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研究的对象一般被理解为教育问题。①教育问题的提出必然涉及问题提出者的价值判断,针对同一对象或事物,不同的教育研究者会提出不同的教育问题。研究者的价值观来源于研究者的文化境遇,离开了这种文化境遇,研究问题就不会形成,研究问题一经提出就成为研究者文化境遇的一部分,或者说与研究者的文化境遇构成一个整体,研究者处于这一整体之中,从这一意义上说研究者总处于研究对象之内。教育问题总是研究者依据自身的价值判断针对一定的对象或事物而提出的,离开了一定的对象或事物,但无法构成教育问题。在此,将研究者依据自身兴趣、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提出教育问题时所针对的对象或事物界定为教育问题所针对的对象或事物。 自然科学的研究认为研究对象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研究者的意志为转移的独立于人的文化境遇而存在的,对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有着严格的价值中立的诉求。科学范式的教育研究在引进自然科学研究方法时也将这种对研究对象的理解引入了教育研究,即认为教育研究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其属性不以研究者的意志为转移;同时要求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严格遵循价值中立的原则。 但教育活动、教育事实是人在生活中创造出来的活动、事实,人在创造教育活动、教育事实的过程中有着价值依据。研究者只能通过进入教育活动、教育事实生成的境域,以自己的情感体验去体会、揭示被研究者的情感体验,理解教育活动、教育事实的生成的对于其生成境遇中的人的意义与价值。对教育活动、教育事实生成境域的进入可能是想象式的进入,如历史研究;也可能是真实的进入,如参与式观察。从这个角度而言,自然科学式的教育研究,研究对象被简单地理解为研究者提出研究问题所针对的对象,研究者处于研究对象之外。而对教育活动、教育事实所负载的价值依据的把握,需要研究者进入教育活动、教育事实生成的境域,也就是说,将教育事实与其生成的文化境遇是以一个整体的方式作为研究问题所针对对象的,研究者只有进入这一整体之内才能理解教育事实的意义与价值;或者说研究者只有参与了研究问题所针对对象的生成,才能够理解教育事实背后的意义与价值。在教育活动、教育事实的生成过程中,研究者的价值观念可能是悬置的,如田野研究;也可能是介入式的,如行动研究。 在教育研究领域,研究者是否要进入研究问题所针对对象,研究者的价值观念是否要介入研究问题所针对对象的生成,简单的是或否的回答皆不足取。相对于教育问题所针对的对象或事物,研究者的立场有一个选择与确立的问题,我们的提问方式应是在何种条件下研究者采取何种立场是合理的。 一、从研究者提出教育问题所针对对象或事物的属性选择与确立研究立场 教育问题总是针对一定的对象或事物而提出的,离开了一定的对象或事物,单是研究者一方无法构成教育问题。也就是说,问题是以一定的事物或对象为载体,有的问题可能脱离了某一具体的对象或事物,而从众多的对象或事物中抽象出来,但可以认为它是以众多的事物或对象为载体。教育问题的产生离不开教育研究者的发问,但这种发问是针对一定对象、一定事物的发问。在教育研究中,研究者所发问的对象有可能是教育事实或教育活动,但并不局限于教育事实或教育活动。 教育事实或教育活动是人为的,是在人的教育实践中形成与发展的。教育实践包含教育者、学习者、教育影响这几个基本要素,而这几个要素都有可能成为教育研究者的发问对象。针对教育者或学习者的发问,是针对人的发问,教育研究者有可能是针对整体的人的发问,是在整体人的意义上针对教育者与学习者的发问,也有可能是在人的某一生理或心理属性针对教育者与学习者的发问,还有可能是在人的某一社会属性或文化属性上进行发问。教育影响既包括人的活动或作为的因素,也包括物的因素,教育影响中所有人的活动或作为的因素以及物的因素都有可能是教育研究者的发问对象。 人类从事教育实践的目的是改善生存环境与提高生命质量,然而在这一目的关照之下人类的实践不仅是教育实践,而是包含教育实践在内的多种实践类型的共存。与人类其他实践形态相比,教育实践有着自身的独特性,但也与人类的其他实践形态存在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特性。教育实践与其他实践形态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特性决定了教育研究是一种多学科、多视角的研究。无论是哪一种学科、哪一种视角的教育研究,都离不开研究者所提出的教育问题。 教育研究的对象在教育问题这一范畴之下,研究者提出教育问题所针对的事物涵盖自然因素、个体的生理因素与心理因素、群体的社会因素等。自然事实与人的生理事实不是教育事实或教育活动,却是构成教育事实或教育活动不可缺少的要素,也是教育研究中必不可少的内容。例如,裴斯泰洛齐为了寻找体育的要素就曾研究过关节的活动;一个学校地址的选择也要考虑学校周围的自然生态环境。教育活动是人为的活动,但人的观念的生成有着物质基础,活动对象和活动工具中皆有自然事物的因素。当教育研究者提出的教育问题所针对的事物是自然事物的时候,研究者只能在研究对象之外从事研究。狄尔泰认为,“……以自然事物和现象为研究对象的自然科学……是人以外的存在,对之只能以外在的方式进行研究”。[1]很多时候,人们是在掌握自然事物属性的基础上,根据人的需要对自然事物进行改造,这在教育的应用研究中很常见,此时研究者要考虑到自然事物的属性,也要考虑到人的需要,此时,教育研究者提出教育问题所针对的对象是人在一定的境遇中对自然事物的功能选择活动,是人为的活动,研究者的研究只能进入人从事选择活动的文化境遇,才能理解人的选择活动,研究者需要将人的选择活动与发生选择活动的文化境遇作为一个整体理解为研究问题所针对之对象,研究者要处于该对象之内进行研究。对于个体的心理活动,当研究者提出教育问题所针对的对象是个体在具体境域中作出价值选择与判断的时候,研究者的研究需要进入个体做出价值选择与判断的文化境遇,研究者同样需要将个体的心理活动与该活动所发生的文化境遇作为一个整体,并把该整体作为研究问题所针对之对象,研究者需要进入该对象之内进行研究。否则当研究者提出教育问题所针对的对象是不以人的价值观为转移的个体心理与生理事实的时候,研究者需要进行自然科学式的研究,即研究者处于研究问题所针对对象之外从事研究。当教育研究者提出教育问题所针对的事物是教育事实或与教育事实相关的社会事实的时候,教育事实与社会事实是人所依据一定的价值观创设的事实,人的价值观是其形成与发展的核心成分,研究者对这类对象的把握与说明必须理解其价值依据,为了理解这类研究对象的价值依据,研究者只能进入,研究者需要处于研究问题所针对对象之内进行参与式的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