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是我国城市与商业空前发展的时期。在这里,仅就河北地区城市与商业发展的情况谈谈自己的看法,请大家批评指正。 河北的城市,大部分是在秦汉时期形成的。早在战国时期,河北各地的城邑已不下百余座,但绝大多数都是城垒、城堡和聚邑,只有赵国的都城邯郸、中山国的都城灵寿、燕国的都城蓟和燕下都武阳才是真正完全意义上的城市。秦统一六国后,在河北置有邯郸、巨鹿、常山、代、上谷、广阳、渔阳、右北平等郡,这些郡的郡城即发展成为河北地区的主要城市。西汉时期,郡县制与分封制同时并行。据《汉书·地理志》所载,今河北地区分属18个郡国,辖200余县,郡城和国都有邺、 邯郸、巨鹿、元氏、清阳、广平、真定、卢奴、信都、乐成、浮阳、涿、代、沮阳、蓟、渔阳、平刚等。东汉时期,郡国县道有所并省。据《后汉书·郡国志》所载,今河北地区分属16郡国,辖120余县, 郡城和国都有邺、邯郸、元氏、卢奴、信都、乐成、涿、代、沮阳、蓟、渔阳、以及廮陶、南皮、土垠等。这些郡城、国都及各郡国所属众多的县城,都具有相当的城市规模,既是当地的行政中心,又是当地的工商业中心。此外,还有众多的所谓“市邑”。东汉人王符在《潜夫论·浮侈篇》中说:“天下百郡千县,市邑万数。”可见,一县之内往往并非只有一座城,“市邑”的数量比县城的数量要多得多。 秦汉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河北的诸多城市中还出现了一批著名的全国性的商业大都市。其中,规模最大的有蓟、邯郸和后起的邺城。据《汉书·地理志》云:“蓟,南通齐、赵、勃、碣之间一都会也。”“上谷至辽东,地广民希,……有鱼盐枣栗之饶。北隙乌桓、夫余,东贾真番之利。”“邯郸,北通燕、涿,南有郑、卫,漳、河之间一都会也。”至西汉后期,邯郸已发展成为黄河北岸的最大城市,除京师长安外,与临淄、洛阳、宛、成都并称“五都”。王莽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遂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注:《汉书》卷二十四《食货志》下。)。”可见,当时邯郸仅次于长安、洛阳,是全国六大都会中的第三大城市。一直到东汉末年,邯郸仍然是北方的经济中心。邺城,春秋时为齐桓公所筑,战国时为魏邑,秦置县,两汉为魏郡治所。东汉灵帝后为冀州牧治所。汉献帝初平二年(191年), 袁绍夺韩馥冀州,自领冀州牧,邺城即成为河北的政治中心和军事中心。建安九年(204年),曹操攻灭袁绍,亦以邺城作为自己的大本营, 进一步平定河北。后曹操相继封魏公、魏王,即以邺城为都,先后对邺城进行大规模的营建,这样,邺城也就逐渐发展成为北方最大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工商业中心。 秦汉时期,商业发展的一个显著标志是市的普遍设置。当时,凡从事商业贸易活动必须在城市中某一特定的场所内进行,这一特定的场所即称之为“市”。市的长官称市令或市长。市的周围有墙,出入有市门。市的中间为一大广场,四周为列肆,系进行买卖之所。在市内营业的商贾都编有专门的户口,称作市籍;他们还必须缴纳一定的营业税,称作市租。此外,据《汉书·食货志》记载,市内交易还有时间限制,即所谓“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从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来看,秦汉时期在河北各地的城市中都普遍有“市”的设置。据《史记·荆轲列传》,“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另据《后汉书·王霸传》,“及王郎起,光武在蓟,郎移檄购光武。光武令霸至市中募人,将以击郎。市人皆大笑,举手邪揄之,霸惭惧而还。”这说明,自战国以至秦、汉,蓟城一直有市的设置。据《太平御览》卷828《资产部》8引皇甫谧《高士传》:“毛公、薛公,皆赵人也。遭战国之乱,俱以处士隐于邯郸市。毛公隐于博徒,薛公隐于卖胶。”亦可证邯郸自战国至秦汉均相沿置市。王莽时曾在长安及“五都”设置五均司市师,“(长安)东市称京,西市称畿,洛阳称中,余四都各用东西南北为称,皆置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注:《汉书》卷二十四《食货志》下。)。”据此,洛阳为中市,临淄为东市,宛为南市,邯郸即称为北市。可见,邯郸不仅有市,而且其规模还相当大。汉武帝时期,常山王太子刘勃“与女子载驰,环城过市(注:《汉书》卷五十三《景十三王传》。),”可知常山国都真定亦有市的设置。王郎起兵后,命所署廷掾前往招抚信都太守任光,任光“斩之于市(注:《后汉书》卷二十一《任光传》。),”所指即为信都郡城的市。东汉末年,袁绍以董昭为魏郡太守,“时郡界大乱,贼以万数,遣使往来,交易市买(注:《三国志》卷十四《魏书》十四《董昭传》。)。”所言则为魏郡郡城邺城的市。左思在他的名作《魏都赋》中,对邺城的市有这样一段极为精采的描写:“廓三市而开廛,籍平逵而九达,班列肆以兼罗,设阛阓以襟带,济有无之常偏,距日中而毕会,抗旗亭之峣薛,侈所頫之博大。百隧毂击,连轸万贯,凭轼捶马,袖幕纷半,壹八方而混同,极风采之异观,质剂平而交易,刀布贸而无算。财以工化,贿以商通,难得之货,此则弗容。器用周而长务,物背窳而就攻,不鬻邪而豫贾,著驯风之醇
。”这些描写,应该说是完全符合实际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