况。

       (二)农户经济地位普遍上升的原因

       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的完成,在农村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农民土地所有制。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热情,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经济地位得到上升。下面我们来考察土改后农户经济地位上升的主要因素。

       1.生产规模都有不同程度的扩大

       据中南区豫、鄂、湘、赣、粤5省35个乡11791户农户的调查,如以1952年各阶层农户占有的生产资料为100,1953年平均每户占有的生产资料情况变化如表2。

      

       如表2所示,1953年与1952年(相当于土改结束时)相比,从总体上来看农村各阶层占有的生产资料处于增加的趋势,即生产规模有一定程度扩大。其中,贫农占有的耕地和主要农具等生产资料的增长速度都超过了平均水平。这说明,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户经济地位的提升不是少数人剥削其他农户劳动所得,吞并其他农户财产积累财富的过程,而是广大农民普遍扩大生产的过程。

       2.农户收入普遍增加

       随着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改善。如据中共中央中南区农村工作部对该区豫、鄂、湘、赣、粤5省31个乡和湖北省农村工作部对该省5个乡的调查资料,1953年与1952年相比,各阶层农户人均总收入情况变化如下表3。

       如表3所示,1953年与1952年相比,在整体上,鄂、湘、赣、粤4省农民户均收入都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其中广东省农民户均收入增长最快,增幅达10.94%;从各阶层收入增长情况来看,除鄂、湘、赣10个乡的贫农阶层收入略有下降外,其他各阶级的收入均有一定幅度的增加。1953年与1952年相比,河南省农民人均收入呈下降的趋势,其原因是1953年河南省遭受了重大的自然灾害,粮食减产15000000担,占1953年中南区全区粮食减产总数35000000担的42.86%,减产粮食占该省粮食总产量的6.77%,比中南区平均水平的3.38%,高出3.39个百分点。③

       3.农户经济地位上升是自身努力劳动的结果

       土改后,农民获得了土地,生产热情空前高涨,积极发展农副业生产,经济收入逐年提高,经济地位得以上升,从农户的收入结构来看,据中南区豫、鄂、湘、赣、粤5省的调查,土改后新中农和新富裕中农的收入构成如下表4。

      

       如表4所示,各省新上升农户的收入来源构成上,农副业收入均占了绝大比重,在河南、湖北、湖南、江西等省两者收入比重占新中农和新富裕中农家庭总收入的90%以上。在商品经济相对发达的广东省,与其他几个省份相比,农业收入所占的比重相对较小,而副业和其它收入所占的比重较大。从当时的调查情况来看,广东省农户的主要副业收入是养猪、鹅、鸭和种植瓜菜等,其它收入主要是工薪、侨汇及兼做小买卖等。表明土改后农户收入的增加及经济地位的上升主要是依靠自身劳动而不是占有他人劳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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