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论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马克思主义文学反映论经历了“确立与巩固(1949-1978年)”“反思与突破(1979-1999年)”“综合与超越(2000-2020年)”三大历史时期。②其中,“恢复与反思阶段(1979-1983年)”的文学反映论处在“确立与巩固”和“反思与突破”这两大时期的“中间环节”,具有十分特殊的意义。其特殊性在于,面对多样化文学观的新现实,一方面它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反映论文学观,始终致力于恢复这一理论的“本来面目”;另一方面它在坚持的基础上致力于对马克思主义的文学反映论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理论反思,致力于提出适应现实需要、契合时代精神的新思考,为马克思主义文学反映论在之后的发展、深化、突破等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问题在于,缘何把1979年至1983年这一历史阶段的马克思主义文学反映论命名为“恢复与反思”?原因在于,就文学反映论的“恢复”而言,尽管学者们在1976年至1978年间这一“过渡期”对其已多有论及,但相关探究尚缺乏真正的批判性“反思”立场。从这个意义上讲,1979年才具有真正的肇始性:一方面是因为它“遭遇”到了诸多研究者的种种质疑、诘问,它由之前备受“尊崇”的“显学”陷入到了饱受“诟病”的“旧学”之窘境,由此开启了对其进行反思、批判的先河;另一方面是因为它为之后新理论命题的提出、深化等奠定了新的知识基础、拓展出了新的发展路径。针对质疑、否定马克思主义美学、文学反映论的各种声音,相当一部分学者坚定认为,马克思主义美学、文学反映论的哲学根基、基本原理永不过时,但要在新的社会语境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当务之急是要“恢复”它此前尤其在“停滞不前阶段”被极度“扭曲”的“本来面目”。不过,“恢复”并非简单地“原样照搬”,真正的“恢复”始终需要以问题自觉为先导,真正的“恢复”始终需要以理性反思为前提,即必须对过往存在的突出问题持有清醒的自省意识,必须对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自我审视”。反之,真正的“反思”则始终需要以马克思主义反映论的“真精神”在现实中得到真正“复活”为目的,始终需要有直面历史创伤的理论勇气,因而只有在“恢复与反思”双向开掘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做到对马克思主义反映论的新发展、新突破。 相比较而言,“文学反映论”在“确立与巩固期”得到了当时的政治、哲学、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的细心“呵护”,它所享有的“至尊”地位不容被“觊觎”。有所不同的是,在改革开放时代,清明的政治环境、宽厚的社会氛围十分有利于各种思想观念之间的自由且格外激烈地碰撞,文学反映论因而不得不经受着不同理论、不同观点的无情“拷问”。因此,“恢复与反思阶段”的文学反映论在语境化与知识化方面呈现出更为复杂、更为多样、更为多重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文学反映论在“恢复与反思”这一阶段最主要的理论收获之一,就在于诸如“审美”“情感”“主体”“形式”等在“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文学是特殊意识形态”等相关理论问题中得到了十分自觉、十分突出的呈现。在下述部分,本文拟以时间为脉络,以基本问题为中心,以重点人物为节点展开具体讨论。 二、重构文学反映论的哲学根基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引下,全社会真正进入了理想高扬、激情澎湃、活力四射的改革开放时代。各种新思想、新观念、新理论、新主义、新学说、新流派、新方法纷至沓来,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对“确立与巩固期”以来形成的马克思主义的文学认识论——反映论构成了严峻挑战。 1979年至1983年这五年间,国内学界对哲学、美学、文学领域的反映论持一种总体性、反思性批判立场。就哲学领域而言,自1979年起,经贾泽林、徐重温等的译介,“东欧新马克思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等各种派别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反映论所持的批判性观点几乎都被译介了过来,并开始对国内学界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比如,南斯拉夫“实践派”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一元论,马克思主义是实践的人道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是庸俗唯物主义和机械论,它具有“机械主义、消极主义、反本体论主义、柏拉图主义、保守主义和静止性”六大危险性。再比如,以卢卡奇、柯尔施、葛兰西、萨特等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辩证唯物主义反映论同样持质疑、否定理论立场,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辩证唯物主义而是历史唯物主义抑或实践哲学。③ 同样是1979年,刘丕坤翻译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单行本以及李泽厚的《批判哲学的批判——康德述评》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在历史反思、现实需要以及国外影响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国内学界在对经典作家论著的研究上发生了明显的重心位移,即更加注重研读经典作家《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等早期文本,呈现出“回到马克思”“走进马克思”“手稿热”等新研究热点。与此相应,国内学界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问题上呈现出由一到多的显著变化,形成了“理解的冲突”新格局,即“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这一原有理论范式与实践主体论抑或实践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人道主义等新理解模式“共生”“共存”新局面。比如李泽厚在《批判哲学的批判》一书中开始以实践的观点来理解与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其实就是历史唯物主义,不能把历史唯物主义与重视主体能动活动的实践观点割裂和对立起来;李泽厚在之后的修订本中更加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即实践论,亦即历史唯物主义”④,这意味着李泽厚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存在着由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向历史唯物主义亦即“主体性的实践哲学”的转变,《康德哲学与建立主体性论纲》则是其转变彻底完成的标志。在何畏等看来,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这一“苏联模式”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质的偏离,辩证唯物主义原有的基本含义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因而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科学的哲学及科学的哲学体系,只能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历史唯物主义而非其他。⑤郑涌尽管也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为历史唯物主义,但对其内涵的理解明显不同于李泽厚、何畏等,他主要是从“观点与方法论”角度来把握。⑥孟宪忠等秉持的则是刘丹岩、高清海于20世纪50年代所提出的理论观点,即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不应加上历史唯物主义。⑦王若水等则认为,人既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归宿,马克思主义是实践的人道主义。⑧周扬不赞成把马克思主义纳入人道主义的体系之中,不赞成把马克思主义全部归结为人道主义,但他认为马克思主义是包含着人道主义的。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