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6201(2019)02-0040-07 [DOI]10.16164/j.cnki.22-1062/c.2019.02.007 意识形态问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社会现实问题。意识形态建设则是具有根本性和战略性意义的重大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讲话中多次强调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作为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意识形态建设事关旗帜道路,事关发展方向。新时代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对于坚持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方向,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提升当代中华民族的精神凝聚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以实践观点理解和把握意识形态及其建设问题 理解和把握意识形态建设问题,首先需要正确理解意识形态的性质和内涵。 从词源学的意义上追溯,意识形态概念是在启蒙时期由法国人托拉西制造出来的。这已成为学界的普遍共识。但对这一概念精神的把握,却又不能仅仅限于这一概念的制造者本身。意识形态概念从其降生的时候就是一个哲学概念,它一开始是把研究认识论中的基础性问题作为自己的内容,试图通过“从观念还原到感觉”的方法,摒弃各种宗教、形而上学及其他各种传统的、权威性的偏见,从而在可靠的感觉基础上重建各门科学的基本观念。据曼海姆和麦克里兰考察,托拉西的意识形态概念同后来人们理解的意识形态概念在内涵上是有很大不同的,它主要是指一种不包含价值观的“观念科学”。但是,曼海姆和麦克里兰的理解并不准确,这是因为托拉西的意识形态概念本身就是与启蒙主义的价值信念内在关联,并不是完全与价值信念无关的,尽管其声称要成为价值中立的“观念科学”。我们可以发现,托拉西是在传统观念论的视域内理解意识形态概念,同时把意识形态问题理解为抽象的认识问题。 应当说,在意识形态概念和理论发展史上,马克思是一个绕不开的十分重要的经典人物,因为他使意识形态概念获得了一种全新的性质和意义。在意识形态概念的发展史上,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具有革命性,同时马克思也对现代意识形态理论的构建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在马克思的文本中,他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明确使用了“意识形态”,并以批判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方式阐述了他关于意识形态的基本观点,此后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等文本中进一步强化了对意识形态的理论阐释。从学界对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分析与阐释来看,对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理解主要有三个层面:一是在社会结构的一般性意义上,强调意识形态作为一种理论学说和知识体系,属于社会结构中的上层建筑部分,且是观念上层建筑,更具体而言,是观念上层建筑中的思想体系部分;二是在深层的价值立场上,强调意识形态体现的是某一阶级或社会集团的利益,尤其是体现为统治阶级的阶级意识,主要反映和代表着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三是在概念的特殊指谓上,强调意识形态概念的批判性,认为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不仅仅是一个描述性概念,更实质地体现为批判性概念。这一个概念的批判矛头主要指向阶级社会条件下,意识形态作为统治阶级赖以维护自己统治地位的蒙昧工具所具有的虚假性,其根本特征是自觉或不自觉地用幻想的联系来取代并掩蔽现实的关系,用统治阶级的特殊利益来冒充整个社会乃至人类的普遍利益。 在我们看来,对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彻底性理解,需要更进一步地置放于马克思哲学世界观革命的思想地平线上。意识形态问题是与马克思的哲学世界观革命紧密联系的。马克思实现哲学世界观的革命,正是要与声称“观念统治世界”的作为旧世界观的意识形态展开根本性论战,从而彻底推翻和破除把资本主义的人性、经济、政治观点奉为永恒观念的传统形而上学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由此,一方面马克思必须在与作为旧世界观的意识形态的持久论战中,才能确立自己新的哲学世界观;另一方面马克思新的哲学世界观的产生、发展和运用,也势必引起广泛而深刻的意识形态批判和重建。从本质上看,旧意识形态与传统形而上学是内在一致的。传统形而上学从根本上表现为抽象观念论,它从抽象的理论原则出发,追求关于世界的绝对真理进而声称以观念统治世界。传统形而上学本身就是旧意识形态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为旧意识形态辩护的思想工具。马克思要实现对旧意识形态的彻底批判,就必须以新的世界观革命突破传统形而上学的抽象观念论范式,破除旧意识形态的虚假意识表象,从而最终深入到社会生活实践更为根本的地平线上,去揭示意识形态与社会现实之间的真实联系,还原意识形态的实践基础和现实意义。 马克思的哲学世界观革命,正是在于实现了对传统形而上学抽象观念论的革命性变革,确立了实践论的视野,把握到了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诱入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1]137-138因此,对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理解,不能局限于传统形而上学抽象观念论的层面,而应当立足于马克思新世界观革命的实践论视野,深刻把握意识形态的实践意蕴。这样一来,意识形态就不仅仅是一种抽象的观念或思辨的认识,也不仅仅是社会结构系统中游离于社会生活实践并漂浮在观念顶层从而被抽象化理解的“上层建筑”。立足于实践活动去理解和思考意识形态问题,意味着意识形态的产生不仅仅是自在自发的自然发生过程,也不仅仅是单纯的观念建构和认知过程,它本身来源于生活实践,是社会生活实践的内在组成部分和有机环节,它与经济基础、社会存在之间的联结不是抽象的,而是现实的和实践的。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实践的意识”,本质上不是一种“价值中立”的客观知识体系,而是一种植根于实践基础之上的价值观念体系,是特定主体的价值生活状况的反映和实践经验的凝结及升华。它不是人们头脑中随意自生的东西,它的根基在于人们的社会存在及其生活实践,是人们作为特定主体在生存实践的基础上对自身社会存在、地位、需要、能力、利益和价值追求的反映和表征,并且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意识形态的本质、作用和影响,只有与特定主体的社会存在及其生存实践相联系,才能获得现实的性质。意识形态的真相,也只有在特定主体的生存实践中,才能现实地显露出来。马克思之所以批判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作为“虚假的意识”,正是在于它以“观念”的抽象外观掩盖了自身价值立场的实践真相,以所谓的抽象普遍性和“人类利益”去掩盖自身的现实利益及其特殊性。“这在观念上的表达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1]180马克思所主张的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由于代表的是广大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利益,并且与人类的根本利益具有内在一致性,因此它在本质上就需要现实从而也是真实地反映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价值要求,从而也就不需要也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