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何种善

——对教育善的本质的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洪才,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厦门:361005)

原文出处:
探索与争鸣

内容提要:

“教育是何种善”乃是一个基础性的教育哲学命题,探讨该问题能为教育研究提供价值依据。善是教育存在的依据,但教育善具有特殊性,其特殊性表现在教育是通过知识的传播促进个体发展和社会发展,而且它同时具有实用价值和本体价值。教育实用价值乃在于它能够为人们获得社会地位提供支持;而它的本体价值却在于对人的整体发展的促进特别是理智发展的促进,这种善乃是一种智慧的善。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1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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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与善

      教育作为人类一项特别的事务,它能够满足人类的特别需要,因此教育具有善性。但教育究竟属于何种善呢?这在学界并没有定论。传统上,我们之所以接受“教育是善的”,就在于教育是一种“传授知识和培养人的活动”,而传授知识是人类发展所需要的,因此也必然是善的;而培养人也是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从而也一定是善的。显然这一切都是从应然角度出发的。但教育能否真正地传授社会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却成为一个问题。长期以来,教育活动之所以屡屡受到人们的指责,其原因就在于它并不一定能够传授符合社会需要的知识和培养为社会所满意的人才。这说明,尽管教育目标或志向是善的,但它的行为过程和结果未必尽然是善的。

      在现实生活中,教育所面临的真正难题就在于:它如果还不能选择出社会最为需要的知识并按照最符合人自身的发展方向培养人才,那么其培养方案和所培养的人才并非都是理想的。我们知道,理想的方案是建立在人们对规律的完全掌握的基础上,而这一点几乎是不可能的。理想人才又是按照理想方案培养出来,他至少应该表现出以下几个基本特征:第一,其身心得到了健康和谐的发展;第二,其已经具备了服务于社会的本领;第三,其已经具有了团结协作的友爱之心;第四,其已经具有了实践自己理想的意志。可以说,这四点决定了教育活动的基本规范,也常常是人们评价教育活动效益的出发点。

      在这四点中,促进受教育者个体的身心健康发展是教育活动应遵守的最基本的法则,如果不遵循它就不能够称之为真正的教育,这样的教育活动也就不可能是善的;使受教育者个体具有服务于社会的本领是教育活动目标的基本指向,从而也是社会实践善的主要载体;使受教育者形成友爱之心是教育活动有效性的标志,故而是教育之所以为善的具体表现;而使受教育者具有实践自己理想的意志是教育实践善的基本手段,同时也是教育活动的最终结果,理想教育就是要培养每一个受教育个体具有行善的动力。所以,教育的善必须体现在教育活动全过程中。

      在这里,“健康发展”是指遵循人的自然发展规律而言,但我们常常因为急功近利而违背这一规律。这说明,尽管教育的目的本身是善的,但教育行为的结果未必一定是善的。之所以如此,就在于每个个体都是独特的,而我们对每个个体的认识都不可能达到完满的程度,当我们试图制定一个统一的方案来针对不同个体进行施教时,就必然会出现违背人的自然发展规律的状况。因此,如果我们不能按照每个个性发展要求来设计具体的教育方案,那么教育效果就不可能是非常理想的。这也说明,在教育活动中,人永远是目的,教育活动只是促进人发展的手段,教育的成功与否并不在于使一个统一的模式得到贯彻,而在于使每一个个体都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潜能和自己的发展方向,从而自觉地为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而努力。因此,只有按照个性发展要求来设计教育,教育才可能是成功的。这才是教育活动的基本逻辑。

      尽管教育在实践中存在着种种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必须承认,教育活动总体上仍然是善的。这是因为,首先教育活动的目的是善的,其次教育活动的具体过程也是趋向于善的,再次教育活动的结果基本上适应了社会发展需要,最后教育活动的设计也在根据社会的反馈意见不断地调整自己。而且教育确实为社会准备了劳动力,培养了人才,满足了社会发展的基本需求。尽管它还无法完全照顾个性发展要求,但其努力方向是毋庸置疑的,它只是方法和手段上存在缺失,而这种缺失很大程度是因为急功近利造成的。这说明要真正认识每个个体是困难的,而要真正地把每个人作为独特的个体对待就更加困难。这进一步说明了教育现象本身是复杂的,不能采取简单化方式解决。这也客观地说明了教育善只能是局部的,而非整体的。

      从根本上讲,教育注定不可能达到整体的善,因为那代表了教育的终结,而教育正是要向整体的善的方向努力。正是因为教育是一种不完全的善,注定了它只能是一种特别的善,这种特别性也是教育的特殊性体现。那么,教育善究竟是何种善呢?

      教育善的特殊性

      毋庸置疑,善可分为多种类型,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之所以能够存在和延续就因为各自代表着不同的善。有多种善的存在就意味着有多种价值的存在,即在我们的世界里,价值是多元的。到现在,已经没有人再敢妄称只有唯一的价值了,因为那是不客观的。现实世界的多样性也标志着多元价值的客观存在,尽管各种价值对每个人的意味各不相同,但我们都应该承认多种价值的事实存在,而不能只承认自己所坚持的价值。

      多种价值之间并非一定是矛盾的关系,虽然它们之间存在差异,但它们之间可以是平行的,也可以是相互交叉的,甚至是相互补充和相互促进的,正是这些差异的存在才使各自的价值具有生命力。这意味着,各种价值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不是简单的一致或对立或平行关系,而是在不同时域下会出现不同的状况,既可能是一致的,也可能是冲突的,甚至可能是交叉的,很多时候可能是平行的。正因为这种复杂关系存在,世界才组成一个有机整体,而不是一个简单的物理世界。这也意味着要真正认识世界是困难的。

      其实,教育行为本身也存在多种价值,因为它蕴含了人们的多种需求,尽管人们在各种价值之间是有所取舍的,所以既不存在一个绝对的价值,也不存在一个唯一的价值,但它应该有一个始终一贯的价值,这是它保持自身特性的需要,当然这个“一贯的”价值在不同时期可以有不同的呈现方式。但要正确地揭示这个“一贯的”价值也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人们容易把教育所表现出的直接的价值当作它的本真的价值。必须指出,我们这里所说的教育的“一贯的”价值就是指教育的本质属性,其他的价值只是它的偶然属性,是教育与其他事物相互作用时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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