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梁启超对湖南抢米风潮的经济观察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圆满(1972-),男,湖南醴陵人,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湖南 长沙410081

原文出处: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内容提要:

梁启超对于1910年的湖南抢米风潮,曾从经济学视角作过许多精彩的阐释,是风潮爆发后对其内在机理进行全面而深刻的经济学解析的第一人。他认为风潮的发生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是各种经济、政治和社会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政府不能采取短视的应对政策。梁启超对风潮所作的经济观察,大部分结论深刻而正确,是其货币财政理论在个案上的成功应用,体现了较高的西方经济学素养,具有不可忽视的理论意义。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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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7;F0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29(2002)03-0116-07

      1910年湖南抢米风潮(梁启超称之为“米乱”),是一场规模较大的自发的群众反抗政府的斗争,在当时影响颇广。论者们一般是从政治视角来考察这一事件,主要是分析这次事件的社会政治意义,或是对于抢米、运米、禁米及米价波动等问题作一些比较表面的探讨,这对于揭示抢米风潮的深刻时代背景来说还远远不够。可贵的是,在这一事件发生后不久,梁启超就以其敏锐的时代感受力捕捉到了这一信息,迅速以“沧江”为笔名,在《湘乱感言》、《米禁危言》两篇重要文章中对这一事件进行了精彩的阐释,成为抢米风潮爆发后对其发生的内在机理作出全面而深刻的经济学解析的第一人。令人遗憾的是,笔者至今还未发现有学者关注和探讨梁启超的这些重要论述。笔者不揣浅陋,试就梁启超对于湖南抢米风潮所作的经济解读作一初步分析。

      一

      对于在湖南发生的抢米风潮,官方和普通民众大都归因于米价腾贵,梁启超对此提出疑问,认为米价上涨仅仅是风潮发生的近因中的一种,如果认定其为主要原因则未见得,还需考虑各种隐藏在米价上涨这一表象背后的更为深层的因素。他说:“湘乱之原因种种,自不徒在米价物价。然米价物价之腾贵,为其直接近因,则无疑矣。”他指出:“夫米价腾贵云者,谓米价比较于百物之价而独为腾贵也。故必凡百物价,举无以异于前,而惟米价独腾,斯得曰米贵。若百物之价,以同一率而并腾胜,米不过旅进于其间,则当名之曰物价腾贵,不当名之曰米价腾贵。”[1](P2235)也就是说,米价是否真的贵,须视其他商品的价格变动情况而定,并且还要看物价变化程度与米价波动幅度是否保持同一比例。如果米价上涨幅度高于其他商品,则可称之为米贵。他认为,弄清楚这一点,对于确定政府治理“米乱”的对策很重要。“若仅为米价腾贵,则宜专讲平米价之治标策。若仅为普通之物价贵,则宜专讲平物价之治本策。若普通之物价既腾贵,而就中米价复特别腾贵,则宜兼用治本治标之策。然要之欲行平价之政策,则非先明价值变动之原因不可也。”[1](P2235)在他看来,由于米价“腾贵”而引起的“米乱”的深层次原因有以下一些:

      1.货币原因

      梁启超指出:“夫使凡百物价,以同一之比率而并腾,则非物价之腾乃货币价值之落耳”。也就是说,物价以同一比率普遍上涨主要是由于货币价值的下降。在这种情况下,货币购买力大幅降低,“物价实未尝变”。此处他所讲的“物价”,指的是商品的实际价值。这里,我们姑且不论商品的真实价值是否会发生改变,单就梁启超的“物价”这一提法而言,就很不科学。一般意义上说,物价作为商品价值的价格表现或货币表现,是随币值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物价实未尝变”的说法不准确。并且他指出的那种“凡百物价,以同一之比率而并腾”的情况,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也不可能存在,因为影响各类物品的相对价格变化的因素很多,如不同商品的需求弹性的差异,商品间相关关系或替代关系不同,市场的具体供求情况千变万化等等,因此,各类商品变动比率要保持一致只是一种理想状况,实际上是不可能存在的。但在这里,梁启超把价格变动与货币问题联系起来进行考察,认为币值波动必然导致价格信号系统的变化,把大米价格问题归结为货币问题,有其非常正确的一面。从这一观点出发,梁启超明确指出,“明乎此理,则知今兹湘乱,实以币制之紊为其一大原。”[1](P2235)

      在梁启超看来,影响币值稳定有两大原因:一是汇率。当时国外通行金本位制,国内仍是银本位,金贵银贱,国外货品价格相对偏高,中国在汇率上吃亏,从而引起对外贸易利润大量外溢,购买力向国外输送。所以梁启超指出:“以今日米价与畴昔米价比较,其翔踊之一部分,则其见蚀于外国人之手者也。”[1](P2257)这样,国内居民自然“生计日蹙”,消费能力大大减损,币制稳定就缺乏巩固的经济基础。二是政府滥发货币,货币供应量急剧增加,导致币值迅速滑落,老百姓购买力急剧下降,造成了严重的经济社会后果:“滥铸铜元之恶政行,而病毒滋益甚。”[1](P2235)“政府滥铸铜元,其杀人之效,更惨于毒刃。闻者或以为过,今试察湘乱之由,亦可以憬然悟矣。”[1](P2236)“以币制紊乱之故,百物腾踊,农夫资生所需日巨,牛种农器之费与之俱进,米之出于市,其成本之重,较前倍蓰。”[1](P2258)而政府却能通过通货膨胀,对老百姓变相征税,取得大量额外收益。因此,梁启超认为,“米贵之故由于政府滥发恶货币,以扰乱市面,而括取吾民之脂膏。以今日米价与畴昔米价比较,其翔踊之一部分,即其见蚀于铜元余利、官局钞币余利者也”。这里,梁启超把米贵原因归结为通货膨胀,把米价问题归结为政府的货币政策。“官吏之罪,不在其弛米禁,而在其滥发恶币。不此之责,而彼之责,则官吏反有所逃罪矣。”[1](P2238)并指出,米贵“非由区区一二州县水旱偏灾所致,更非由运米出省所酿成”,实则是那些“由发恶币肥私囊之官吏紾吾臂探吾喉而夺吾食也”[1](P2238),道出了“米乱”爆发的一个极重要的政治经济根源。

      2.财政原因

      梁启超认为晚清政府财政政策对于“米乱”的形成难辞其咎。

      首先,政府肆意加重农民负担,在近代农民所能创造的极其有限的财富中占据了过多的份额。他指出:“我国今当民穷财尽之时,布缕所输,杼柚其空,粟米之征,粒粒辛苦。……而所朘削之者,乃日出而不穷,是直蹙之于必死之途已耳。”[1](P2237)他还进一步分析:“试观今国中最大宗之租税,莫如田赋、厘金、盐课三项。田赋虽征诸地主,而负担实转嫁于佃丁也。厘金虽征诸行商,负担实转嫁于小贩及消费物品之贫氓也。盐课则猗顿黔娄岁纳推均者也。夫国中贫民,以农为唯一之职业,虽有永不加赋之祖训,而官吏相沿,巧设名目,十年以来,田赋之暗增于旧者,已不啻二三倍。故负担此赋之小农,前此仅足自给者,今则岁煖矣,此米价腾贵之一直接原因也。租税原理,凡必要品之消费税,必以增价之形式转嫁于购物之人。现行厘金,为全世界古今未闻之恶消费税,百物皆无所逃遁。考成愈严,则民之受害愈重。此又凡百物价腾贵之一直接原因也。”[1](P2237)这是因为,“新增赋税无艺,农民之负担,势不得不加入米价而转嫁诸买米之人”[1](P2258),这是典型的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的发生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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