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道德学习在欣赏中完成

——试论欣赏型德育模式的具体建构

作 者:

作者简介:
檀传宝(1962-),男,安徽省怀宁县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北京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欣赏型德育模式”希望解决这样一个道德教育中始终存在着的巨大的矛盾——教师的价值引导与学生的道德自主建构之间的矛盾。欣赏型德育模式的具体目标是“道德学习在欣赏中完成”。这一具体目标的实现从逻辑角度可以具体表达为:1.建立参谋或伙伴式的师生关系;2.德育情境的审美化;3.在“欣赏”中完成价值选择能力和创造力的培养。欣赏型德育的前提是在德育过程中存在可以被学生欣赏的审美对象即“德育美”。德育过程诸要素的审美化是这一模式建构的关键。为此必须进行道德教育活动的形式美、作品美和师表美的创造与欣赏。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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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09(2002)02-0107-06

      在世界范围内,道德教育始终存在一个巨大的矛盾——教师的价值引导与道德学习主体的自主建构之间、道德“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之间的矛盾。“欣赏型德育模式”(注:本文所用“德育”概念主要指“学校道德教育”。本模式的基本论证可参见檀传宝:《德育美学观》(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主体性德育——欣赏型德育模式论要》,(《深圳教育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的基本假设是:道德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如果可以处理成一幅美丽的画,一曲动听的歌(即实现德育过程的审美化),那么与这幅画、这首歌相遇的人就会在“欣赏”中自由地接纳这幅画、这首歌及其内涵的价值。道德教育的价值引导与自主建构两个方面就可以在“欣赏”过程中得以统一,“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的矛盾也就随之消解。欣赏型德育模式可能是解决广泛存在的德育困惑的出路之一。其具体设想主要由以下两个基本方面构成——

      一、道德学习在欣赏中完成

      欣赏型德育模式的具体目标是“道德学习在欣赏中完成”。

      这一具体目标的实现从逻辑角度可以具体表达为以下几个方面。

      1.师生关系:教师是参谋或伙伴

      在道德教育的“转化”模式(既认为学生的品德是教师由外而内转化而成的)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的基本特点有两个:一是“教师→学生”的单向关系;二是师生关系的居高临下特性。道德教育就是拥有价值真理的成年人在单方面向学生作道德的说教。欣赏型德育模式所希望建立的师生关系是一种“参谋或伙伴”的关系。在这一关系中,教师的智慧表现在设置情景,并隐蔽起来(或退居幕后),学生则成为价值判断和建构的主体。这一关系的特质是:第一,“参谋或伙伴”是双向或多向的关系。第二,“参谋或伙伴”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就像在风景区中游客之间的关系一样,在道德教育中,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是一种共同面对道德智慧风景欣赏和交流欣赏心得的关系。当然,与纯粹的游客不同的是,教师还必须是道德风景的组成部分、设置者和导游人。

      如同自主建构和价值引导之间存在矛盾一样,这里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也存在一种作为普通“游客”和作为“道德风景的设计者和导游人”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解决之道就是:当教师完成了风景的设计、导游的任务之后,教师就应当退居幕后,即使再在教育情境中存在,也只能以一种道德人格的风景或普通的游客同伴的身份出现。教师的作用就主要是以自己对道德智慧的欣赏来刺激、启发和带动学生的德育“欣赏”活动。

      2.课程:德育情境的审美化

      道德教育的内容就其呈现的形态来说可以有不同的样式。在道德教育的转化模式中,对道德教育内容的处理往往采取的是一种“理性”的模式。这一“理性”的课程模式的特点也主要是两条:第一,这一理性往往主要是教师或成人的理性;第二,这一理性的教育内容的外显形态主要是理论形态的。即使有某种情感或形象上的外包装,教师的、理论论证的主流或本质特点也是不变的。

      欣赏型德育所希望建构的德育课程模式的特点是情境性与审美化。所谓“情境性”,不是要完全否定道德判断、推理与理论思维等等在道德教育中存在的必要。“情境性”所要求的是道德教育的内容首先应当实现“生活化”。因为只有在生活化了的德育内容中我们才可能发现道德智慧的生动性,才能真正地激发学生进行自主、自由的道德判断和推理等等,建立真正的道德理性。此外,情境性的课程也为道德教育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的沟通提供了可能,学生很容易将显性课程的学习推进到所有的生活领域,这就在实际上为学生在更广大的时空中进行道德学习创造了有利条件。所谓“审美化”,主要的要求也是两点。第一,道德教育应当努力发掘教育内容上的审美因素,即应当精选道德智慧的成果,充分展示人类道德文明的智慧之光(即道德智慧与人格美),让学生在道德价值、道德规范的学习中看到人类自身的伟大与尊严,体会到人类在驾御人际关系的“本质力量”。第二,在道德教育内容的呈现形式上应当努力作到形象、生动、审美化。比如,在教材形式上,可以尝试小学教材故事(寓言)化、中学教材杂志化的形式。又比如,可以适当引进艺术手段作为道德教育的活动形式,等等。当然最主要的审美化应当是指日常德育内容审美视野的确立。

      3.过程:在“欣赏”中完成价值选择能力和创造力的培养

      “转化理论”的一个特点是认为道德教育主要是由外而内的过程,因此,教师居高临下的“教导”就无论如何也是最根本的东西。而在欣赏型德育理念之中,教师的智慧表现主要在设置情景,并隐蔽起来,学生则成为“欣赏”的主体——也就是价值判断和自主建构的主体。所以欣赏型德育的过程观的第一要求和最根本的要求就是:道德教育应当在“欣赏”中完成价值选择能力和创造力的培养。为此,教师的工作主要是:设置审美化的道德教育情境;鼓励和引导学生进行对于道德智慧的欣赏;最后,应当努力让学生形成自己对自己的欣赏——形成“欣赏性的评价体系”。总之,欣赏型德育的全过程都应当是学生自主“欣赏”的过程、一个尊重并发挥教育对象主体性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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