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公平:蕴涵、缺失与建构

作 者:

作者简介:
董小平,西南大学,重庆 北碚 400715   董小平(1981- ),男,四川南充人,西南大学教育学院课程与教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课程与教学。

原文出处:
辽宁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课堂公平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课堂公平是指学生具有平等的课堂学习身份,公平地享受课堂资源,公平地获得课堂评价。课堂中存在不平等的课堂社会结构、不平等的课堂资源分配、不平等的学生学业评价等公平缺失现象。建构公平课堂需要转变课堂教学观念、解构与重构课堂中的社会结构、课堂资源面向所有学生、建立科学的课堂评价体系。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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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2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609(2006)03-0008-04

      教育公平研究在过去较多地关注由于地区差异或学校差异所带来的宏观教育公平问题,对微观的课堂公平问题关注不够,而学生受教育的主要场所又在课堂,学生学业成绩、人格发展等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主要取决于课堂经历的差异,因此,要真正地实现教育公平,就必须关注课堂公平,通过变革课堂实践来建构公平的课堂。

      一、课堂公平的蕴涵

      什么是课堂公平?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就具有不同的结论,如果从学生课堂经历的角度来看,课堂公平主要指以下三个方面。

      (一)平等的课堂学习身份

      平等的课堂学习身份是学生享受课堂公平的基础。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在谈到平等的基础时提出了适用于平等概念的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把平等应用于作为公共体系的体制”;第二个层次是“把平等应用于体制的实际结构”;第三个层次是有权获得平等待遇的主体的能力。① 根据这三个层次,作为课堂学习主体的身份的平等至少在课堂中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课堂规则的平等性。课堂规则可以按照实用主体区分为两类,一类是学生使用的规则,另一类是教师使用的规则。学生使用的规则平等主要指在课堂纪律、人格尊严、学习机会等方面,所有学生都是平等的主体,不存在学优生与学困生、干部学生与普通学生、“权贵”学生与“贫贱”学生的区别。教师使用的规则的平等主要指教师在对待学生的态度和行为上所持有的价值观对所有学生都是一视同仁的,没有任何的主观偏见。二是课堂社会结构的平等性。主要指学生在课堂社会结构中所处的地位是平等的,学生不会因学习成绩、家庭背景等的差异而受到区别对待,他们都应享受同等的权利。三是相信学习主体的能力平等。学习能力平等是学生在课堂中能够获得平等身份的基础。科恩(G.Cohen)也认为,在平等的教室中,“教师和学生都认为学生有能力学习基本技能以及高层次的概念”。② 这种能力的平等通过师生的认同使学生在课堂中获得平等的角色扮演。

      (二)公平地享受课堂资源

      课堂资源是课堂中可供学生利用的学习资源。学生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课堂经历,而课堂经历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学生对课堂资源的充分利用,因此,课堂公平要求课堂资源的公平分配。从课堂中主要存在的资源要素来看,课堂资源的公平分配主要表现在教师资源、课程资源、环境资源和学生资源等四个方面。教师资源的公平分配要求教师与学生在有效互动时间、互动内容等方面具有平等性,不存在“厚此薄彼”的行为,使学优生、学困生、干部学生、普通学生、“权贵”学生和“贫贱”学生都有同等的、同性质的师生对话机会。课程资源的公平分配是指所有学生都有同等地接触具有挑战性学习材料的机会;都能参与课程问题的讨论;都能操作和使用各种仪器、标本和挂图等。环境资源在这里主要指课堂空间,其公平分配则要求学生所处的位置都能有利于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互动,没有哪些位置比另一些位置更有利于学生的发展。学生资源的公平分配则是指每一个学生所处位置的左邻右舍都有可供学习和交流的学生“榜样”;课堂中不同学习小组在成员构成上都具有同质性,从而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在相似的环境中经历、体验课堂学习。

      (三)公平的课堂评价

      公平的评价是课堂公平的重要方面,主要表现在评价理念、评价主体、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等四个方面。从评价理念来看,公平的评价要求个人价值并行于社会价值,评价既体现社会倚重的价值,又重视学生个体发展的价值,这两种价值在评价中占有同等的份量。从评价的主体来看,教师、学生都是课堂评价的主体,享有评价他人和自己的权力。从评价的内容来看,一方面,相同表现获得相同评价,使每一个学生在学业达到一定的要求时都能获得师生相同的赞许和肯定。另一方面,不同智能具有同等价值。在评价中,学生之间不同的优势智力具有同等的价值,获得同等的重视。从评价的标准来看,一是优秀能力获得优秀评价,只要是学生表现出来的有利于学生发展的能力,不管是否是“法定”的或“主流”的能力取向,都应该获得师生的高度评价。二是局部评价不代替整体评价,不会根据学生在评价过程中某方面的表现来推及其他方面的表现,学生之间在某方面的能力差异并不能表明整个人的能力的高低。

      二、课堂公平的缺失

      考察现实课堂的公平问题可以发现,课堂不仅没有很好地实现教育公平,反而使教育公平陷入了更糟糕的境地,主要表现在课堂社会结构、课堂资源分配和学业评价等三个方面。

      (一)课堂塑造了不平等的课堂社会结构

      在课堂中,由于学生的社会背景、学业秩序、同伴地位、“法定化”角色的差异,学生群体形成了较强的地位差序格局,学生被分别划归到高地位群体、中地位群体和低地位群体之中,从而形成不公平的课堂社会结构。一方面,学生的社会背景造就了不公平的课堂社会结构。学生的社会背景主要指学生家庭的经济地位、父母的职业以及家庭的裙带关系等,它们从学生的“自我观念”、教师对待学生的态度等方面发生作用。科恩通过研究认为,“显然存在某种机制使得家庭背景上的差异转化为个体在班级中的成功与失败,而且是从低年级就开始起作用了”。③ 所以,社会中不平等的科层体制促进了课堂中不平等的社会结构的形成。另一方面,学业秩序和同伴地位本身就是不公平的课堂社会结构的体现。学业秩序和同伴地位是通过“作业——评价实践”形成并获得巩固的。科恩认为,“教室里的作业——评价实践通过一个社会比较的过程帮助建立起了不平等”。④ 学业秩序一旦形成,人们对处于学业秩序高层的学生有较高的能力期望,对处于学业秩序底层的学生则持较低的能力期望,这进一步扩大了学生之间的差距。此外,“法定化”角色也助长了课堂社会结构的不公平。课堂中的“法定化”角色主要指由教育者指定或班集体公选的学生干部角色。有学者研究发现,“学生的课堂交往行为存在显著的职务差异”,⑤ 干部学生的表现明显优于一般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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