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启元的经济思想

作 者:

作者简介:
叶世昌(1929-),男,浙江台州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经济思想史、中国金融史,上海 200433;丁孝智(1962-),男,甘肃武威人,肇庆学院财经系教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思想,广东 肇庆 526061

原文出处: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内容提要:

伍启元是自由经济的主张者,在战争期间主张实行物价统治,并通过加强对富人征收来解决通货膨胀问题;在国家经济建设上提倡大量利用外资,同时强调好的政府是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力保证;在对国家建设各类人才的管理上,更是观点独特,提出了“和谐管理论”,主张发挥工人的潜力和创造力,管理者要尊重工人,并与工人“和谐”生活。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9 年 05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F0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09)03-0061-08

      一、参加九教授声明的伍启元

      伍启元(1912-?),广东台山人。1932年毕业于上海沪江大学,入清华研究所。1934年赴英国留学,入伦敦经济学院学习,1937年获博士学位。同年回国,任武汉大学经济学系教授。1939年回清华大学,为设在昆明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简称“西南联大”)教授。1946年任伦敦经济学院教授。1947年起在联合国工作,先后任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行政管理处主任、秘书处经济社会事务部公共管理处主任、发展计划署高级顾问等职。1972年退休后,任纽约大学教授。1982年任台中东海大学荣誉讲座兼法学院院长,并担任台湾政府机构咨询委员会职务。著作有《中国新文化运动概观》、《物价统制论》、《国际价格理论大纲》(英文)、《战后世界币制问题》、《当前的物价问题》、《中国工业建设之资本与人材问题》、《由战时经济到平时经济》、《公共政策》等。

      伍启元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十分活跃的中国学者之一。国民政府的恶性通货膨胀造成了国统区人民的深重灾难,包括伍启元在内的西南联大的部分教授先后三次公开对政府提出了批评意见。1942年4月30日,他们发表《我们对于当前物价问题的意见》,签名者有伍启元、李树青、沈来秋、林良桐、张德昌、费孝通、杨西孟、鲍觉民、戴世光九人。1944年5月1日,他们又发表《我们对于物价问题的再度呼吁》,因九人中只有五人在校,故签名者为杨西孟、戴世光、李树青、鲍觉民、伍启元五人。1945年5月1日,他们再发表《现阶段的物价及经济问题》,在校的签名者为戴世光、鲍觉民、费孝通、伍启元、杨西孟五人。1945年伍启元汇编三篇文章,并以重庆《大公报》上刊登的一篇响应文章为附录,由求真出版社出版《昆明九教授对于物价及经济问题的呼吁》。此书署“伍启元等著”,可见伍启元在三次活动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九教授的声明在当时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伍启元的经济论著很多,本文就其中的三部主要著作论述其主要的经济思想,分为四论:物价统制论,抗战时期物价论,利用外资论,和谐管理论。

      二、物价统制论

      1939年1月成立国防最高委员会后,伍启元曾受托设计“物价统制”,开始思考这一问题。后来陆续在报刊上发表关于物价统制的论文。1940年整理成《物价统制论》一书,作为《中国人文科学社丛刊》之一,1941年10月由正中书局出版。书中第二章谈物价统制的几个理论问题,是伍启元物价统制论的核心观点。

      伍启元原是自由经济的主张者,在战争时期,则认为有实行物价统制的必要。他对物价统制下定义说:“凡是用政府的力量和人为的方法,使物价离开在自由市场中供需所决定的地方,而移到政府所认为适当的地位,就是统制物价的行为。”①这就是说,自由市场中的物价决定于供求关系,统制经济下的物价决定于政府政策。伍启元是供求价值论者。

      按照以上定义,伍启元对物价统制作出了两点解释:

      第一,自由主义经济有两个特征,一是一切经济活动都以取得利润为目的,二是一切生产、分配、消费都受价格所决定。“换句话说,自由主义的经济一方面是一个利润的经济,一方面是一个价格的经济。”②而在物价统制的情况下,利润、价格机构的运行都受了极大的限制,利润已失去了许多原有的特质,价格则由政府所规定。当时有些学者认为实行物价统制就是完全放弃自由主义经济,实行纯粹的计划经济。伍启元说这种看法是完全错误的。他认为物价统制的目的之一,就是使自由主义经济能够相当地继续存在,在相当条件下维持利润机构和价格机构的地位。政府还是要用利润来做统制生产的工具,要保证企业者和商人的合理利润,自由主义经济只是受了限制而没有完全崩溃。他还分析了统制经济和计划经济的不同,认为在纯粹计划经济下,一切都由政府规定,价格不是整个经济机构的重心,政府并无统制价格的必要。因此,统制经济是“站在纯粹自由主义经济(或纯粹商品经济)与纯粹计画(划)经济(或纯粹集体经济)之间”③的一种经济制度。这里所说的纯粹的计划经济只是一种逻辑推理,当时只有苏联实行计划经济,但肯定不是伍启元所说的那种纯粹的计划经济。因此伍启元实际上并未准确回答统制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区别到底在哪里。

      第二,统制物价要由政府规定每一种被直接统制的商品的“适当的”或“合理的”价格。政府或统制机关在决定物价时,必须考虑到生产要素所有者、生产者、商人和消费者四方面的利益,既使生产要素所有者得到合理的收入,生产者得到合理的售价,商人得到合理的报酬,同时又必须符合消费者的购买能力。做到这一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统制物价机关不只是规定物价,还要统制物价以外的其他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供需情况和通货情况。

      1.调节供需。有些反对统制物价的人认为,统制物价违反供求的原则,如果物价定得过低,就会产生供不应求的现象。伍启元肯定这种反对理论有一部分真理,因此他指出统制机关不但要规定物价,并且应该设法增加供给和限制购买,使商品的供给量等于需要量。另一方面,伍启元又认为这种反对理论也有可以批评的地方,理由有五:第一,在战争时期,物价提高不一定会使供给数量增加。由于交通不便、原料来源困难等原因都会造成这个结果;第二,统制物价不一定会对生产有不利影响。生产者虽然得不到物价高涨所带来的暴利,但用不着负担物价变动的风险,又可以得到合理的利润,所以也乐于增加生产;第三,平衡物价本身有时也可以增加供给的数量。如真的物价平定,囤积存货的人会把所存货物拿到市场出卖,因而增加供给数量;第四,若需求缺乏弹性,则物价无论怎样增减,消费的数量都不变。在这种情况下,更可以利用统制的方式去平衡物价;第五,其他需求有弹性的物品,消费量要随着物价的变动而变动,价格提高会减少贫穷阶级和固定收入者的消费。这种减少消费的方式是不公平的,常会引起国内贫苦阶级、劳动阶级和中产阶级的不满,因此应竭力避免。“我们只有用统制的——即一般限制消费的——方式,使一切消费者都受到同样的影响,才是一种公平的办法。”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