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赋权、公民社会与教育改革

——台湾近十年教育改革的理论反思

作 者:

作者简介:
冯朝霖:台湾政治大学教育学系系主任,教授. 政治大学 教育学系,台湾 台北

原文出处: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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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640;G649.21.58 文献标识码:A

      一、希望的火花来自民间

      民主是一百多年以来亚洲地区追求现代化过程的主要价值目标之一,台湾社会在80年代逐步结束了漫长的威权政治体制,但社会文化的“解严”却是另一场无边无际的奋战与苦戏!因为民主不仅仅是肤浅表象的选举投票;最根本的是在全方位的生活领域与公共世界中,“人性尊严”的体现程度,以及人之“主体性”的彰显状态!台湾自90年以来的教育改革风潮,必须放在此一脉络之中来观看与理解,才能比较得其真相!

      简言之,近十年的台湾教育改革是台湾社会追求民主文化之深化与生根的总体表现。在脱离威权政治体制的长期压迫之后,人民与社会发展寻求的是真正由下而上草根性的新社会秩序及价值,所以在迈向成熟的现代民主社会理想目标过程中,“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理念格外地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可以说,民主政治是公民社会的形式,而公民社会是民主政治的内涵;因此缺乏成熟丰沛的公民社会,民主政治就只是虚假的外壳。而公民社会的形成最主要的关键是人民对于自己的“政治身分认同”(political self-identity);易言之,对于个人与国家与社会基本关系的觉醒与认知。在威权政治文化影响之下,人民对于公共事务(政治)是疏离、甚至是恐惧的,“今天台湾社会最深层的问题是人民对公共事物的疏离,由下而上的民间力量能否形成,是台湾社会重建的关键。例如每个人都知道环境污染的严重性,但他(她)置身度外,无暇也不愿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他(她)认为这是政府的事,习惯于以由上而下的方式处理问题。”(注:黄武雄.社区大学与成人教育—赴地方政府设置社区大学计划草案.台湾教育的重建.台北:1995.62.)

      1994年4月10日的“四一○教改大游行”启动了台湾教育改革的运动风潮,也宣示了台湾人民追求公民社会、深化民主文化的觉醒与决心!关于此点,“四一○教改大游行”的灵魂人物,台湾大学数学系教授黄武雄在游行当天的文告中有非常明确的发言:

      “民间主动而积极的参与社会改造,其实是社会现代化的基本要素。台湾社会要步向现代化,必须开创出民间参与决策的管道与制度。今天四一○教育改造运动已经为民间参与社会改造跨出了第一大步。而尤其重要的是从四一○发起到今天,这整整半年中,所提出的诉求被民众广泛而深入的讨论,许多人不论反对或赞成,都在讨论与思辨的过程中成长…”(注:黄武雄.希望的火花来自民间.台湾教育的重建.台北:1995.62.)

      “四一○教改大游行”之后的台湾教育改革基本上乃是“人民出招,政府接招”的辩证发展,许多改革理念与方向在民间社会提出之初,政府方面不是根本的反对,就是虚迤应付,总之,十足的官僚与保守。但在民间锲而不舍的奋战与努力之下,逐步产生了丰硕的成果。本文作者以“自我赋权”(self-empowerment,self-empowering)的概念来形容此一教改基本精神,因为公民社会的发展与茁壮若无此一精神,那就无以想像。本文尝试以作者曾经参与的四个教改事件或发展为焦点—教师组织运动、社区大学、另类学校/教育、学校本位课程发展—来阐明(illustrate):“自我赋权”、“公民社会”与“教育改革”三者之间的密切关联性。(注:作者在“教师法”通过而准许教师组织教师会之前,即会参与其前身“台北教师会筹备会”之推动工作,催生教师法之立法,因此1999年2月1日“全国教师会”成立之日,应邀发表《启蒙·团结与责任—论教师组织之实践理性》祝贺论文,以见证教师组织的历史与社会意义。而早一年(1998)暑假也已参与全台第一所“社区大学”的成立与课程相关活动,1999应黄武雄教授之邀,共同担任台北县五所社大之筹办工作,自当年秋季始,担任台北县“新庄社区大学”之主任一职,自2001年起职名改称校长。又,目前尚担任‘中华民国’自主学习促进会”理事长一职,为推动台湾教育实验、教育创新与另类教育而奋斗。)

      二、转化沉默的文化—教师组织运动

      教师组织运动是教育界“自我赋权”现象的明显例子。而德国最大、最有影响力的教师组织(GEW)将其历史精神定位于康德实践理性的“启蒙”,则是台湾“全国教师会”组织踏出历史第一步的参考理念。教育工作是一个充满社会实践意义的伦理性事业,因此每一个教育实践者对于其行为主体的身份定位、价值认知与伦理规范皆应有根据理性思索的明确出发点,更重要的是必须认知:在现代化社会中,教育实践的任何作为都与其复杂的体系制度息息相关,因此教育实践行动,不论从微观或是宏观角度来看,其实都同时具有伦理性及公共性之意涵及意义(meaning and significance)。因此,教师组织所关切的事务不应只是教师们自身的工作权益,而是提升整体教育工作者对于教育事务之公共性、政治性与伦理性之自觉意识;在社会整体结构脉络下,不断反思教师身份与角色的定位认同(identity);在实践理性之观点中,彰明教育世界整体实践理性之基本规范准绳,以期个体及社会不致沦落为反人性的野蛮状态。对照于东方传统教师“沉默的文化”状态,“启蒙”作为教师会组织实践理性的出发点,实有其社会文化条件之贴切性及必要性,在解严前后,部分教师即致力于组织运动,大致也符合这样的精神。(注:冯朝霖.启蒙·团结与责任—论教师组织之实践理性.冯朝霖教育哲学专论:主体·情性与创化,台北,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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