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新时代中国学术的重要使命。创新性发展,就是要按照时代的新进步新进展,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增强其影响力和感召力。基于当代中国特有的诗词艺术情怀与其内在涵涉的古典诗国气象,参照当代文化自信讨论关乎文化传统与国民人格的聚焦话题,我们认为,通古今之变而完善中国诗学体系的首要之义,是主体精神的创新建构问题。“诗意栖居”的人的哲学命题提示我们,诗学主体精神问题不仅是一个非常文学化并含有高度艺术性的问题,而且是一个体现中华文化自信和思想主体自觉的问题。《重铸新时代中国文论主体精神》一文的作者指出,重建理论自觉自信,重铸主体精神的时代课题,需要立足于文学的本体阐释①。我们接着说,在文学扩展为文学艺术而后再提炼其精髓为诗学的学术聚焦视野里,本体阐释的核心内容是诗学的本质目的“人民主体性”及其诗化问题。我们当然知道,这个问题的涵涉广度和理论深度需要整个人文学界广泛参与的多维探讨,但我们也深深地相信,基于中华诗词艺术之于中华民族精神生活的特殊养成经验,发掘源远流长的中华审美文化传统所孕育的中国诗学主体精神之历史建构经验,乃是此新时代学术课题的题中应有之义。毫无疑问,真正富有当代意义的传统宝藏发掘,必然是萃取精华而剔除糟粕的创造性选择,在这个充满挑战的学术探索过程中,基于历史实践的检验所证明了的成功范式而展开科学推论,从而最终确认用以区分精华与糟粕的价值标准,乃是最为重要的。 一 “开山的纲领”新解:关于个性怀抱与公共关怀的相互生成机制问题 关于中国诗学“开山的纲领”,前有朱自清一代学者的原创阐释,后有陈伯海一代学者的系统论述,学界共识,了然分明②。今天之所以重启这一具有纲领性的理论思考,是为了创新发展中国诗学思想体系而发掘其原生理论潜力以重构其核心价值观。开宗明义,这个核心价值观可以表述为“个性怀抱”与“公共关怀”的相互生成观念,而这一观念将充分体现为相应社会保障机制的设计实施和必要人学主体精神的坚守传承。 《尚书·虞书·舜典》开宗明义:“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③足见开山纲领的第一命题,是关乎人格塑造的人学命题。不仅如此,只要进入大历史视野而跨越先秦与秦汉之界限,以便总结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毛诗序》与相关经典的创新解读价值,就会凸显出来。 首先,有“上”“下”两极主体的互动机制问题。 《毛诗序》“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的“风”诗定位④,不仅确立了“风”诗的中心地位,而且同时确认了“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的两极主体互动机制。必须指出,这里的“上”“下”之分,概括了数千年以来的政治核心原理,由此而生的两极主体互动机制,体现着这一政治核心原理所决定的人学公共理性。就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的讽刺诗学原则实质上包含着君主和臣民双方的社会责任一样,“谲谏”与“无罪”的相互依存所说明的政治体制和语言哲学的实践统一,也奠定了中国君主专制政治形态下永恒性的创作主体诉求。离开特定的政治制度来讨论讽刺诗传统是毫无意义的。亦唯其如此,阐发这种基于“风”诗中心观念的讽喻诗主体精神,就具有政治诗学的深远意义。在中国古典诗学的现代阐释学传统中,批判封建专制主义是和传承古典讽喻诗精神同步推进的,学界为此而把白居易为代表的新乐府诗派视为中国现代现实主义文学的源头活水,坚持至今,初心不变。也正是因为这种贯通古今的主体精神建构意义,促使我们重新阐发中国诗学“开山的纲领”,并确认讽刺诗学主体精神为其要义之一。然而,必须指出,这包括“谲谏”方式和“无罪”吁求在内的讽刺诗学主体精神之阐扬,也包含同时关注“下以风刺上”与“上以风化下”之两极主体的社会互动机制探究。 其次,有“温柔敦厚而不愚”的诗教主体人格问题。 《礼记·经解》载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故《诗》之失愚……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⑤如是元典表述的深远意义,不仅在于明确了教化塑造国民人格的本质目的,而且更在于明确了“深于《诗》者”必然矫正《诗》教之难免于规范教条的偏误。既然六经教化皆难免有失,故而教化本身便需要改革完善。“温柔敦厚而不愚”因此而不失为一个极具人学辩证法的教化《诗》学命题。一直以来,人们阐释儒家文化之关乎社会秩序和人格塑造者,莫不循守“中庸之道”而强调“温柔敦厚”,殊不知,元典之所阐述者,却有一种特殊的《诗》教主体人格结构。当然,问题之关键在于如何理解此所谓“不愚”。今人解读之际,不管是领会“愚”为“直言获罪”还是实际倾向于倡导“讽谏”,其着眼点大都关注“在下”者的精神状态⑥。而从本文兼顾“在上”与“在下”两极主体的特定视角出发,问题显然不是“在下”者单方面所能决定的,只有“上”“下”各尽其心的公共机制,才能使“温柔敦厚”之教不至于成为变相“愚民”的固化模式,从而保证多样化的敦厚德行和多样化的“谲谏”艺术。众所周知,自汉高祖刘邦最早提出贤士大夫“与我共平之”“与我共安利之”的“共治”理念,东汉末年曹操《求贤令》接着说:“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曷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历代传承不绝,直到近年来学界热烈讨论的“宋型文化”中心话题之一“与士大夫共治天下”⑦,事实说明,中国古代的治国理政思想体系中确有关乎“上”“下”一体之公共使命者。尽管历史实践的检验最终所证明的真相,并不支持“共治天下”的结论,但作为一种思想资源,显然有助于当今时代有关知识分子公共使命的理论思考。 值此,可以进入当前“公共阐释”的讨论话题。 当今时代的文学原理与艺术哲学思考,我们可以通过“公共阐释”这个关键词来把握其思想的脉搏。公共阐释的倡导,反映出新时代学术研究对文学艺术主体之公共使命的关注。毫无疑问,中国文学艺术批评原理的建构,不能总是依靠引进西学思想来解决问题。缘此之故,辨识西方学术界的“强制阐释”立场,进而提出诊断性概念“公共阐释”,必定引起学界的热烈反响⑧。人们想必注意到,“公共阐释”论者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是“阐释活动中的阐释主体,其对自我与文本的理解,何以‘成为’公共的?”⑨其实,完全有必要接着问:什么才是“公共”的?就此而展开讨论之际,我们注意到中西学者现场交流时所共同提出的问题:“公共阐释不是纯粹的自我伸张,不强制对象以己意,而是在交流中不断省思和修正自身,构成新的阐释共同体。”“如果总是说理性是‘我们的’话,那它就不能被称为正确的东西。因此,必须有人从其他不同的地方过来,与你进行交流、协商甚至提出质疑,如此才能逐步确定下来,否则总是‘我们的’观点,其正确性是令人怀疑的。”⑩在国际视野里,只有中西学界彼此相向而共同超越各自之“我们的”评价标准,改革“强制阐释”为“对话阐释”,才能在对话机制的培育和思想空间的开拓中生成全人类共同期待的公共理性。而在“我们的”自身的中国视野里,源自同一种悠久文化传统而生活在同一片祖国天空下的“我们”,究竟如何建构“我们的”公共阐释?是否需要重提“文学是人学”的现代论题,并从中引申出“艺术公共性”的结论(11)?相信上文关于重启“开山的纲领”的讨论已经给予我们必要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