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上半期中国农家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总体考察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东刚 1965年生,经济学博士,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原文出处:
《中国农史》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1 年 03 期

关 键 词:

字号:

      19世纪40年代鸦片战争以后,尤其是19世纪70年代以后,中国开始了其经济近代化的历程。与传统社会相比,近代中国是处于一种由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渡时期。过渡型经济形态的本质特征就决定了近代中国经济生活中的农家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往有关近代农家收入与消费水平的研究多限于对其某一时点或某一地区的局部考察,而对农家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总体分析则实为鲜见。笔者不揣浅薄,试图就20世纪上半期我国农家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其特征展开分析,考察我国近代农家实际生活程度与质量,以求正于学术同仁。

      一

      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注:笔者搜集的78个调查,因资料来源过于繁多,无法在文中详细说明,敬希原谅。),旧中国有关农村劳动者家庭经济生活状况的调查共计78个,本文即据此来考察其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总体情况及其变动趋势。我们依据78个调查数字将农村劳动家庭按每家全年总收入水平发为6组,分别考察农村家庭的收入和消费支出的总水平。

      表1.

       农村平均每家全年总收入和总支出(1917-1941)

      收入与支出组别

      各收入组调查数

      比重 %

      各支出组调查数

      比重 %

      V1 100元以下-  -

       3

      4.2

      V2 100-200元14 21.9

      25  34.7

      V3 200-300元23 35.9

      30  41.7

      V4 300-400元12 18.8

      10  13.9

      V5 400-500元8  12.5

      3

      4.2

      V6 500元以上7  10.9

      1

      1.3

       总计

      64 100.00 72  100.00

      资料来源:根据78个调查数字统计。

      78个农家经济生活调查中,除满铁调查货币单位为日元和中东铁路沿线调查货币单位为卢布外,其余列有每家全年总收入者共64个。此64个调查中收入最多者为北满农家,每家全年收入达2886.5元,但北满农民每家的平均人口为16.4人,若依人均收入计之,其数亦并不过高(注:佐田弘治郎编:《北满洲支那农民经济》,东亚印刷株式会社大连支店1929年版,又见邢必信等编:《第二次中国劳动年鉴》,北平社会调查所1932年版,第158-161页。)。收入最少者为河北盐山农民,平均每家全年收入仅为113.8元,原因是由于当时调查时适值该县荒歉之后,收入锐减;且盐山农家经营又过于单一,田场歉收不能赖其他方面如副业等收入为之挹注(注:卜凯著,孙文郁译:《河北盐山150农家之经济及社会调查》,金陵大学《农林丛刊》51号,1929年。),因此其全年收入在64个调查中最低。据上表中数字显示,农家全年收入在100-200元之间者有14个,占全体调查总家数的21.9%,200-300元之间的有23个,占总数35.9%,300-400元之间的有12个,占总数的18.8%,400元以上者15个,占总数的23.4%。由上可见,农家年总收入100-300元者最多,共有37个,占总数的57.8%。

      72个农家消费支出调查统计中,每家全年总支出最多者仍为北满农家,每年总支出最少的是河北平乡农家,仅为88.6元,这是因为调查时正逢农业歉收,农民只得减少生活费用以樽节开支(注:乔启明:《中国农民生活程度之研究》,《社会学刊》第1卷3期。)。从上表中数字可以看出,我国近代农家全年总消费支出亦介于100-300元之间,共55个调查,占全部调查总数的76.4%。具体数字显示,100元以下者有3个,占总数的4.2%,100-200元之间者有25个,占总数的34.7%,200-300元之间的有30个,占总数的41.7%,300-400元之间的有10个,占总数的13.9%,400元以上者共4个,占总数的5.5%。若与其全年总收入相比较,V2(100-200元)和V3(200-300元)两组的消费支出调查数及其比重均高于同组的收入,比重分别超出12.8个百分点和5.8个百分点。这说明,年平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农民家庭中,有22.8%家庭收支不平衡。而300元以上的各组收入调查数及比重均高于同组消费支出,这表明,随着收入的增加,消费支出的绝对额虽亦随收入的增加而上升,但由于收入弹性较大,消费支出的增长幅度小于收入增长的幅度,从而说明300元以上各组农家的生活程度明显高于300元以下各组。

      农家收入包括农作物收入、畜养收入、地租收入、劳动力收入、副业收入及其它收入等项。从整体上看,上述的收入项目大致可分为农业收入和农业外收入两大类。前者主要是指农作物收入,而后者范围较广,包括工资、经营营利、手工业营利、放债利息等。从现实生活角度考虑,收入的多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家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的高低。收入多,意味着生活水平高,收入少则反映着生活水平低。同时,收入结构的变动也是衡量农家生活程度究竟处于一种什么样层次上的重要指标。

      许多材料表明,对于仍然是依靠耕种土地为生的农家来说,农业收入是最重要的收入来源。我们先来看两份反映20年代农家农业收入的调查材料。金陵大学教授卜凯于1921年至1925年对全国2866户农家经济状况进行的调查表明,平均每户农家的农作物收入为253.22元,占全部总收入的78.7%(注:卜凯著,张履鸾译:《中国农家经济》,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85页。);种植、畜产、杂项等收入为61.98元,仅占总收入的19.3%。另一份20年代初期的农家经济生活调查也表明了同样的趋势。1922年燕京大学农村经济学系教授J.B.Tayler对我国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浙江共10县240村落77097家农户进行调查,结果发现一年之内农业收入平均每家为120.1元,占全部收入的74.5%;家庭手工业收入占3.6%,工资占11.8%,其他占10.1%,共计25.5%,这就是说全部农家收入中,农作物收入占了四分之三。从地域差异看,江苏农家农作物所得最高,达79.2%,最低为安徽宿县,为59.5%(注:J.B.Tayler:《中国农村经济之调查》,载李锡周编译:《中国农村经济实况》,农民运动研究出版社1928年版,第53页。)。1928年至1929年,李景汉对河北定县34个农家较为可靠的记帐簿周年进行的调查表明,全年农业收入共计6740.49元,平均每家为198.25元,其占全年总收入的比例为70.5%,平均每家农业收入高于J.B.Tayler教授在全国5省10县调查所得的平均收入,之所以如此,正如李景汉所指出的那样,在计帐周年内,“农作物的收获也比较的稍好,又没有遭遇特别的天灾人祸,大致农民是比较的过太平的日子”(注:李景汉:《定县社会概况调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年再版,第303-302页。)。另外,本世纪20年代一些较小规模的调查也表明同样的情况。1929年无锡36家收入中,农产品收入平均每家为214.1元,其比重为63.9%,其余为副业收入,每家为120.8元,比重为36.1%(注:古梅编著:《中国农村经济问题》,上海中华书局1933年版,第145页。)。副业收入中仍以农业经营为多数,若将副业中的农业收入合并计算,则农产品收入的比例至少为76%。1922年卜凯教授对安徽芜湖102个田农经济调查中,农作物现金收入平均每家为238.98元,占全部收入的51.8%,其他为畜产和家畜收人、非现金收入等项收入,其比重为45.6%(注:卜凯:《安徽芜湖一百零二个田家之经济调查》,见王清彬等编《第一次中国劳动年鉴》,北平社会调查所1928年版第503页。)。另一项有关成都平原50个田家的调查也表明,平均每家农产品收入为842.1元,其比重为76.1%,其他项包括牲畜、家庭手工业、工资等收入,共264.9元,比重为23.9%(注:H.D.Brown:《四川成都平原五十个田家之调查》,《中国经济月刊》第2卷1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