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近年来,我国思想理论界兴起两大热潮:一是文化热,一是方法论热。在这两股方兴未艾的大潮的冲击力作用下,特别是受方法论热的影响,我国文学史界掀起了文学史理论与文学史观讨论的热潮。各派论家蜂起,学术观点试争高下,形成了文学史观研究的全方位格局和多侧面、多视角理论研究倾向。正如许总所评述的“人们已不满足于对旧的僵化模式的突破,而是更多地将着眼点集中到对新的观念的建构上,其突出表现为在引入多种思维与参照体系的背景上,从哲学、美学、文化学、价值论、系统论等多样的角度观照文学史现象,使得对作为一个由多层面组合而成的复杂而独特的系统的文学史本质属性的重新认识与深入发掘不断获得新的进展。在这样的研究格局中,文学史价值内涵得到多层次的充分展现,研究主体的学术个性也获得了广阔的驰骋空间。”〔1〕伴随着文学史观的探讨,文学史著作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近10年来已出版的文学史著作(古典文学)数量达100余部。 如王钟陵的《中国中古诗歌史》、葛晓音《八代诗史》、许总《唐诗史》、《宋诗史》、张晶《辽金诗史》、杨海明《唐宋词史》、严迪昌《清词史》、程千帆、吴新雷《两宋文学史》、罗宗强《随唐五代文学思想史》等。它们的出现,对于繁荣文学史学科,弥补我国以往文学史研究的不足有着未可估量的意义。 根据徐公持先生的观点,文学史学,就是文学史学科的理论体系,它本身包括这样一些内容:文学史哲学,即关于文学史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文学史一般理论问题,如文学史存在方式、演变方式;文学史操作理论问题,如怎样研究文学史、编写文学史。本文拟从以上三大问题入手,对近年来文学史观与文学史理论讨论情况加以评述。 (二) 文学史哲学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它是文学史研究探讨的理论基点和指导原则,决定着文学史的走向。 近年来文学史理论研究对以往二元对立的反映论哲学基础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林继中在《唯物史观与文学史编写》中提出以唯物史观即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做为文学史编写的指南。但他指出唯物史观是指南而不是公式,“在这条路上跌倒并不能证明此路不通,首先要检点的应该是:走得得法不得法。寻找规律本身没错,错在你是先有了‘规律’再去套历史这匹黑马,而不是从历史事实中抽绎出规律来”〔2 〕。林继中认为在建构文学史的过程中,不能自以为坚持了唯物史观,而用主观预想的“先验图式”来套这历史黑马。不能为了自己的理论体系而随意剪裁史实。以往大多数论者都自以为坚持了唯物史观,而实际上却将唯物史观当做僵化的教条。林继中的这篇文章对文学史的哲学基础进行了反思,这一观点为大多数论者所认同。 与此相对,张弘提出以“一元论的存在论”文学史哲学为基点来建构文学史。他在分析了起源于西方哲学的二元化的思维方式的片面性之后,指出:中国传统的诗学理论,无论“诗言志”说或“诗缘情”说都不分主客二元。所谓“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均不涉及主客体的关系问题。后世讲究“神韵”、“性灵”,都是一元问题。在诗歌的阅读接受上,也主张整体直觉的涵咏与妙悟。由此,张弘由中国哲学主张“天人合一”、“体用一源、显微无间”的特点,而提出以“一元论的存在论”来考察、观照中国文学史。 在形成了以“天人合一”为基础的心物混融的文学史观之后,张弘以此为逻辑起点,构想了一部文学史的大致面貌和主要原则。他指出:“这部文学史,实质上是对人类在文学领域历经的不同审美方式,也即文学审美的历史形态的观照和描述。这里的审美方式与审美形态绝非纯心理层面上的,而是始终不脱离语言文字的中介,只存在语言艺术之中”。〔3〕张弘的一元论的存在文学观虽然尚待实践的检验, 但他确实为我们提供了新的视野。 葛红兵在《文学史本体论反思》中以阐释学为哲学基础,将历史的意义归结为主体的阐释。他提出文学史不是描述的,而是反思的。“不是为了确认历史的实用意义,而是为了使文学审美的历史意义得以确立或当代化。”葛红兵将历史看成是“反思的历史”,并进而得出:“反思的历史是将历史阐释建立在现在时的语境之中而观照其意义的。”他把阐释学的观念术语引进文学史的宏观研究中,依他的观点“所谓历史事实,所谓历史就是历史阐释的同义语,根本不存在不依赖历史阐释而独立存在的历史事实,它实质上仅仅对于阐释主体意识到的内容来说才是存在的:它是意识活动(阐释行为)设想的对象。”〔4 〕用西方阐释学观点来把握认识文学史或界定文学史是独特的理论视角。这种把握角度有助于摒除二元对立的反映论造成的消极影响。但在葛看来,所谓历史只不过是意识活动设想的对象。如此以主体的强涉入而牺牲客观性,很容易陷入主观主义的泥潭。 (三) 对于文学史的形态与语式(即文学史作为文学的历史,它以什么方式存在着,文学史著作应采用何种话语方式)是近年来讨论尤为关注的问题。徐公持先生在《评文学史形态理论倾向及其意义》〔5 〕一文中,归纳了近年来文学史形态和语式设计的三种理论倾向。并对这三派观点做了较为客观、公正的评价。徐先生的这篇文章,可以看做是形态理论问题研究的归结。 1.重历史学派(陈伯海语)的文学观强调文学史是文学的历史,是历史学的一支,强调文学的史的形态。这种理论可以从传统史学观念寻求解释。中国史官文化强调“实录”精神、“秉笔直书”,这对后世史学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乾嘉传统重考据、校堪、注释、以及材料的收辑、辨析也对重历史学派产生影响。陈一舟在《文学史的形态与语式》中谈到“狭义的文学史,无论人们要如何去界定它的学科特征,它仍然不过是全部历史的一个侧面,如同政治史、经济史、科技史、艺术史一样只是人类史的某一分支。它不可能逸出历史的基本属性和时空结构。”陈一舟认为文学史家的所有工作,归根结底,“就是对过往时代的文学现象进行历史性的追寻与把握。”〔6 〕但陈一舟并不否认个人对历史的理解与评价。他认为在文学史研究的三个层面文学史——文学史论——文学史哲学中,由于学科任务有别,形态不同,文学史论中必然会渗入主观因素与论的色彩;文学史哲学由于上升到最高层的哲学层面,抽象的理性思辨替代了具象的感性事实,普遍性凌架于特殊性之上,因此并不钟情于具体的事件与过程,它关注的是文学史的特性、本质和规律性。即便在文学史研究中,陈一舟也并不排除主观的介入。他说:“文学史家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摒绝个人对历史的理解与评价。他的所有对史料的选择,对史实的确认以至最终的付诸笔墨,都在渗透了主观的色彩。”〔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