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362(2008)06-0022-05 墨子是墨辩逻辑的创始人,也是中国古代最有成就的逻辑家。墨子对名(概念)、辞(命题)、说(推理论证)都有精研,总结出“(辞)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这一逻辑思维法则。①在春秋战国时代的诸子中,墨子的经济逻辑思想可谓独树一帜。本文将从“义利”论、生财论、商品交换论和“权”论及“效”论等方面来探讨墨子的经济逻辑思想。 1 “察类”、“明故”与“义利”论 墨子十分重视“察类”、“明故”。《墨子·非攻下》载:“子墨子言曰:‘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者也。’”《墨子·尚同下》载:“此何故以然,则义不同也。”“然计若家之所以治者,何也?唯以尚同一义为政故也。”“察类”就是把握事物类的关系,即理清事物类之间的“同异”关系和事物类的本质;“明故”,就是要寻找出事物的真实原因,也就是作因果分析。“察类”和“明故”是联系一致的,前者是知其然,后者是知其所以然。 墨子“察类”,揭示了人类的动物生存本能就是“趋利避害”。他说:“利,所得而喜也”。“害,所得而恶(厌恶)也。”②在此基础上,墨子提出了“义利”论。义,是指人类社会关系中应当遵循的最高道德准则;利,则是指能够满足人欲望的各种好处。“义”和“利”这两者(两类事物)的关系问题,如果把握得当,对于国家的政治、经济、伦理道德和社会风尚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儒家“重义轻利”,法家“贵利轻义”,道家以超道义、超功利的态度看待义利,在把握“义”和“利”的关系上都有失偏颇。而墨子通过“察类”,对“利”与“义”之间的“同异”关系把握得准确。《墨子·经上》云:“义,利也。”这揭示出“义”对于“利”而言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一种依存的关系,离开了“利”,则“义”就空洞无物。不过,墨子并没有反过来说“利,义也”,因为这不符合“义”与“利”之间“类”的“同异”逻辑关系。墨子“察类”,明辨了“利”与“义”的“同异”之处,所以,他既不重义轻利,也不重利轻义,而是主张义利合一。 墨子“明故”——借助因果分析,揭示“义”的重要性。《墨子·贵义》云:“万事莫贵于义。”“义”既是在经济上导致天下“富”的原因,又是在政治上导致天下“治”的原因。《墨子·天志下》云:“天下有义则治,无义则乱。”《墨子·耕柱》云:“义”才是真正“可以富国家,众人民,治刑政,安社稷”的“良宝”,“今用义为政于国家,人民必众,刑政必治,社稷必安。”这里的“治”、“安”是从政治上说的;“富”、“众”(“众”是“富”的结果)则是从经济上说的。 墨子“察类”、“明故”,提出了“兼相爱”、“交相利”的思想。“兼相爱”、“交相利”,是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基本行为准则,是一种对共同生存、趋利避害的自我保护的自觉意识,实际上也是个人交往、社会交往、国家交往中的普遍行为准则。“兼相爱”、“交相利”,就是“尚利”与“贵义”的统一。墨子深刻地认识到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由于个人、家庭、国家之间是同处于一个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整体之中,作为这个整体当中的一部分,个体的人与他人、家、国的关系都是相互作用的,所以,人与他人、家、国之间的爱与利就具有相互性,亦即互为因果。墨子说:“夫爱人者,人亦从而爱之;利人者,人亦从而利之;恶人者,人亦从而恶之;害人者,人亦从而害之。”③“兼相爱”,就是无差别地爱社会上一切人。《墨子·兼爱上》云:“天下人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交相利”是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群体与群体的互利,即“利他与利己”的统一。墨子从因果关系分析出发,指出:“凡天下祸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爱生也。”③ 墨子的“兼相爱”、“交相利”思想,提倡的是“相爱相利”,强调的是互惠性,是适合市场经济本质要求的价值观和经济哲学的。亚当·斯密认为,人的本性是利己主义的,人都需要别人的帮助,利己主义的互相帮助只有在互利的基础上进行。 2 “察类”、“明故”与“生财”论 墨子的基本经济主张就是生财和节用。[1]墨子说,禹遭遇七年水灾,汤遭遇五年旱灾,“然而民不冻饿者,何也?其生财密,其用之节也。”又说:“财不足则反之时,食不足则反之用。故先民以时生财,固本而用财,则财足。”④“固本”就是努力“生财”的意思,而努力“生财”就可以防止百姓遭受冻饿之患。 墨子对国民财富生产和增长的各种因素或原因进行了探讨: 2.1 “强力”生产观 墨子“察类”、“明故”,最先认识到劳动是人的本质,是生产和增长财富的根本原因。墨子揭示了人不同于一般动物的本质区别就在于人必须依赖自身的劳动能力,通过生产生活资料来求得生存;而动物的生存是依靠其本能,对动物而言,“衣食之财固已具”。⑤他说:“今之禽兽、麋鹿、蜚鸟、贞虫,因其羽毛以为衣裘,因其蹄蚤以为绔屦,因其水草以为饮食”,“今人固与禽兽、麋鹿、蜚鸟、贞虫异者也……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墨子所说的“力”是人类所具有的创造财富的能力。就一国而言,这个“力”包括“王公大人”、“士君子”用于“强听治”的“力”和“贱人”用于“强从事”的“力”。他对统治者的“听治”和劳动者的“从事”都突出一个“强”字。“王公大人之所以蚤朝晏退,听狱治政,终朝均分,而不敢怠倦”,“卿大夫之所以竭股肱之力,殚其思虑之知,内治官府,外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官府,而不敢怠倦”,“农夫之所以蚤出暮人,强乎耕稼树艺,多聚叔(菽)粟,而不敢怠倦”,都是因为“强必富,不强则贫;强必饱,不强必饥⑥”。这揭示了人们只有通过劳动才能求得生存与发展的道理。墨子还认为,无论是体力劳动者还是脑力劳动者“各因其力所能至而从事焉”⑦,即每一个阶层都应当各尽其力于本职工作而不可倦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