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的历史,需要复杂的头脑

——从“黄宗羲定律”说开去①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家范,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历史学会副会长。(上海:200062)

原文出处:
探索与争鸣

内容提要:

有学者质疑“黄宗羲定律”能否成立,笔者以此为由头,切入明清江南赋役负担、商品经济、市场消费等历史现场情景,试图解释“黄宗羲定律”受害最深与经济发展呈现良好局面之间的“悖论”。同时,对全面、客观地评估明清江南经济的发展水平以及如何准确定位提出个人建议,呼吁展开必要的学术批评与学术争鸣。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0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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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先申明一下,“复杂的历史,需要复杂的头脑”,纯粹是个人触景生情的一种感慨。别的不说,近几年就是读专业方向的东西,困惑也不少。

      先从一个老话题逐渐说开去。如果对史学有兴趣的,可能知道清华大学教授秦晖发明了一个模仿自然科学样式的历史学新名词,叫做“黄宗羲定律”,2001年提出,2003年惊动温总理,走进中南海。[1]这一新名词因此名噪天下,窜红网络。

      在古代中国政府的观念里,地与人,从源头和根本而论,都是属于国家的。他们认为,在这个国家里,只有皇帝才是全部人力、物力资源的最高“法人代表”。“有田即有税,有身即有役”,是“祖宗之法”,不必与百姓商量。现在的人已经不太熟悉了,那个时代的役要比农业税对民众的危害更大。宋代以后,派役经常“改革”为摊派收费。新费成立,旧役复辟。每次财税改革就是把历年积累难去、头绪过于繁杂的税外的役和费,统一合并到税里,简化成一种新的税制。不久,税外又有役、役外又有费,然后再合并……又重生……再合并。明末清初的黄宗羲,对这种现象极度痛恶,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2]。黄之深刻洞见,打个形象一点的比喻,就像旧时江南人常说的“鬼打墙”。走进一条漆黑的长长弄堂,左转右拐,360度打转,怎么也走不出这条经常“闹鬼”的弄堂。实在是酒喝多了,人迷糊,酒在人的大脑里“闹鬼”。

      “学问当于不疑处有疑”,这是学者应该有的追求。从秦晖提出“黄宗羲定律”以后,到处有人借此说事,却没有听到不同声音。这一现象现在被突破了。上海财经大学教授杜恂诚在题为《黄宗羲定律是否能够成立》[3]的文章中质疑道:农民的税负怎么可能代代积累,节节攀升,不断成倍上涨?这是经不起经济学分析检验的。因为纳税人(地主和自耕农)的总收入是一定的,生产成本、最低生活费用也是一定的,税负只可能在一定的幅度内变动,税负如超过临界的最高点(有曲线图,略),纳税人就不能维持自己的生命,过度的征收实际就会变得无效。还有一点,杜教授没有充分发挥,却是经济学家的思维特长,指出上述公式里没有考虑经济上升、收入增加以及物价、货币变动的多项因素,只见到数据简单的“累加”。举例来说,明代的松江府,南宋时为华亭县,至元立府,再到明初,约200余年间,同一地区田赋总额变动情况是:假设南宋前期的总额为100%,南宋末增长到376%,元代增长到712%,明洪武年间猛增到1068%,已经是南宋前期的10倍有余②,好像很“恐怖”。这里至少必须考虑200年间亩产的增长、田地的开垦、产权的变动以及其他经济收支的变动(包括副业、粮价乃至货币折兑对收支的影响)。杜教授给明清史专家出了一个好题目。打个现实的比方。1981年,谢国桢的《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4],那是先生毕生收藏阅读的史料摘抄,明代江南经济史研究者早期受惠于此非浅,理应誉推与傅衣凌先生同为江南研究的先驱者,上中下三册加起来才4元5角8分。2004年再版,变成上下两册,43元,也将近涨了10倍。但考虑到这些年大学教师工资的迅速增长、其他物价与基本生活指数上升的幅度,这个数字的“恐怖”感觉可以减轻许多。我相信,三四百元一套书,假如真有用,今天的青年教师买它不至于手发抖。外面的世界真精彩,心理的感觉也很复杂。有享受的快乐,也必有生活的忧愁。假如青年教师要结婚买房,想到1平米就得一、二万,晚上就睡不好觉,得积攒多少年的工资才买得下100~200平米的婚房?为什么非得100平米以上,我这个老人看不懂,据说是消费时尚,宁愿当“房奴”。岂知正是这种“时尚”使房价涨得比“黄宗羲定律”还厉害十倍。同样,在明清江南,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很少,可以自由兼业经营,勤俭即能自救,但农民最苦的是切身关键的税重、役多、费多,后二者无边无涯,觉得没有出头的日子。叫苦连天的,不只是农民,也包括需要纳税、服役的地主(有政治身份的则享受优免权)。

      我们往往只是感觉黄宗羲定律“恐怖”,却忘了往深里追究: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挥之不去的“定律”?中央政府不是不知道,地方政府更是感到财政压力太大③。到江南地区做县官的,三年、六年考绩,很少有合格的,平调出去算是好的了。当时的不少牢骚还留在许多明清文集、政书里,随处可见。有什么难言之隐,不能一去了之?这就回到其时他们身处的政治制度上来了。

      秦始皇对中国历史最大的贡献,是创建起了大一统的帝国,发展到明代就已经非常周密了。这样一个领土辽阔、人口众多的中央集权大国,世界独一无二(费正清语),单单把它管住,不出乱子,就非常的不容易。古代中国政府采取的办法是什么地方出毛病,就整治什么病,小病小治,大病大治。越修补,机构越多;越修补,事项越繁琐,层层叠叠,管头管脚。如果系统做个统计,可以发现赋税数与官吏数(含军队官兵)增长的曲线几乎是重叠的。到万历年间,出现了像吕坤所说的,“今天下无一事不设衙门,无一衙门不设官,而政事日堕,民生日困”[5]。用现在的观念来释读,意思就是官僚机构设置太多,事务文牍繁冗,制度成本费用居高不下,行政效率却日益降低。由于财税负担太重,民生越发地显得艰困。

      制度成本高,即意味着财政费用必然高昂。从唐安史之乱起,中国经济重心南移的局面至南宋终告完成,江南成为国家的财赋重地,这不是个人意志能改变得了的。明初建文帝受身边幕僚的影响,试图改变“祖宗之法”,减轻江南重赋,后因被永乐皇帝打倒,此事黄了。④宣德后屡有改革,但役、费所增往往不抵所减(增减幅度视户、田情况有所不同,此即所谓“均田均役”)。因此,赋役繁重的社会反应强烈,在这个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结果,“鬼打墙”的现象发生了。赋役重,当地逃避、拖欠、偷漏的现象就严重,“刁民劣绅”花招百出,与官府玩“躲猫猫”,地方也向中央叫苦,闹讨价还价。双方妥协的结果,不成文,一般默许地方完成70%~80%就可以混过(这也是“黄宗羲定律”不那么“恐怖”的另一个背景,各方利益博弈导致收税效率低下)。然而,中央财政部门总是叫“国库空虚”,催促频频,皇帝也不断下诏要求对县级政府严加审察(于是产生一批管官的官,官僚更多)。在古代,县级政府是责成赋税落实的最后一级行政机构,县官动辄为此丢掉纱帽。为了尽力把赋税的征收落实到每块田地、每户人家,县政府除有限的正式编制外,不得不增派编外人员(从县里辅助书吏、衙门差役到乡以下的粮、里、甲、圩长),让他们帮县政府收税办事,规模十分庞大。《吴江县志》对自明到清的徭役叙述较细,据此统计,明代吴江县的编外“准公务人员”名目有29种,共13716人,还有“其他”给县以外派出的,总计不少于17000人。⑤现在媒体上常说中国古代县政府机构非常精简,这说明它不明历史底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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