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587(2020)01-0059-09 DOI:10.13763/j.cnki.jhebnu.psse.2020.01.005 对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知识形态问题的探索及范式创构,是改革开放40年来文艺学基础理论研究和建设的一大亮点,也凸显出随着全球化趋势蔓延和对理论创新的高度依赖与期待,加快具有中国本土形态人文学科知识形态的建设已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正是基于这一时代背景的整体变化,本文将通过现代思想视域下对文学理论知识学问题的反思、辨析和认识,结合中国当代文论从多元构型到范式创造这一重要转换,梳理新时期以来国内学界对文学理论知识形态的思考和探索,进而提出与文学理论中国范式创构密切相关的若干理论问题。 一、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知识形态问题的提出 对知识学问题的探讨和反思,是20世纪西方思想和学术研究的重要发展趋势,它也深刻影响了中国文论界对文学理论知识形态问题的提出及系统化思考。 从科学的意义看,认识和理解知识的本性是任何一种学科趋于发展和成熟的标志。早在20世纪20年代,马克斯·舍勒(Max Scheler)就曾深入探讨过知识的社会学本性,他认为:“全部知识的社会学本性以及所有各种思维形式、直观形式、认识形式的社会学本性,都是不容置疑的……从这些法则出发也可以得出下列结论,即人们用来获得知识的各种心理活动的形式,从社会学角度来看都必然始终受到共同的制约,也就是说,受到社会结构的共同制约。”[1](P66)他还强调说:“从社会学的观点来看,存在于其他知识类型之中的形而上学,是某种学术精英所具有的一种知识类型……此外,形而上学从本质上说属于一个文化领域、甚至时常与一个民族的精神联系在一起,因而与具有分界线的各种国际性科学学说相比,具有更多的、无以伦比的特殊性。”[1](P105~106)舍勒的如上表述明确揭示了人文学科知识的文化价值属性及其与社会共同体之间的密切关联与互动。与此相呼应的是,20世纪重要思想家福柯(Foucault)在梳理人类知识的历史时,亦表述过知识与思想史的关系,他说:“思想史的任务是要贯通那些现存的学科,研究和重新阐述它们。那么与其说它构成一个边缘的领域,不如说它构成一种分析的方式,一种透视法。它包揽科学、文学和哲学等历史领域,但是它在这些领域中描述的那些知识是为后来的形式化作经验的未加思考的背景;它试图发现话语记载的直接经验;它关注在固有的或者取得的表述的基础上将产生体系和作品的这种起源。反之,它指出这些建立起来的重要的形态是怎样渐渐地解体,即:主题是如何展开并继续它们孤立的生命,又如何被废弃或又在一种新的方式上重建的。因此,思想史是一门起始和终止的学科,是模糊的连续性和归返的描述,是在历史的线性形式中发展的重建。”[2](P175)福柯的分析是相当深刻的,所谓知识本质上是指思想史链条中的基本构成要素,不仅揭示了知识是一种关联诸多人文学科形态的思想共同体,衔接着它们内在的价值取向,使某种学科的知识形态超越自身的有限性而同人类总体的思想史的主题紧密结合起来,也确立了思想生产在重建学科知识形态本体内涵中的基础地位。另外,福柯所提出的知识型的概念,无疑直接影响了国内学界关于文学理论知识形态问题的提出。 应当承认,无论是舍勒对知识的社会属性的探讨,还是福柯所提出的知识型、知识与思想史的关系等,其实质均在于阐述和揭示了知识生产的丰富内涵和极具基础地位的本体性规定。诚如舍勒所讲的全部知识的社会学本性是毋庸置疑的,因为这是知识生产的基础和前提。一定时代的知识生产总是受制于这个时代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状况,并和这一时代的社会存在、文化结构、精神现象及价值秩序密切相关。文学理论作为一种关联着人的存在和精神状况的人文知识形态,其生产的社会学本性尤为突出。知识与思想史关系问题的提出极为重要,某种程度看,它构成认识和理解文学理论知识生产问题的核心与关键。同所有人文科学知识生产的价值选择和定位一样,文学理论知识生产所追求的是对文学文本创造和文学活动中的意义探寻及发现,以便能够从文学活动的感性经验中提升和凝练一种阐释人的存在、发掘真善美价值的思想观念内容。因而,从哲学层面看,知识创造的最高境界无疑是思想与方法的内在融合,即智慧的产生。这便是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Gadamer)所讲的哲学诠释学的基本特征,即“真理与方法”的统一,它构成了一切具有人文阐释内涵的理论学科的基本特性。所谓诠释即是对存在的理解,海德格尔(Heidegger)所讲的真理就是指人的存在所达到的澄明境界,而所谓方法则是人如何理解和把握存在。海德格尔将思的功能与艺术体验方式内在结合,从而使理解、阐释与艺术和审美体验自然呈现为一种生存哲学。人通过审美体验与思的活动可自觉地筹划其当下与未来,使存在转化为一种具有审美和艺术性质的、有意义的存在。由此可以看出,伽达默尔对真理与方法的探讨,实则开拓了哲学本体论命题,把哲学诠释学进一步发展为艺术阐释学或审美阐释学,大大深化了我们对文学理论所具有的人文、审美阐释属性的理解。阐释学绝不只是一种观照和解释世界的方法,而是人的世界经验和生存构成的组成部分。在《真理与方法》第2版序言中,伽达默尔写道:“我们一般所探究的不仅是科学及其经验方式的问题——我们所探究的是人的世界经验和生活实践的问题。借用康德的话来说,我们是在探究:理解怎样得以可能?这是一个先于主体性的一切理解行为的问题,也是一个先于理解科学的方法论及其规范和规则的问题。”[3](P6)由此看来,阐释学对人类此在的分析已充分表明,理解不仅属于主体的行为方式,更是此在本身的存在方式。这也似乎从根本上规定了文学理论知识生产的哲学本性,即必须立足于以人的现实存在为核心的文学的经验与图式,内在促进中国文学理论的话语生产和范式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