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市场的可能性及其限度

作 者:

作者简介:
劳凯声,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由于教育能给学习者带来巨大且明显的回报,原先由政府包办并根据社会的需要来发展的教育,正在出现某种私人消费的倾向,教育市场初见端倪。市场的介入使中国教育的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民群众享受到了更多的受教育机会。与此同时,教育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也开始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人们在逐步认同这种新的消费文化的合理性的同时,开始对切身利益的得失越来越具有敏感性,并成为对社会现实满意程度的一个重要评价尺度。消费文化向学校领域的渗透正在引起一系列的教育伦理问题,由于市场的驱动机制是私益而不是公益,如果缺少对教育市场必要的限制,则对于私益的追逐就会演变成为一种无序状态,甚至改变教育的公益性质。因此教育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一般的商品,单纯依赖市场渠道不能平衡社会对教育的供求关系。为了保证教育的公益性质,必须对市场的介入作出必要的限制。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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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中国公共教育体制改革至今已经进行了整整20年的时间,这场改革是在极其复杂的社会变革背景下发生的,特别是在教育领域中出现的市场这一要素,对改革的目标和实际的改革路径都发生了极大的影响。本文试图透过20年来中国教育改革的表面态势,来揭示这场改革的动力机制及作用方式,并对社会变迁中的利益关系变化和教育伦理观念的调整以及目前教育体制改革应有的伦理涵义略作分析和评价。

      一、消费时代的教育消费

      从20世纪90年代起,世界经济开始进入一个新的时代,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速度大大加快,大批量生产模式开始让位于小批量、针对不同用户需求的生产模式。这些正在改变世界的新经济、新技术、新观念直接推动了90年代世界范围内的教育革新,迫使教育这一相对保守的领域更直接地面对不同个人的教育需求。尤其是直接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面临的挑战更大。由于知识的传授借助于计算机和互联网络技术已经可以摆脱时空的限制,学校教育开始变得越来越面向大众,人们逐步地能以一种他所希冀的学习方式来享受教育服务。一种新的弹性化的教育资源分配和人才培养模式正由此产生。它强调知识学习过程中的可选择性,体现学习者本位的思想,包含着以人为本的新理念。到20世纪90年代,这一思潮已经被许多国家的办学者所接受,他们开始调整办学思想,寻求新的办学模式。马里兰大学巴尔第摩分校校长胡克(Michael K.Hooker)认为,在一个知识驱动的变革时代,大学应该走在这场变革的前头。“我们并不打算照搬现有的研究大学或其他类型院校的模式.”,“我们正在尝试创建一种完全新型的美国大学,以适应新时代的需要”[1](P74)。这些校长们根据自己对大学理念的理解,提出各式各样的大学名称,如:相互作用大学(Interactive University)、合作大学(Partnership University)、都市大学(Metropolitan University)等。尽管这些大学校长所使用的大学名称不同,但是他们的思想却是一致的,即强调学校要改变自我中心的传统观念,树立“用户第一主义”的新观念。可以说,这种新教育观念代表了90年代许多国家教育改革的一个方向。

      近10年来的中国教育似乎也在经历一个与上述变化极其相似的过程。当中国的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时,这意味着社会已经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人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结构开始发生改变,不再仅仅局限于基本的衣食住行等物质方面的需求,而开始向更高的精神方面的需求发展。在教育领域中,这种变化尤其明显。不久前还被人们看成是一种典型公共物品,并且由国家包办和提供的教育产品,其可分性和竞争性的特点越来越显而易见。由于教育能给学习者带来巨大且明显的回报,原先由政府包办并根据社会的需要来发展的教育,正在出现某种私人消费的倾向。不同的人对教育的不同需求开始成为教育发展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中国教育开始兼有公共消费和私人消费的双重消费特征。

      作为一种公共消费,教育通常都是由国家免费提供或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的。鉴于人力素质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我国的政策和法律明确规定把一定程度的教育当作个人的基本权利,因而政府的公共财政支出成为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

      作为一种私人消费,教育的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市场正在培育一类新型的消费者,他们的需要和兴趣影响着学校,促成学校根据不同的需要和兴趣实现培养目标、教育形式、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的多样化,从而导致学校发生功能上的转换。新的教育消费观正在促成一种新学习模式的产生,因为一旦知识的传授具有了可分性和竞争性,知识本身就会被解构成为一种批量化和规模化生产的产品,并且以某种市场化的方式来向社会提供。

      作为一种催化剂,学校正在促使知识传授与市场的结合,特别是在高等教育和各种职业培训中,许多学校教育机构和其他培训机构正日益以一种企业或商业实体的形象出现。许多学校机构就把自己定位于“公司”或“企业”。它们利用各种商业的手段,如“消费者”研究;市场战略、产品(指课程)包装等等,来寻找和开拓市场。从某种意义上似乎可以说,学校教育机构的教、学、研究活动已表现为一种交换过程,并逐步植根于消费文化之中。

      新的教育消费观正在重新解释关于学校领域中知识传授的意义,并进一步影响教育者(生产者)和受教育者(消费者)的行为,从而迫使我们从消费的角度来重新看待学校的知识传授功能。

      二、初见端倪的教育市场

      中国的理论界大致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讨论教育和市场的关系问题的。当时的普遍认识是教育是一项公益事业,涉及到社会的整体价值以及社会每一个成员的基本价值能否实现的问题,涉及到社会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机会如何分配的问题,因此不赞成市场化的做法。这种认识甚至直接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5条关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规定中。这条规定意在从公共性的角度规范学校与市场的基本关系,但在实践中,该条规定不仅未能对教育与市场的关系起到有效的规范作用,反而引起了诸多混乱。

      就在学者们热衷于这种学院式的理论讨论时,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在学校实践领域中,教育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却在出现某种实质性的变化,人们创造了若干种新的办学模式,把教育与市场不同程度地联系在了一起。在这类新的办学体制中,教育资源和教育机会的配置或不完全由政府来决定,或完全不由政府来决定,而是通过一种新的机制,即市场机制来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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