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3471/j.cnki.jsysusse.2019.02.006 杂文学这个概念目前用得较杂,需要廓清。人们常说中国古代文学是杂文学,指那时的文学常与哲学、历史著述等相混杂。其实,在中国古人的概念里,经、史、子、集皆文,即哲学、历史、文学等都可以称为文章,所有的文字都可成为文章。把“文章”置换成“文学”,在中国古代文学的严格意义上说,应称为“泛文学”。也有人把研究杂文的学问称为杂文学,这又是“杂文”和“学问”拼合在一起的学科概念了。本文使用的杂文学是一个与“纯文学”对举并称的概念。这种意义上的杂文学概念在上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学术史上已广泛使用,我们用它来指称中国现代文学史上除了纯文学(美文学)或正规文学之外的文学实存。它们是小说、诗歌、戏剧、美文之外的其他文类的总称,是带有实用性、非虚构性却依然兼有文学性的文学写作,是真正视野杂、笔法杂、文类杂、作品杂的“杂”文学。中国现代文学的诞生,实际上是使文学进入一个纯、杂分立的时代。其中的纯文学已成为聚焦点,而纯文学周边大量的杂文学却长期被忽视甚至被屏蔽,它们往往被视为一种史料存在,或者只是针对个别文类的单项研究。这类具有多重价值,尤其是能为纯文学提供支援意识并已成为现代文学实存的有机构成部分的文学写作,在当今理应全面进入我们的研究视域,理应被重估并整合到文学史的叙述之中。 一、趋向纯、杂分立 要清晰、完整地写一部中国“文学”观念史,绝非易事。所以上世纪40年代,一位日本学者下此结论:“文学文艺二词,本为中国所固有,并非起于西洋文化输入,而使用的方法,向来很暧昧,含义颇多。自从作为英文‘literature’的译语,概念益觉含混。”①概括地指出了西方的literature输入中国之前和之后的“文学”观念的繁复情形。在此,我们不能详其含混、委曲、缭绕的细节,却可举其荦荦大端,即自古至今中国“文学”的概念论域总在泛窄、广狭、正野、纯杂之间。文学的涵义体现出一种由“泛”入“窄”,“广”“狭”并存,自“野”转“正”,提“纯”祛“杂”的趋向,却又常有反复、闪回、游移、歧异的状况。 因为我们现代意义上使用的“文学”概念并不具有或等同于中国古代的“文学”一词的内涵,所以,要谈中国文学观念史,当从词源学的角度,回到那个元概念:“文”。在“文”的谱系中,我们可以发现由其初始之义所生发、引申、升华、泛化、窄化的复杂涵义。初始之“文”为象形字,最早出现于甲骨文中,是指器物上的编织纹样,或陶器上烧出的裂纹,所以文的本义是指用线条交错而成的花纹或图案。如《周易·系辞》说:“物相杂,故曰文。”《说文解字》解为:“文,错画也;象交文。”由此又引出“文”的文采、彩绘之义,所以“文”又写作“彣”。段玉裁注:“彣彰者,彣之本义,义不同也。”②后来文又泛指人文,“举凡人类社会中的种种政治制度、观念形态、文化现象、风俗习惯、生活方式,都可以文指称之”③。也泛指天文、地文,如《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所谓“经纬天地曰文”。日月星辰、山川动植等自然现象皆可称为文。“文”经过不断泛化,最终又抽象化为中国古代哲学中的本体性存在,成为本体之道的显现。如朱熹《论语集注·“子罕”篇》所言:“道之显者谓之文。”而文的又一引申是文字之文,文字当然是人文的一部分。文字组成篇即章,文章即彣章,承续了文采之义。文章专指语言艺术,是在汉代。如《史记·儒林外传》有“文章尔雅,训辞深厚”句,《汉书·公孙弘卜式儿宽传赞》有“文章则司马迁,相如”。与“文章”意义接近的另一个概念是“辞”,如《论语》中的“辞达而已矣”。至此,文已窄化,人们用文、文辞、文章专指用文字、语言组织而成的文本或著作,于是变成文章之文。到南北朝时出现“文笔”之分,所谓有韵为文,无韵为笔,开始有意区分文学与非文学。这里“文”已类似于后世的“纯文学”,但仅指有韵的诗和骈体文等。萧统《文选序》选文以“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瀚藻”为标准,不再重视有韵与无韵的形式特征,而重视文章的精心构思和语言之美,这种“文”的标准才接近现代意义上的文学之文。但这只是一个短暂的纯文学自觉时期,此后历代谈论“文”时,又多半回复到文章之文。 从中国古代“文”的概念谱系中,可见“文”由具体到抽象、由泛入窄的历程,但中国古人谈到这已窄化的文或文章时常常又有对抽象、神圣的向往,总会去原道、宗经、征圣。所以《文心雕龙》等都有“原道”篇,索求文的根本之道;《颜氏家训》等又有文出五经之说,回溯文的深广哲学、文化底蕴。同时,文的概念既可指纯粹的文学,更泛指书以文字、著之竹帛的所有文章,即经、史、子、集皆可称为文。所以,这已窄化的文,还有它宽泛的文化背景,常与其前世的诸多意义或深或浅地关联着,故有学者说这“文”字“包括一系列光谱般的意义(记号—样式—文饰—文化—学问—著作—文学),因此,一个作者将焦点从光谱的一段移到另一段,即可将关于文化或文饰或写作的评论,转变成关于文学的评论”④,说明中国古代的“文”有其可泛可窄的灵动。当然其由泛入窄终成一种趋势,这才有与现代意义上的“文学”概念对接的可能。 而中国古代的“文学”概念开启的还有另一个谱系,即学术与学科的谱系。它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文学,它与“文”有关,是“文之学”。中国的元文学之义最早见于《论语·先进》:“文学:子游、子夏。”“文学”指的是儒家关于古代文明、人文方面的学问,或文言经典文献方面的学问。在南朝宋文帝时,文学脱离儒学,与儒学、法学、史学并称四学。到北宋时,又有“文章之学”、“训诂之学”、“儒者之学”三学并存。从“文学”到“文章学”,直到现代意义上的文学学、文艺学,正是“文之学”的完整谱系。所以。谈论中国古代文学时,不可把“文学”一词与“文”一词混为一谈。但是混谈的情况却时有发生,以至章太炎极想把它们区分开:“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凡文理、文字、文辞皆称‘文’,言其采色发扬谓之‘彣’……凡‘彣’者必皆成‘文’,凡成‘文’者不皆‘彣’,是故推论文学,以文字为准,不以彣彰为准。”⑤这里,章太炎论“文”极泛,论“文学”却又窄化了,“文学”变成了文字学。所以,谭正璧批评“他的所谓论‘文’的法式,是‘文法学’和‘修辞学’,并不是‘文学’”⑥。既不是古代的“文学”,也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文学。后来,人们开始用“文学”这个词去翻译西方的literature,实际上,是用“文学”这个指称学术、学科的词汇,去翻译西方现代化以后的literature这个指称语言艺术的概念。有资料显示,“文学”“这一复合词后来被19世纪的新教传教士使用以翻译现代英文词‘literature’,并经由日语bungaku的双程流传而播扬甚广”⑦。从西方来说,literature这个词也经由了从泛入窄的历史过程,在14世纪它泛指学问、学识、书籍、文法、技巧等内涵,到19世纪才完全现代化,指纯审美的文学⑧。所以当古老的中国“文学”概念遇上西方现代意义的literature,就蜕变成了一个内涵全新的词语。这时,新的西化的文学概念已经启用,旧有的传统的文章概念仍在沿用,于是又有了日人长泽规矩也所谓的概念益觉含混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