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232;D42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15(2009)-01-0042-08 农村劳动力转移是整个社会人口流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迄今为止,中国依然是比较典型的城乡二元社会。转移农村人口是中国现代化建设必须解决的问题。20世纪90年代后的农民工浪潮颇引人注目,产生了很多研究成果。但五六十年代的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并未引起多少重视,相关的研究几乎是空白的。虽然当时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但农村劳动力转移也并非一潭死水。因此,研究这一时期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历史状况,对正确把握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客观规律不无裨益。 农村劳动力转移是社会发展中的必然现象,也是一个历史性过程。从发达国家的历史来看,农村劳动力转移是由工业化引起的,从产业方面讲,表现为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从地域方面看,表现为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从更广义的视角考察,农业人口是人类最古老的人口类别。城市的形成本身就是农业人口转化和集聚的过程。因此,广义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既指劳动力发生了地域性转移,即农民离开本乡本土而就业(包括在外地依然从事第一产业),也指劳动力未发生地域性转移,即农民没有离开本乡本土而从事非农产业;既包括永久地脱离农业和农村从事非农产业的原农村劳动力,也包括没有完全脱离农业和农村而在农业与非农业、城市与乡村交替式就业的农村人口。说到底,农村劳动力转移实际上就是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而游离出农业生产,或由于人口增殖而无法与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社会就业。 对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的研究,西方国家开展得比较早。一般认为,每个地区都同时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引起和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因素:一是引起和促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力量,如农业人口过度增长、资本技术替代作用、农业资源减少等;二是吸引其他地区居民迁入的社会、经济和自然引力,主要包括城市较高的收入、较佳的就业机会与生活条件等。经典的理论认为,现代工业的高工资和高效率是吸引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和现代工业转移的原动力①。五六十年代是中国工业化的起步阶段。工业化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催动作用,但不是唯一的因素。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不完全源自工业化的拉动,当时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也起着重要作用。总的来讲,当时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灾荒。我国地域辽阔,水旱灾害年年都有发生。新中国成立至60年代初的自然灾害尤其突出。1950年的淮河流域和1954年长江全流域的大水,50年代末持续三年的水旱灾害都是影响比较大、范围比较广的自然灾害。新中国成立的头17年中,全国受灾面积最大的是1960年,达6.5亿多公顷,最小的是1952年也达0.8亿公顷。其他年份由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受灾面积基本在2亿至3亿公顷左右。成灾面积的比重最高的达到68.6%,最少的也达到25%。②对于受灾地区,国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全力救助。但是,由于救济不及时或工作中的失误,造成灾区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如1957年河南扶沟县有70个村外流劳动力达到劳动力总数的50%以上。河北省满城县南部10个村庄在1956年秋外流900多人,以致种麦任务没有完成。③以徐州为中心的豫皖苏鲁交界地区由于连续遭灾,1963年秋至1964年初外流人口约180万人④。1964年徐州专署所属灾区外流人口一般占总人口数的20%以上,严重的生产队超过50%以上⑤。 第二,大规模经济建设引起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在国民经济恢复后,新中国开展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在“一五”计划期间,国家经济建设的重点是发展城市和工业,从而带动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如江苏省城镇职工在1949年是48.2万人,到1957年达到130.8万人,其中约有2/3的新增职工是从农村招收的⑥。同一时期,全国城镇从农村招收的劳动力有800多万人⑦。“二五”计划期间,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工矿、交通、建筑及公共设施建设也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如1958年福建长汀县支援鹰厦、龙漳两条铁路,连城四堡公路及汀河沿线水电站等工程建设的民工有6896人。1958年至1967年,为支援省地所属工矿、交通、建筑等企事业单位,上杭县共输出劳动力1.22万人。⑧由大规模建设引起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有的是企事业单位根据建设的需要有计划招收的。更多的则是企事业单位出于生产建设的需要,直接从流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中征召的。如兰州市1958年从社会招收的9万多名工人中,从外地农村盲目流来的人员就占了多达一半⑨。 第三,历史习惯和职业惯例。中国中东部地区历史上就存在人多地少的矛盾。出于生活压力,许多中东部地区的农村人口在秋收挂锄后,青壮劳动力外出找活干,挣点“外快”以弥补农业收入的不足,老弱妇孺则外出讨饭,以减少农闲时段的口粮消耗。在遭遇灾荒时,这更是他们应付难关的主要手段。五六十年代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很有限,使历史上诱发农村人口外流的因素并没有多少改善,而且农业集体化的推进和国家工业化的起步成为促使农村劳动力外流的新的因素。过去,青壮年农民外流的最大拖累是家属生活无法解决,因此,他们外流时经常不得不拖家带口。由于农业集体化,在家庭劳动力外流时农户受赡养人口的生活不致发生大的困难,农民外流已无后顾之忧。同时,国家建设的开展也大大增加了外出农民获得临时工作的机会,并且当时国家建设的重点在东北和西部,农民的外流更是轻车熟路。正因如此,与前相比,新中国成立后外流的农民绝大多数是青壮年,农民举家外流在多数时候比较少见。许多农民有了出去“捞一把”的想头。1957年徐州遣送站的调查显示,山东平度、昌邑、潍县、安丘等县近几年大部分都丰收。但听信谣传东北、西北等地钱好赚,因而不安心在家生产。安徽涡阳、蒙城、阜阳、怀远、江苏赣榆等地大部分劳动力盲目外出,其中赣榆达到了90%以上,涡阳也在60%以上,都是想去东北、西北找工作干的。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