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兰与中德易货贸易

作 者:
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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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民国春秋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6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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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8年8月,中德两国在南京签订了关税条约, 德国正式承认南京国民政府。从此时到1941年7月中德完全断绝外交关系止, 两国间基本上一直保持了密切的关系。在中德易货贸易过程中,德国人汉斯·克兰所扮演的角色是不应忽视的。

      一、易货贸易的背景

      1928年初,蒋介石派以陈仪为代表的考察团赴德,寻求德国军事顾问和军火。在德国国防军部支持下,从1927年11月到1938年5月, 德国人鲍尔、柯瑞伯、魏采尔、塞克特、法尔克豪森先后抵华,担任蒋介石的军事总顾问。一批军火商人也随之来到中国。

      1932年11月,南京国民政府秘密创设了国防设计委员会,着力发展国防重工业。蒋介石深知没有西方国家先进设备和科技帮助,中国的国防建设计划是难以实现的。而当时英美对日本侵华行径奉行绥靖政策,无意于帮助中国加强国防建设。中国只得希冀从德国获得先进的设备科技和大批的军火。

      希特勒上台后,德国公开走上了重整军备的道路。重整军备需要钨、锑、钼等战略原料,特别是钨,当时它在所有金属中熔点最高,用它生产出来的武器具有坚硬、抗高温特性,而钨、锑等战略原料德国十分匮乏。从1915年起在中国湖南东南部武功山和整个南岭地区发现了蕴量极为丰富的钨矿,且矿石品位较高。1933年中国生产的钨占世界产量一半(6100吨),从1915年到1937年间的平均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38%。中德两国急亟发展各有所需的贸易,但均缺乏外汇和准备金,若能以某种易货方式进行,各方均蒙其惠。中德易货贸易从一开始就为民间的和半官方色彩所掩饰,汉斯·克兰即在此种历史背景下,从事中德易货贸易的。

      二、首选南方军阀

      汉斯·克兰是德国的一名军火商。一战前,他在东非殖民地经商,1924年加入了从事武器交易的柏林恩格尔哈特银行(Engelhardt Bemk),开始为德国国防军从事海外军火贸易,最初去苏联,后在土耳其,他曾任过国防军组建的钢铁公司代表。1933年夏,克兰首次来华,在受聘于桂系李宗仁德国人迈尔·马德尔引荐下,他首先接触了李宗仁,随后又来到广州会晤了粤系陈济棠,洽商军火贸易。1933年7月20日, 克兰与两广当局签订了价值5490800港币的《中德交换货品合约》。 同年12月14日,克兰又与广东当局签订了价值657000元港币的《潖江口各兵工厂建筑物承建合约》。克兰认为广东有取之不竭财富,从1934年7月起,他与广东陈济棠达成了一系列秘密协定:7月20日关于中国方面以原料等与德国交换工业品;7月21 日关于在广东修建船坞和建造铁路;9月28日签订《防毒面具厂合约》; 为广东建造一炸药及爆破器材厂。1934年11月24日,克兰向德国外交部作了申述报告,他认为中国南京政权与广东地方当局虽有歧见,却不严重,况且蒋介石政权所辖范围有限,各省皆在经济上独行其是。更重要的是广东及其邻近友好各省(广西、贵州、湖南和云南)蕴藏着各种矿产,尤为钨砂矿最为丰富。同时陈济棠办事效率较高,交易重信用,无拖泥带水现象,因此与广东当局发展易物贸易很有必要。

      三、牯岭易货贸易协议的签订

      受南京国民政府邀请,1933年初德国退役将军冯·塞克特进行了第一次对华访问,5月8日到达上海,受到国民政府隆重接待。经过一番考察,塞克特于1933年6月30 日向蒋介石提交了《致蒋介石元帅的备忘录》,对中国军队的重建表达了自己的见解,深得蒋介石的重视。塞克特1933年来华时曾两次到华南逗留,支持了克兰在广州的军火贸易计划。

      1934年4月,受蒋介石再次邀请,塞克特第二次使华, 担任蒋介石第三任军事总顾问。蒋对塞相当器重,授以大权。塞克特使华是受国防军部支持,试图把解决原料、武器输出以及德国参与中国工业建设等诸问题同蒋的需求直接联系在一起。克兰与塞克特从20年代起就有了私交,随着克兰在德国国防军海外事业中的积极活动,彼此之间更为熟悉。塞克特第二次来华不久,便把克兰引荐给蒋,蒋对同克兰的合作极感兴趣。1934年7月底,经蒋和塞授意,孔祥熙与克兰在南京牯岭进行了4个星期谈判,双方于8月23 日秘密签订了《中国农矿产品与德国工业品互换实施合同》,协议共18条。其中第一条云:“中国政府按照商业通例,供给克兰以德国所需要之农矿产原料,须在德国口岸交货。克兰供给中国政府以中国所需要之德国工业品,及其他各种成品,须在中国口岸交货。”第八条:“克兰将在柏林为中国政府进行一万万马克之借款。”中国政府利用该借款“采办德国工业品,及其他成品为目的”,并以农矿原料来加以偿还。由于中德双方对克兰的广州计划有所争执,加之德国政府内部对华政策的分歧,一时间矛盾难以整合,直到1936年4 月柏林协定签订生效后,牯岭协议规定的易货贸易才真正全面实施。

      四、广东问题纠纷及其解决

      牯岭协定签订后,克兰立即返回德国,就易货贸易内容向有关部门商讨细节和斡旋。克兰的计划得到了国防军部和负责采购战略原料的经济部的支持和信任,但遭到外交部和德国传统贸易商行的反对。外交部对克兰在中国谈判所知甚少,对他的越俎代庖举动极为反感,认为克兰的中国计划可能会破坏德国在中日之间维持平衡的远东政策。由克兰经手的易货协定似乎危及在华的广大德国商行,特别遭德国对华贸易主导机构——汉堡和不莱梅东亚协会反对,因为它们担心会被排斥在中国市场之外。

      克兰的牯岭协定所以没有被德国官方立即确认,并遭外交部反对,是因为自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中德贸易一直维持在一种不平衡的状况下,中方始终处于入超地位,中方一直无法以外汇与原料偿还德方。德国驻华公使更是一再反对在易货贸易中,给予中国以数额较大的信用贷款,并认为中国对外输出原料的组织能力很差,是否有能力兑现中德合作条件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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