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拓展马克思哲学研究

作 者:
晏辉 

作者简介:
晏辉,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哲学博士(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引发了关于人的本质、人性、人的异化的讨论,也使马克思哲学进到了中国哲学讨论的视野中。马克思哲学的实践论特征要求我们必须重视价值逻辑与事实逻辑的研究。马克思作为现代性起始阶段的见证人和研究者,透析了资本的运行逻辑以及由此造成的人类后果,在立场与方法上为我们提供了需进一步研究的哲学遗产。资本运行逻辑的当代形态要求我们必须重视当代的哲学问题,其根本性和核心性的问题有:现代性问题、复杂性和风险问题、公共性问题、文化与权力的关系问题。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7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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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7)09-0046-08

      中国当下的哲学呈现出了各抒己见、百花齐放的繁荣景象。这一方面表明了哲学研究本身的多元化、哲学存在形态的多样性,另一方面也表明了社会体制对哲学研究的极大宽容。可以说,无论从现代社会提出的历史要求来看,还是从哲学研究的人文环境来看,中国的哲学研究理应进到一个真正的繁荣时期。然而,哲学研究的现状却并未像人们所期许的那样,出现具有足够力度和广度的景象,相反却隐约出现种种困境与危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价值诉求、对当下哲学思维方式的批判都表明了这种困境与危机是客观事实,而不是无病呻吟。如何拓展马克思哲学研究依然是推进当下中国哲学研究的前提性工作。

      一、一个回顾

      哲学具有反思和批判两大品格,不仅有对人类活动及其后果的反思与批判,还有对哲学本身的反思与批判。1978年由真理标准问题所引发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拉开了哲学繁荣发展的序幕。针对“两个凡是”,将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仅推进了哲学研究的深度,更主要是使人们确立了一种“实践论的哲学思维方式”。但是,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理论上的复杂性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程度。其一以谁的实践作为标准,这直接决定着检验标准的合理性与合法性问题,合目的性必须以合规律性为前提,必须给“正当性”问题以足够的理论地位。其二以实践的什么作为标准,直接决定着实践标准的有效性问题。以实践动机和实践过程为标准,还是以实践手段和实践结果作为标准,其检验实践效果的有效性是很不相同的。实践标准的复杂性推动着人们去探究比实践标准更为根本的问题,于是便引发了20世纪80年代初期到后期的关于人性、人的本质、人的异化问题的大讨论。这时,马克思哲学才真正地、全面地进入了人们的学术视野,因为此前我们都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方式来研究问题的。但关于人性、人的本质和人的异化问题的讨论却隐藏着巨大的政治风险,一些学者以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具体地说是以马克思用以批判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异化现象的概念、范畴和话语去指涉当下的政治生活,以致引发了政治干预学术讨论的后果。可以说,当时的体制尚不具备足够的宽容,以保证学术讨论的多元化和多样性,学术自由当以不伤害体制的正常运行为限。但中国哲学研究毕竟有其自身发展的逻辑,它会在体制所允许的范围内讨论“纯粹的”哲学问题。在理论上,判别异化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在异化条件下,劳动者非但没有得到自己意欲得到的东西,反而得到了不愿意得到的东西。那么这个意欲得到而未能得到的东西如何用哲学范畴去表述呢?于是一个不同于传统哲学教科书的哲学概念便应运而生,这就是“价值”。有学者指出,价值是与真理相对应的概念,它们共同构成实践与认识这两种形式的内容,而主体与客体则是这些形式与内容的物质承担者。如果说,把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个重要的学术成果是确定了实践论的思维方式,那么价值哲学或主体哲学的确立则极大推进了实践论思维方式的拓展,因为只有把主体性和价值作为研究人的认识与实践才能从根本上理解人、人的活动以及人的活动的结果。1985年李连科的《世界的意义——价值论》、1987年李德顺的《价值论——一种主体性研究》的出版,标志着中国哲学研究进入了一个实质推进马克思哲学研究的重要阶段。关于价值论研究的原创性活动一直持续到20世纪90年代。1991年袁贵仁的《价值学引论》、冯平的《评价论》、马俊峰的《价值评价论》、陈新汉的《社会评价论》是这些研究的标志性学术成果。在一定意义上,实践论和价值论研究的初创与推进,是在研究马克思哲学过程中开创出来的一个重要的生长点。与此不同,尚有另外一种研究范式,这就是接近、走近和走进马克思哲学。其意图在于还原马克思哲学本身,这种研究范式即便今天还在继续着。

      然而,进入21世纪初始以来,马克思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似乎陷入了困境。主要表现在,无论是文本解读、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还是实践论和价值哲学的讨论,面对中国建立市场经济社会20多年的社会实践,面对改革实践中出现的根本性、基础性和全局性问题,似乎难有重大作为。一方面,依照已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概念、话语已经无法令人信服地解释当下的生活实践,因为市场经济社会的结构、制度、规则远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另一方面,人们急于从马克思哲学那里找到解读有关这些重大社会问题的理论、概念、话语,然而,答案却远非那样简单而明了,它要求我们重新研读马克思的哲学作品。但这种重新解读不能只是着眼于马克思究竟言说了什么,还要发掘马克思为何如此言说。不但要发现马克思的思想逻辑,还要发现马克思的思想所立于其上的市场经济社会的历史逻辑。思想逻辑与历史逻辑是我们重新解读马克思哲学必须重视的两个维度。

      二、两种逻辑

      马克思哲学研究必然涉及两种逻辑:思想逻辑与历史逻辑。这两种逻辑分别构成了马克思哲学研究的两种文本:思想文本和历史文本。综观我们20多年来马克思哲学研究的心路历程,我们的主要精力在于研究马克思的思想文本,亦即马克思究竟言说了什么。此种工作对于深入而全面地理解、掌握和运用马克思哲学是相当重要和必要的。但即便是关于马克思思想文本的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还是不够彻底的。我们并没有进一步追问,马克思为何如此言说,只有明了马克思为何如此言说,才有可能体会马克思哲学之发生、发展的内在逻辑。其间有很多颇有意义的问题并没有很好地挖掘。诸如,在马克思哲学的发展进路中,伦理动机与科学分析的关系是如何被构造的;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如果把马克思以哲学的方式言说什么、如何言说、为何如此言说的问题追问到底,就必然涉及到价值逻辑背后的历史逻辑的问题。而伦理动机与科学分析的关系同思想逻辑与历史逻辑的关系之间恰是密切关联的,只有发掘其间的内在关联才能很好地理解和发展马克思哲学。于是问题就被简约地归结为:在马克思的思想文本中蕴涵着价值逻辑与事实逻辑,亦即伦理动机与科学分析的关系;在整个马克思哲学中蕴涵着马克思的思想文本与马克思的思想所植根于其中的西方现代社会的关系,亦即逻辑的历史与历史的逻辑的关系;在马克思哲学中,逻辑的历史与历史的逻辑经历了一个由分离到合一的艰苦过程。

      在马克思思想逻辑的历史演进中,有两个主题是始终贯穿其中的,这就是社会中的人和人的社会。但是,马克思关于人与社会关系的分析与论述却经历了一个由抽象到具体的过程。就一般的研究道路来说,哲学言说人的方式,经常是首先创设一个人以人的方式生产、交往和生活的属人状态,然后用这个状态去判别当下社会的合理与否。然而,这个状态后来被证明为不可能完全出现的理想状态,类似于韦伯的“理想类型”,也类似于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的“帕累托效率佳度”。“理想类型”的理论意义在于,它可以成为用以分析和判断当下社会之不合理性的标尺,借以现出超越当下而走向相对为好状态的可能道路。马克思在1844年写就的两部重要著作中集中体现了马克思用人的“理想类型”批判现实社会的实际状况。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马克思阐述道:“假定我们作为人进行生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每个人在自己的生产过程中就双重地肯定了自己和另一个人:(1)我在我的生产中物化了我的个性和我的个性的特点,因此我既在活动时享受了个人的生命表现,又在对产品的直观中由于认识到我的个性是物质的、可以直观地感知的因而是毫无疑问的权力而感受到个人的乐趣。(2)在你享受或使用我的产品时,我直接享受到的是:既意识到我的劳动满足了人的需要,从而物化了人的本质,又创造了与另一个人的本质的需要相符合的物品。(3)对你来说,我是你与类之间的中介人,你自己意识到和感觉到我是你自己本质的补充,是你自己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而我认识到我自己被你的思想和你的爱所证实。(4)在我个人的生命表现中,我直接创造了你的生命表现,因而在我个人的活动中,我直接证实和实现了我的真正的本质,即我的人的本质,我的社会的本质。”[1](P37)毫无疑问,马克思从四个方面描述了人之为人的方式以及此种方式下人的幸福的感受。然而这种感受却是虚拟的,在当下的生活中无法找到与之匹配的类型,相反,倒是出现了另外一种景象。“让我们来考察一下在我们的假定中出现的不同因素。我的劳动是自由的生命表现,因此是生活的乐趣。在私有制的前提下,它是生命的外化,因为我劳动是为了生存,为了得到生活资料。我的劳动不是我的生命。第二:因此,我在劳动中肯定了自己的个人生命,从而也就肯定了我的个性的特点。劳动是我真正的、活动的财产。在私有制的前提下,我的个性同我自己疏远到这种程度,以致这种活动为我所痛恨,它对我来说是一种痛苦,更正确地说,只是活动的假象。因此,劳动在这里也仅仅是一种被迫的活动,它加在我身上仅仅是由于外在的、偶然的需要,而不是由于内在的必然的需要。”[1](P38)在马克思哲学的视野内,理想与现实的冲突在稍后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表现得更加激烈。劳动的异化造成了全面的异化。在这种非人道的异化背景的比照之下,马克思把他的作为“理想类型”人的美好状态表述得更加具体,因为这种美好状态与共产主义密切关联。“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1](P120)从实质的意义上说,马克思所构想的这样一个理想社会与当下社会是完全矛盾的,如何解决这个矛盾要比用尽心思描绘美好蓝图更加重要。如果依然沉浸在这个矛盾的苦闷之中,而不去寻找解决矛盾的现实道路,那么,马克思哲学中的人与社会就始终是抽象的,因为一个未加说明的社会和人都是抽象的。如果说通过人(美好蓝图)说明社会是重要的,那么更重要的则是通过对当下社会的说明来说明人。于是,最为重要的不是发现矛盾,而是解决矛盾。在解决人的理想状态与现实社会之矛盾的道路上,马克思沿着两条道路行进。第一条道路是,放弃那个完全构想出来的人的“理想类型”,而倾其全力研究现实的社会;第二条道路是,放弃“纯粹的哲学”,开辟实践哲学。时至1845年春天,马克思写下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这是马克思走向实践哲学的标界:“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自此以后,马克思开始全力了解和分析这个当下的世界。在稍后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开始用一些全新的概念去解读资本主义,如“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分工”、“社会交往”。当马克思用这些概念和话语去分析和解释资本主义社会时,逐渐调整了伦理动机与科学分析的内在倾向,由过分强调批判和否定当下的资本主义社会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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